证券代码:605033 证券简称:美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664,656.72元,未分配利润为 522,414,570.1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23,084,241.38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5,200,000股,以此计算本次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13,520,000.00元(含税)。包括2025年第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本年度公司合计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20,280,000.00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41.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关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数据及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33 证券简称:美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和相关通知的要求,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 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5033 证券简称:美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工作目标及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公司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薪酬发放共计542.50万元(税前),具体如下: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固定津贴6万元/年(税前),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绩效薪酬分配。
2、内部董事: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或者其他具体岗位对应的薪酬体系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岗位层级、职责范围核定,固定发放;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营收、利润等)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若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计划,高级管理人员可按规定参与,具体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自愿放弃领取薪酬或享受津贴。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严格按照2025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系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并参考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董事、高管的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合法有效。因全体委员均为关联委员,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本事项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33 证券简称:美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 88,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按照担保授权,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提高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80,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9.38 %;公司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28,7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89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33 证券简称:美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8号)核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8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2.6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8,9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078,608.0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1,843,391.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9月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第230Z019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基本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陕西美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9月,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塔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城县支行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801011580000354751、78550180808090089、129910070810555、8111701012300647488、26530101040031754。2021年11月,公司子公司陕西亚太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和光大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8550180801800095。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3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00.37万元;2026年初至2026年2月27日,该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为0.58万元,上述两项合计1,600.95万元已于2026年2月27日前全部转至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并已完成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330.4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5月16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光大证券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和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光大证券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期末余额0万元。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7日募集资金账户全部销户期间,未再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理财等相关活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和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期后产生的利息(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转入对应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5日和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账户已全部办理注销。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5年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间购买中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已全部赎回,且未发生亏损,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123号 ),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美邦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6年4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美邦股份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已全部赎回,且未发生亏损,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5年1月1日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 28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5033 证券简称:美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
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前述议案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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