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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6-02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3,414,336,506.99元,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3,796,987,404.19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能存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实施现金分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该情形,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以人物互联为核心特色战略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服务商,处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围绕智慧城市细分领域规划、软硬件供应、建设和运营服务精准发力;通过智慧园区、智慧楼宇+等构建细分领域的解决方案体系;形成智慧城市细分领域的应用平台、数字底座(包括物联、数据、集成、AI、数据治理五大中台,园羚平台及BIM/CIM底座)、物联产品三个层次的核心竞争力,以科技创新为第一驱动力,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和累积,发展成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服务商。

  公司业务定位于中高端的差异化服务,旗下拥有英飞拓(Infinova)和Swann等品牌。业务遍及中国、美洲、欧洲、澳洲、印度、中东等,具有成熟的全球化研发、运营、销售网络体系。公司连续多年入选A&S《安全自动化》全球50强。2025年,子公司英飞拓仁用先后荣获第十二届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发展大会 “行业优质产品奖”、深圳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中国数字安防创新引领企业”、2025物联网产业大会“系统集成标杆企业” 及深圳自动化学会“十载同行标杆会员奖”等荣誉。

  报告期内,国内业务主要通过英飞拓智能、英飞拓仁用、英飞拓系统、英飞拓智园等子公司经营。英飞拓仁用和英飞拓智能专注于系统集成、产品营销和运营服务业务,聚焦智慧楼宇+,在智能化、信息化业务基础上,依靠智慧建筑解决方案、系统集成和运维能力、开放的集成平台、行业合作伙伴,拓展到智慧医疗、教育、场馆等行业。英飞拓系统以系统集成平台型业务为核心,基于“拓英平台”开展系统集成、采购供应链、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英飞拓仁用和英飞拓系统均拥有完整的系统集成行业资质。英飞拓智园聚焦智慧园区、智慧城市垂直领域的相关业务,构建“空间数字化”和“产业数字化”的智慧园区双数字孪生体系,打造兼容多场景多类型园区的统一平台;通过“顶规+集成+平台+运营”的全流程全链条支撑服务体系,为市场提供智慧园区行业级解决方案。各子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智慧城市的投资、规划咨询、物联产品、信息化建设、运营等整体解决方案来联结、协同和融合。

  公司的海外业务主要在美洲、欧洲、澳洲、印度、中东等区域开展,通过Swann和英飞拓智能海外部经营。Swann是公司智能家居业务的主要部分,主营业务为民用安防设备的研发、销售和运营服务,为住宅和小型企业市场提供以视频安全为中心的智能家居系统服务,是民用安防DIY(自装)市场的知名品牌;Swann的总部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市,在墨尔本设有产品研发中心,在美国、澳大利亚、英国设物流和运营中心,产品遍布美洲、澳洲、欧洲等地线下及线上(含Swann.com)等渠道。英飞拓Infinova品牌海外业务包括营运和产品销售,主要服务印度和中东等地区的政府基础设施和工商业设施的视频监控市场。

  近年来,因受行业政策变化、行业集中度上升、主要行业客户减少投放等因素的影响,子公司新普互联的互联网整合营销服务(数字运营服务)出现业务规模持续减少、利润空间微薄且呈持续压缩趋势;2018年至2023年期间,新普互联多次探索新业务但未形成新的增长点,并于2021年起出现较大经营亏损。2024年,公司对新普互联进行经营优化及业务收缩,2025年起新普互联不再产生收入。

  公司坚持以技术为魂,经过三十余年持之以恒的技术沉淀和行业积累,公司拥有“3+N”产品矩阵及解决方案能力,详见下图。

  

  其中3指的是3条产品线,包括物联产品线、平台产品线和应用产品线。其中物联产品线包括摄像机、光端机、网络交换机等多种物联产品,覆盖了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平台产品线包括物联中台、数据中台、集成中台、AI中台、数据治理平台、园羚平台和BIM/CIM底座等多种平台产品,能够为客户提供各种类型的PaaS服务。应用产品线包括智慧建筑运营管理平台、IOC智慧运营可视化系统、智慧工地平台等多种应用产品,能够为客户提供全场景更加个性化的服务。

  而N指的是N种解决方案,通过3+N产品矩阵来实现对客户的全链条价值服务。公司的解决方案包括智能家居、智慧建筑、智慧园区、智慧城市等N种解决方案,能够为不同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3+N”产品及业务能力详细介绍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五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肇怀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事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112,729,420.1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2.庭外重组事项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申请庭外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庭外重组。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向重组中心提交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重组项目申请材料,并获得重组中心受理,随后开展了重组协调人推荐工作。2026 年4月16日,重组中心确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律所”)为本项目的重组协调人,重组协调人负责人为中伦律所张生律师、德恒律所吕友臣律师。重组协调人已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庭外重组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5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4.银行借款债务逾期事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银行借款债务逾期,逾期本息约4.89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期,逾期本息1.68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2026 年1月31日、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

  因涉及诉讼、仲裁,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存在银行账户实际冻结资金金额28,923,795.05元。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段),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协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力求妥善处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6月25日、2024年12月28日、2025年3月19日、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28日、2025年7月22日、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承诺事项

  为推进前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顺利完成,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良性循环向好发展,刘肇怀先生于2024年12月27日出具承诺函,为公司子公司的部分债权(17,299万元)提供增信措施。

  刘肇怀先生已履行对应承诺8,672.67万元(通过作为担保物的债权履行担保责任)。对于“被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即8,626.43万元)将通过作为担保物的股份履行担保责任。刘肇怀先生已于2025年12月29日将其持有的英飞拓70,000,000股股份出质给公司子公司并办理股票质押手续。至股票担保债权对应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质权人未得到足额清偿,质押双方将协商通过包括司法拍卖、变卖质押证券等变现手段出售质押证券,股票担保债权的所有人对质押证券变现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刘肇怀先生履行担保责任后,对应的被担保债权转移至刘肇怀先生所有,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协助刘肇怀先生追偿对应的被担保债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事项

  公司2023年度因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度,公司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010060号)。

  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01519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9978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西安渭北综合医院建设项目事项

  公司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分别签署了《西安渭北综合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框架合作协议》和《西安渭北综合医院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智慧医院建设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9)、《关于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智能化工程分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4)。公司涉及项目总体建设进度约为51%,其中2020年累计进度约为13%;2021年因项目管理方调整(由临潼区调整至经开区),涉及管理移交程序,项目暂时停滞且现场不具备实施工作面,项目无实质进展;2022年累计建设进度约为51%;2023年因管理方再次调整(由经开区调整为经开区和西安医学院共建)及使用单位变更(由西安交大第二附属医院变更为西安医学院),多方一起签订了框架协议,项目建设再次暂时中断。截至目前,使用单位变更程序已完成,正对具体合作协议正在协商办理。因管理方移交程序尚未完成,项目建设无新进展,待相关程序完成后全面启动项目实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军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军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96,987,404.1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14,336,506.9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满足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等条件下,应积极推行现金分红。鉴于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后,提出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英飞拓: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宏先生、温江涛先生、房玲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报告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英飞拓: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英飞拓: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8)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94,767,468.99元,同比下降47.64%;实现利润总额-287,483,486.18元,同比减亏28.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418,953.00元,同比减亏28.0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48,451,259.16元,同比下降19.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2,729,420.13元,同比下降164.2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英飞拓: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英飞拓: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刘国宏先生、温江涛先生、房玲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王戈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英飞拓:董事会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英飞拓:董事会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英飞拓: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英飞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刘肇怀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英飞拓: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5)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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