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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和染料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等,向全球市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定制化服务。公司以创新研发为核心,持续技术积累和创新突破,已逐步发展成具备产能规模优势、产业链布局完善、一体化竞争的综合性医化企业。

  1、公司医药板块搭建了与国际cGMP标准接轨的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研发体系、特色技术平台及产业化平台,产能和质量保障能力突出,享有良好的国际声誉。公司医药板块涵盖特色原料药和中间体、制剂及CMO/CDMO三大业务。

  (1)特色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

  抗感染系列:培南系列原料药及中间体(美罗培南、亚胺培南、替比培南、厄他培南等),克林霉素系列原料药(盐酸克林霉素、克林霉素磷酸酯、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盐酸阿莫罗芬原料药等。

  动保系列:氟苯尼考原料药、氟尼辛葡甲胺原料药等

  降糖系列:伏格列波糖原料药、瑞格列奈原料药等

  心血管系列: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去氧肾上腺素原料药等

  精神系列:富马酸喹硫平原料药等

  (2)制剂业务

  公司制剂生产线具备片剂、胶囊剂、无菌粉针剂等主流剂型的生产能力。伏格列波糖片、盐酸克林霉素胶囊、泮托拉唑钠肠溶片等产品已通过一致性评价。

  

  (3)CMO/CDMO业务

  CMO/CDMO业务依托多个特色技术平台,具备毫克级到吨位级甚至百吨级的合同定制生产能力、深厚的工艺创新能力,能够为客户已上市药物进行持续工艺优化和供应链完善,确保客户商业化产品的供应稳定性及市场竞争力。公司已为BI、辉瑞、MEIJI以及数家国内头部药企等客户提供CMO/CDMO服务。

  

  2、染料业务

  公司染料板块主要从事高性能环保染料及相关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高性能环保染料包括活性艳蓝KN-R系列、活性蓝P-3R系列、活性蓝KE-GN系列等,主要以蒽醌活性蓝色系列为主,相较于其他染料具有性能好,用途广,染色时亲和力大,匀染性能优良等优势。公司作为细分蓝色系列市场的佼佼者,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布局数码印花、高性能颜料等,不断拓展新领域和发展空间。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医药行业

  2025年医药行业在政策驱动与市场变革中呈现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复杂格局。一方面,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医保即时结算改革在全国多地铺开,同时“三医协同”深入推进,新医保目录常态化调整,为创新药纳入商业保险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行业面临集采扩面带来的持续价格压力、医药投融资环境短期仍不乐观、以及国际市场的诸多不确定性。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 & Sullivan)数据显示,全球医药市场规模预计2025年将超1.8万亿美元,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2025年规模预计达5.5万亿元人民币,增长潜力巨大。行业主要发展趋势包括:创新药物研发投入显著增加、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个性化医疗理念深入人心,以及监管政策趋严下的合规挑战。

  原料药行业作为医药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在2025年面临更加复杂的国际竞争环境。根据《2025年中国原料药市场调查研究报告》显示,2025年中国原料药市场总规模预计将突破2000亿元人民币,达到数千亿元级别。其中,生物原料药市场增长尤为迅速,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0%;化学原料药虽增速有所放缓,但仍占据主导地位。中国原料药产业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系统观念,补齐技术装备短板,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布局优化调整,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从而构建新发展格局,夯实医药供应保障基础。原料药产业创新发展和先进制造水平大幅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供给体系韧性显著增强,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为国际竞争合作锻造特色长板。在复杂的贸易环境和激烈的价格竞争中,中国原料药出口保持了总量稳定,体现了产业的韧性。未来,原料药行业将更加注重环保化和功能化,引入先进的材料技术和生产工艺以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并赋予原料药更多如智能释放、环境响应等功能,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染料行业

  2025年,国际形势在变乱交织中深度演进,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国际市场不确定性显著增加。复杂形势下,我国超大规模、不断升级的内需市场是行业实现平稳发展的“压舱石”,产业链供应链优势和创新引领优势是巩固提升行业市场竞争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

  在环保高压与安全生产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大量不合规的小厂被迫关停退出,染料生产属于典型的高污染环节,生产活性染料同样面临巨大的环保处理压力,高昂的治污成本与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成为横亘在中小型染料企业面前难以逾越的壁垒。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零碳工厂建设的指导意见更是将石化化工、纺织印染等行业纳入了未来碳排放的重点管控范围,预示着染料行业的准入门槛将被进一步拔高,现有格局将更加稳固。中国印染协会于2025年7月发布《印染行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倡议书》,推动行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方向迈进。整体而言,染料行业正经历从传统产品向高性能环保染料的转型升级,活性染料和分散染料继续占据主导地位,而纳米技术、生物基材料和智能化染料的应用逐渐普及,推动行业在环保法规趋严与市场需求多元化的双重驱动下,实现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35,888,5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6月,公司出资1亿元参与设立杭州富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专向投资于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复宏汉霖;证券代码:HK.02696),具体详见《关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投资复宏汉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公司收到合伙企业出具的《2026年2月项目运作临时管理报告》,告知复宏汉霖H股全流通已完成。合伙企业持有复宏汉霖4,567,20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已于2026年2月4日完成转换为H股,并已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复宏汉霖在香港联交所披露的《完成H股全流通》。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国睿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65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89.002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28元,共计募集资金102,686.9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1,686.9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46.5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440.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5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连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前进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支行、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药业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8年9月,公司与川南药业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6月,公司与浙江铭翔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翔药业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医药综合研发中心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公司椒江区外沙厂区,考虑各子公司所在园区的长远发展规划,对子公司职能定位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18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公司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川南药业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临海市。根据公司2023年5月15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战略规划相应调整,将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10,546.30万元的实施主体由川南药业公司变更为孙公司铭翔药业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台州市椒江区。因此导致投资进度有所延缓。

  “环保设施改造项目”为配合厂区产能整体规划、协同活性染料产业升级及配套项目建设规划需要,投入与实施计划有所延缓。

  受外部环境、宏观经济环境、项目审批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对“总部研究院项目”涉及的项目建设、固定资产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采取了较为稳健的策略,该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有所延期。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由于“医药综合研发中心项目”“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环保设施改造项目”及“总部研究院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医药综合研发中心的建成能够加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为公司医药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和项目储备;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的建成能够提升公司原料药及原料药中间体产品的研发能力,为新药原料药及高级中间体定制加工带来战略客户资源和项目储备;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的建成能够加强公司“三废”处理能力,为公司染料及医药业务发展提供保障;总部研究院项目的建成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研发的软硬件条件,推动在研产品的尽快上市。

  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由于“总部研究院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总部研究院项目的建成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研发的软硬件条件,推动在研产品的尽快上市。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期仅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自2019年起至2023年止逐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自2017年起至2023年止逐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2026年3月31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54,212,5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6月,公司出资1亿元参与设立杭州富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专向投资于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复宏汉霖;证券代码:HK.02696),具体详见《关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投资复宏汉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公司收到合伙企业出具的《2026年2月项目运作临时管理报告》,告知复宏汉霖H股全流通已完成。合伙企业持有复宏汉霖4,567,20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已于2026年2月4日完成转换为H股,并已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复宏汉霖在香港联交所披露的《完成H股全流通》。

  2、公司参股公司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获得受理。具体详见《关于参股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获得北交所受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许国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海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许国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海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许国睿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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