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67,641.84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注:上表项目损失以“-”号填列。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定的预期信用损失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733.4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应当检查消耗性生物资产是否有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有减值迹象,在此基础上计算确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
判断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主要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准则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采取了易于判断的方式,即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的情况下,生物资产才可能存在减值迹象。
①因遭受火灾、旱灾、水灾、冻灾、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造成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实体损坏,影响该资产的进一步生长或生产,从而降低其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②因遭口蹄疫等动物疫病侵袭,造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大幅度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③因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公司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④因公司所处经营环境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导致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⑤其他足以证明消耗性生物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可变现净值,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确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2026年3月份市场价格同时考虑其他存货减值的情况,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7,908.35万元。
三、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67,641.84万元,将相应减少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6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9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8楼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的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会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10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登记部门: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818号虹桥天地北区1号楼1102室;邮编:201106。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湘云、胡尔丹
电话:021-64182751
会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8楼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电子邮箱:liuhc@tianbang.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4”。
2、投票简称:“天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如欲对提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述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24天邦食品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数量: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1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
暨2026年第一季度现场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同时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6:30—18: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现场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现场会议交流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6:30—18: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8楼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公司参会人员
董事长张邦辉先生,独立董事陈良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章湘云女士,财务总监杜超先生和保荐机构代表刘卫宾先生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参会,保证活动规范有序,有意到场参会的投资者需进行预登记,本次业绩说明会主要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预登记时间截止至2026年5月18日17:00。敬请有意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将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以及相关问题等信息通过书面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liuhc@tianbang.com)进行预登记。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二)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本次业绩说明会不提供网络方式,公司将于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全面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三)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参会人员请仔细填写并携带《承诺书》(见附件)参加会议,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六、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21-64182751
电子邮箱:liuhc@tianbang.com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现场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承诺书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露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知会你公司,并保证相关内容客观真实;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视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公司): (签章)
(授权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新增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累计债务逾期的情况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为妥善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已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调,落实降息、展期、调整还款周期等偿债方案,签署调解、和解协议等方式化解了部分逾期债务。由于公司现金流压力较大,无法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导致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金额较2024年8月15日的累计逾期金额增加30,000.00万元,累计逾期增加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16%,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68%。具体情况如下:
1. 逾期的银行债务
注:逾期金额为逾期本金合计金额(未包含利息、罚息等),合计数据尾数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由于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滞纳金等额外财务成本,同时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公司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2、公司已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合理控制产能,实施精细化管理,逐步降低成本。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公司预重整及重整工作,公司已与主要债权人积极协商,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留债展期、以股抵债等方式缓解偿付压力、压降债务规模,保障经营现金流。
三、风险提示
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公司将根据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3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暨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兼总裁张邦辉先生提交辞去总裁职务书面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内部调整,张邦辉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将专注于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履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邦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1,916,185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一、 聘任公司总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少海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少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遴选与考察,董事会充分讨论,公司实控人兼董事长张邦辉推荐李少海作为总裁的继任者,顺利获得了董事会的全票同意。董事会希望李少海先生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对食品质量的敬畏之心,时刻绷紧品质管控这根弦,坚持高标准、严规范,常态化落地食品高品质。日常工作中谨言慎行、稳重履职,同时聚焦食品爆品打造方向,牵头组织团队围绕战略规划与落地战术充分交流研讨,以创新为本,凝聚共识,达成目标,带领团队将公司建设成有竞争力的猪肉制品企业。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少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少海先生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任职资格、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简历:
李少海:男,1981年4月出生,本科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动物科学专业、硕士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动物医学专业。历任安徽长风农牧集团技术经理,安徽万士农牧集团总经理。于2020年8月加入天邦食品,历任汉世伟食品集团华东事业部皖中、皖中南战区总经理、安徽大区总经理、汉世伟食品集团副总裁、执行董事,嗨客总裁、执行董事。现任天邦食品轮值总裁、拾分味道食品集团执行董事、总裁。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0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美好食品缔造幸福生活”为愿景,以“做安全、健康、美味的动物源食品”为使命,正从一家生猪养殖企业向食品企业转型,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和猪肉制品加工。公司主要产品为食品及食品相关类别中的商品猪、猪肉生鲜产品、猪肉加工产品等。
(一)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1、生猪养殖业务:为安全、健康、美味的动物源食品提供优质猪源
公司持续围绕经济发达、消费力强的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环渤海城市群布局养殖业务,采用“两点式”生产模式,为安全、健康、美味的动物源食品提供优质猪源。母猪场大部分由公司投资建设,少部分租赁,母猪场生产断奶仔猪过程完全由公司自己管理,仔猪断奶后送到育肥场进行饲养。育肥生产有自营、合伙人养殖和家庭农场三种模式。
2、食品业务:做优质猪肉生产商
公司以做“安全、健康、美味的动物源食品”为使命,打通“养殖-屠宰-加工-深加工”全产业链流程,做优质猪肉生产商。屠宰车间与上游养殖场紧密联动,生产安全美味、货架期长的猪肉,打造拾分味道猪肉鲜、香、嫩、糯、纯的差异化品质特色;加工车间通过粗分割、精分割、调理、深加工等方式提升整猪价值,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并将肉品供应链接到餐饮、食品加工厂、团膳、商超、电商等众多平台,深度服务终端客户,展现产品较好的竞争力。
(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5年公司仍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与产业投资人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和南宁漓源粮油饲料有限公司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并与11家财务投资人陆续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在继续推进预重整及重整进展的同时积极推动经营优化、改善经营现金流,基本保障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3.09亿元,同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2025年全年实现商品猪销售666.35万头,其中仔猪239.36万头,销售头数同比增长11.21%,剔除仔猪后头数同比增长8.7%。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各项降本增效举措,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但由于市场下行,2025年商品猪销售均价仅为14.65元/公斤,较去年同期销售均价17.84元/公斤下降17.85%(全年猪价走势如下图所示)。
2、2025年公司因闲置养殖产能产生的费用3.25亿元,计提利息费用3.56亿元,两项费用合计减少当期利润总额6.81亿元。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分析、评估并进行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0.03亿元,存货跌价准备3.45亿元,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损失3.89亿元,商誉减值准备2.29亿元,合计减少当期利润总额9.66亿元。
4、2025年公司猪肉制品加工业务共屠宰生猪160.12万头,同比略有增长,但由于价格下降,营业收入为27.81亿元,同比下降10.07%。其中生鲜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6.86亿元,同比下降10.51%,食品深加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95亿元,同比增长4.56%。产能利用率不足仍是制约猪肉制品加工业务盈利的主要因素,2025年猪肉制品加工业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亏损0.96亿元,同比减亏33.62%。
(三)板块生产经营情况
1、生猪养殖业务
在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2025年公司实现生猪销售666.35万头,其中仔猪239.36万头,仔猪出栏占比较高主要是为了加快资金周转。
2025年公司能繁母猪存栏基本稳定,断奶仔猪成本降至286元/头,同比下降10%。母猪场主要措施如下:
(1)对猪场进行生物安全和舒适度改造,同时配合防控方案,优化猪群健康,降低疾病发生率,减少母猪的被动淘汰,确保猪场平稳生产,从而降低母猪折旧和动保费用;
(2)升级改良种猪基因,优化猪群结构,集团统筹,大区联动,保障群体纯种、二元占比合理,实现种猪自给自足和场内自循环,降低引种成本和风险;
(3)瘦身提质,通过定人、定编、定岗,优化生产流程,强化培训体系,增加员工技能考核,实现一人多岗,同时全面应用智能化系统,提升数据采集、流程操作、环控应用、安全监管效率等。
在商品猪育肥方面,公司继续调整优化产能布局,同时进一步提升自有育肥产能的利用率,主要措施如下:
(1)进一步提升公司+农户模式的合作准入条件,实现高度的互利共赢;
(2)推进大型自育肥场智能环控、数智化改造,结合合伙人模式落实精细化管理。成功打造临泉第三育肥场、盱眙二场、临泉第二育肥场三大低成本标杆场,在此基础上逐步增加自育肥规模,从而降低自有大型育肥场的空栏成本;
(3)优化饲喂程序和保健程序,降低育肥增重成本;
(4)提升服务部及育肥场的人效。
在多措并举的努力下,2025年育肥完全成本降至13.31元/公斤,同比下降了1.89元/公斤。从降本进程看,育肥完全成本由1月的13.88元/公斤降至12月的12.92元/公斤,减少0.96元/公斤。
2、猪肉制品加工业务
2025年公司猪肉制品加工业务共屠宰生猪160.12万头,同比略有增长,公司在临泉工厂周边的生猪养殖产能尚未实现满负荷,猪源供应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食品业务规模提升。公司主要从产品结构优化,加工工艺调整,清洁标签、食品加工的研发转化,全营销渠道覆盖,优质渠道占比增加,合作模式升级转型等几方面开展工作。随着食品客户拓展,C端渠道增加,电商客户合作,猪肉深加工产品产销量也在逐步提升。2025年,公司食品深加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95亿元,同比增长4.56%。
(三)板块生产经营情况
1、生猪养殖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相关数据,2025年12月末,全国生猪存栏42,967万头,比上年末增加224万头,整体生猪存栏量增长0.5%。其中能繁母猪存栏量3,961万头,同比下降2.9%,而年均提供断奶仔猪(PSY)为23.4头,同比增加了2.4头。2025年全国生猪出栏71,973万头,比上年同期增加1,716万头,增加2.4%。猪肉产量达到5938万吨,创历史新高。从出栏结构看,根据博亚和讯统计,牧原股份、温氏股份、新希望、天邦食品等17家A股上市生猪养殖企业2025年生猪销售量同比增长了24.9%,占到了全国总量的24.99%,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度稳中有升。
2025 年生猪价格呈现“前高后低、震荡下行”的走势,三季度猪价加速下跌,行业开始进入亏损;四季度加速探底,10 月中旬为年内低点,年末出现小幅回升。
从政策层面看,国家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通过精细化监测、重点省份调度等举措引导产能平稳落地。政策导向同步从“保供给”向“提质效”全面升级,在稳定基础产能的同时,加大对种猪改良、智能化养殖、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配套“保险+期货”等金融工具平滑周期波动,引导行业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从竞争格局看,2025年市场集中度仍在提升,行业竞争焦点全面转向成本管控能力,成本壁垒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行业资源加速向优质头部企业集中,规模化发展进程持续深化。
2、猪肉制品加工行业
猪肉作为中国消费者的首选肉类,其产量和消费量长期占据主导地位。2025年,猪肉制品行业在消费升级和技术进步的推动下保持了稳定发展态势。
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定点屠宰生猪数量呈增长趋势,从2021年的2.65亿头增长至2025年的4.11亿头,定点屠宰量占生猪出栏量的比例从2021年的39.45%提升至2025年的57.15%,同比上升18.3%。屠宰行业的规模化发展正在加速,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例如美国生猪屠宰行业CR5超过70%,我国屠宰行业集中度仍有提升空间。2025年猪肉产量5,938万吨,同比增长4.1%。2025年累计进口猪肉97.58万吨,同比下降9%,占全年猪肉产量比例1.64%,略低于2%-4%的正常水平。
受饮食习惯影响,我国居民肉类消费以猪肉为主。2025年猪肉产量占主要畜禽肉类产量的58.96%。伴随我国居民生活品质的提高,消费者对高端肉制品需求增长,更加关注猪肉制品的健康、美味,这将促进企业持续不断地改进生产加工配方及工艺,关注食品安全可溯源需求,也将带动猪肉制品加工行业的发展以及行业集中度继续提升。消费结构升级推动产品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① 健康化需求:76%消费者将“无抗养殖”作为选购标准,头部企业加速GMP改造,建立养殖-屠宰全流程无抗管理体系;无抗认证产品终端溢价达15%-20%。
② 深加工肉产品正受到年轻人的青睐。随着生活节奏加快,人们对于快速、便捷、安全食品的需求有了极大的提高。肉制品具有风味多样、简单方便、易于保存和再加工等特性,能极大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未来随着食品加工工艺的不断提升,深加工肉产品将进一步向定制品、预制菜品和肉蛋奶菜粮相结合的熟制品转变,种类更加丰富多样,市场前景愈发广阔。
(二)公司所属行业地位
1、生猪养殖业务
公司自2013年进入生猪养殖业务以来,实现了快速增长,已成为国内规模前列的生猪养殖规模化企业。2025年出栏各类生猪666.35万头,位居行业前列。
2、猪肉制品加工业务
公司在绿色食品供应领域不断深耕细作,2022年拾分味道集团成功通过“市级长三角绿色食品验收”,正式成为该区域绿色食品供应企业。2023年通过了更为严格的“省级长三角绿色食品供应验收”,进一步巩固了在绿色食品供应领域的领先地位。同年还荣获“安徽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称号,成为了行业内的佼佼者。2024年拾分味道集团通过无抗产品认证审核,获得无抗产品认证证书。荣获“阜阳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商贸服务业类十佳企业”,被安徽省餐饮行业协会评为“2023守正创新优秀供应商”,荣获“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称号,荣登农业农村部“产业兴旺示范引领力百强榜”。2025年荣获“安徽省级绿色工厂”、“阜阳市十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阜阳市基础级智能工厂”等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该事项于2024年4月8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8月9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中院(2024)浙02民诉前调595号《决定书》,宁波中院审查后认为,天邦食品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具备重整原因且具有挽救价值,有能力且已经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形成初步方案。天邦食品申请预重整获得属地政府支持,并有意向投资人明确表示愿意参与预重整投资。天邦食品符合预重整条件,决定对天邦食品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六个月。2024年8月27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中院送达的(2024)浙02民诉前调595号《通知书》,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2025年2月8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4)浙02民诉前调595号之一《决定书》,宁波中院准许天邦食品的延期申请,决定延长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至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8日,经投资人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选投资人。公司与联合体中的产业投资人签订了《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并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5)浙02破申7号《决定书》,宁波中院准许天邦食品的延期申请,延长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至2025年11月9日。2025年6月25日,公司与财务投资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天津美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永利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双鱼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华楚国科十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信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昱昇富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2025年7月16日,公司与其余财务投资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吉瑞泽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昌玉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2025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5)浙02破申7号之一《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为实现天邦食品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合法权益,确保预重整实现应有效果,宁波中院准许天邦食品的延期申请,决定延长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至2026年5月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文书。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已完成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其他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正积极、持续与各相关方进行磋商,并同步积极开展其他预重整相关工作。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2024年3月22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合计6件仲裁申请,涉案金额合计12.96亿元。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于2024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涉案五家子公司:被执行人杭州富阳农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简称“富阳农发”)、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湖州吴兴农发牧业有限公司、建德农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衢州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杭州中院申请执行转破产,其中富阳农发已收到杭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浙01破申56号)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6)浙01破1号),进入重整阶段,其余四家尚在审查中。
2025年7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南浔农发、一海农业、建德农发、吴兴农发及富阳农发)作为仲裁申请人,就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工程质量等问题,分别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五个仲裁案件申请的涉案金额合计362,088,130.62元。2025年7月14日,南浔农发、一海农业、建德农发及吴兴农发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案号:(2025)杭仲01字第1516号、1517号、1518号、1519号)。2025年8月5日,富阳农发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案号:(2025)杭仲01字第1739号)。杭州仲裁委员会已正式受理上述案件。2025年8月28日,南浔农发及吴兴农发两个子公司收到了浙建投仲裁反请求申请书。2025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出庭通知书。五个仲裁案件中南浔农发案已于2025年11月19日开庭审理待裁决,其余几家待开庭。
3、2024年6月17日,安徽国元天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因股权回购纠纷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款,涉案金额12.14亿元。本案项下原告投资10亿元中6亿元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并表子公司汉世伟集团出资。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累计新增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于2025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于2025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债务归还协议书〉等执行和解协议暨重大诉讼进展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目前各方已签署《债务归还协议书》等执行和解协议,正在履行中。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1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独立董事认真审阅,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9,290,808.99元,年末未分配利润-4,313,112,509.1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95,626,361.3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813,171,743.0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涉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旨在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充足的资金,确保为投资者带来更加稳定和持久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16688号〕。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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