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00 公司简称:同方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5亿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49亿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50,297,71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51亿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6%。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传承清华基因、融入中核血脉,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巩固科技创新底蕴特色基础,健全现代化产业体系。结合“十五五”规划谋划,明确“数智技术与核技术创新融合的高科技企业”定位,聚焦公共安全、数智产业、智慧能源等产业领域,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产业:公司依托在安检安保领域的领先市场地位及核心技术能力,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延伸产业链条,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形成了面向公共安全领域的产业布局。在公共安全产业,公司定位为“全球安检行业的领导者,成为安全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引领者”,深耕民航、海关、铁路、公路、轨道交通、邮政物流、公安司法、大型活动赛事等领域,以保护国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使命,提供基于辐射成像技术的智能检查系统、解决方案及全生命周期运维服务。依托雄厚的技术实力与全球化的服务能力,公司产品已获得全球客户的广泛认可,连续9年全球稳居EWC(爆炸物、武器和违禁品)市场份额第三的地位,其中,大型货物车辆检查系统全球市场份额连续14年(为OMDIA截止至2024年的数据,2025年数据尚未发布。)排名第一。与此同时,公司持续深化“AI+核技术”融合创新,加速向无损检测、矿石分选、工业自动化、核安保等新兴领域拓展,为公共安全业务打开更广阔的增长空间。
数智产业:公司依托在高质量可信数据资源、人工智能、政企市场方面的优势地位及核心技术,全面整合内部资源,打造统一的数智产业平台。在数智产业,公司定位为“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双轮驱动的世界一流数智科技平台”,以“数据要素、人工智能”两轮驱动,聚焦“知识服务”和“数智转型服务”两大主营业务方向。在知识服务领域,公司依托CNKI平台,为全球3.5万家机构及1.5亿个人用户提供学术资源检索、知识管理及智能问答等服务。核心产品包括CNKI系列数据库、CNKI AI工具及知网AI+图书平台等。盈利模式以机构订阅为主,辅以个人按需付费等。在数智转型服务领域,公司以自研华知大模型为技术底座,面向政务、企业等行业提供智能化解决方案。核心产品包括定制化的行业数智化解决方案、数字化转型方案与系统等。盈利模式涵盖技术授权、软件设计与开发等。
核行业大模型 华知大模型
智慧能源产业:在智慧能源产业,公司紧跟国家“双碳”战略部署,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能源管控综合服务商”,依托“先进热泵设计技术、多元储能技术和智慧能源管理”核心技术能力,为北方供暖、清洁供热、建筑园区、城市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城市主要用能场景,开发热泵装备、多种储冷/热/电系统、控制器产品、软件平台和能源系统算法,通过规划咨询、产品供应、工程建设、节能服务、运维托管等方式,为用户提供“智慧、绿色、低碳”一体化解决方案与运维服务。
此外,公司设有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资产管理平台、海外投资协同平台,公司各业务既各展所长、又协同发力,共同支撑同方股份整体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归属于公共安全、数智产业和智慧能源等产业领域。按照所处行业及经营模式可分为制造业和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公共安全产业:在国家安全政策与规划的推动下,涵盖安检安保相关的公共安全产业正加速向智能化、精准化方向升级。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入推进“智慧海关”合作伙伴计划。这为公共安全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报告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正式实施,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为非动力民用核技术设立专章,为核技术应用产业提供了顶层法律依据。此前发布的《核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相关地方专项政策的落地,对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法律、政策与专项机制相互衔接,标志着核技术应用从“配套支撑”上升为“战略先导”,为公司以辐射成像技术为核心的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制度根基。与此同时,人工智能与工业安全深度融合,也为风险防控提供技术支撑与治理框架。2025年发布的《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2.0版,在鼓励人工智能与工业制造深度融合的同时,明确要求构建覆盖技术研发、应用部署与运行监管的全生命周期安全治理体系。
数智产业:中国经济正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成为关键驱动力,数智技术作为提效降本的核心工具正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在此背景下,国家层面加快数据要素顶层设计,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将在数字经济时代将发挥核心引擎作用。2025年,《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出台,聚焦“安全”与“流通”的协同统一,旨在破解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高、规则不清晰、责任难界定等堵点问题,为数据价值释放扫清制度障碍。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数据要素潜力加快释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提高到10.5%以上。与此同时,要深化拓展“人工智能+”,促进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智能体加快推广,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人工智能商业化规模化应用,培育智能原生新业态新模式。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强化算力算法数据高效供给,推动通用大模型和行业专用模型同步发展,依托高价值场景推动模型应用落地和迭代升级,为公司数智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
智慧能源产业: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智慧能源领域政策密集落地、体系持续完善,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关于加快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将智慧能源定位为“现代能源体系核心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从源、网、荷、储各侧提出了提升调节能力的明确要求,指导各地科学编制调节能力建设方案,统筹各类调节资源,不断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2027年新型储能装机超1.8亿千瓦,带动投资2500亿元,以规模化发展夯实能源转型基础。与此同时,《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聚焦智能电网、智慧电厂、能源数据等领域,推动AI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实现跨领域、跨行业、跨业务场景赋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中国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根据该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20〕20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公司参股企业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全球人寿”)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公司同步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导致同方全球人寿的保险服务收入与保险服务费用的确认、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方法、财务报表的列报等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而公司权益法核算的结果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落实“三个服务”,践行“三个作用”,争当“三个排头兵”,把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公司治理,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培育战新产业,推动重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公司核心功能显著增强,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一利五率”其他指标持续向好,扣非归母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经营质效实现跃升。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65亿元,其中,安检安保、数据治理、人工智能等优势业务收入实现较好增长;海外市场攻坚克难,营收同比增长6.51亿元,增幅14.15%。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公司主动收缩了智慧能源等产业的低毛利业务规模,以及受到上年计算机硬件业务出表影响,使得公司整体收入规模较上年出现了一定下降。在利润指标方面,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4.95亿元,其中扣非归母净利润2.87亿元,同比增长9.10亿元,整体毛利率同比提升2.35个百分点,公司盈利水平大幅提升。在其他经营指标方面,公司实现经营现金流净额14.17亿元,同比增长8.34亿元;研发投入强度同比增长2.17个百分点;有息负债规模连续下降,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公司科技创新再创佳绩,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国际化经营逆势突破,实现了“十四五”圆满收官,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强化战略聚焦,高标准擘画“十五五”蓝图
报告期内,公司系统谋划“十五五”规划,全面总结“十四五”发展成效,高标准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明确“数智技术与核技术创新融合的高科技企业”战略定位,形成产业布局,制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实施路径,战略规划的指引性和可落地性进一步增强。公司加强顶层设计,对上深度参与国家核技术应用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6-2040年)、国资委中央企业“十五五”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以及“十四五”规划评估,切实将企业发展融入国家战略全局,充分融合公共安全等核心产业发展诉求;对下做好规划指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压实发展责任,并针对公司公共安全产业、数智产业及智慧能源三个主干产业制定专项规划。公司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项目,多个项目入选国资委产业焕新行动方案和首批“百大工程”,涌现“驱动多行业智能化转型的知识增强大模型及规模化落地应用”等标志性成果,多个项目初步实现产业化。
(二)强化高质量稳增长,经营质效持续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锚定高质量稳增长目标不动摇,持续健全完善经营管理体系,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跟踪监控,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交付重要合同,将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贯穿企业融入生产经营各环节,全力推动实现稳增长目标,实现上市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盈利,一利五率持续向好,海外市场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加,经营质量显著提升;进一步加强市值管理,加强证券市场交流力度,高质量承办集团公司第三届投资者集中交流季活动;持续提升资金集约化管控能力,全级次有息负债规模持续压降;不断加强参股企业投后管理,深度参与经营风险管控,提级研究参股企业董事会拟决策事项,提升参股企业经营质量。
(三)强化创新驱动,科技创新水平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前瞻布局面向2035年的中长期技术路线,统筹研发资源聚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多项成果获国家级和部委级科技奖,研发实力与行业引领地位获得权威认可。
公司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多项原创成果实现全球引领与行业突破:成功研发全球最快行包CT系统,支撑民航海关高通量查验场景的跨代升级;全球首套航空集装器CT安检系统获民航局CAAC认证;推出全球首套在线胶层CT装备。数智化产品持续迭代升级,多模态安检大模型2.0版本成功落地肯尼亚海关,实现AI安检技术出海;上线CNKI Open、发布CNKI AI、迭代知网图书平台,腾云期刊出版平台入选国家新闻出版署重点项目;华知大模型全新升级至6.0版本,人工智能与知识服务深度融合,构筑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强劲动能。
研发平台体系持续夯实,与清华大学等高校共建工信部重点实验室、中华传统文化智能实验室等省部级创新平台,创新底座更加坚实。公司汇聚行业权威专家组建专家委员会,强化顶层规划与技术路线研判,科技智囊与战略决策能力显著增强。在“技术+场景”融合方面持续突破,与中核集团科研院所深度协同,在核安保一体化、核能综合利用、核工业智能化等领域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核技术应用从装备供给向系统解决方案、产业生态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跃升:CT安检技术荣获中国专利金奖(核技术应用领域唯一),新立项国际标准2项,新增授权发明专利299项,其中国际专利96项、国内专利203项,自主知识产权规模与质量同步领跑,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造新质生产力与第二增长曲线提供了坚实技术支撑与持久增长潜力。
(四)强化使命担当,数智化转型全速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整合数智信息产业资源成立同方数科,充分发挥自身在核心资源、数据要素和数智化技术方面的优势,初步建立基于企业架构的数智化转型范式,助力集团公司擘画数智化转型架构蓝图,前瞻布局数字核工业力量建设。公司数字产业化取得新成效,对内建成核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发布千亿级L1核行业大模型,以人工智能、数据治理等技术赋能核工业各领域管理和业务数字化转型;对外打造专利大模型,推出AI Pat+产品,形成数据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加速推进公司数智化转型,建成企业知识数据中台,上线数智员工,打造领导驾驶舱;同方威视入选北京市2025年首批“先进级”智能工厂,同方数科入选国家数据局首批可信数据空间试点。
(五)强化整体协同,市场开拓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迎难而上强化市场开拓,与国家部委、地方政府、高校及科研院所、集团公司兄弟单位以及合作伙伴就市场协同开展深入交流,与中国聚变、中核新能源等多家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出核燃料质量智能检测、智慧仓储、核工业机器人等数智产品,构建核电厂智慧节能管理平台,AI+核产业加速融合。国际化经营逆势增长,公司实现海外收入52.54亿元,创历史新高。智能选矿落地蒙古国,榴莲品质CT检测系统落地马来西亚;CNKI AI产品在哈萨克斯坦实现境外首单突破,国内外累计拓展4000余家机构客户;签约阿斯塔纳轻轨一期集成项目,我国城轨交通标准体系首次在中亚应用。持续深耕国内市场,公司中标三亚等多家机场项目;实施北京地铁10条线路安检系统智能升级,中标上海、广州地铁项目;智能选矿产品连续中标二连浩特萤石矿、锡林浩特煤矸石等项目;数字信息解决方案相继落地最高检、统计局、中交信科等重点项目;深耕新基建领域,新签交通银行贵安数据中心、雄安国贸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
(六)坚持深化改革,发展活力动力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圆满完成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化改革专项考核连续三年获评A级;同时做精做深专项改革,同方威视再获科改“标杆”,入选国资委首批世界一流企业培育库,同方超光入选集团公司科创企业培育库,同方数科纳入集团公司改革培育库企业“双百”方向。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覆盖各级经营班子及中层管理人员,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公司持续完善现代企业治理,优化治理结构,明晰各治理主体权责界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监事会改革圆满完成;推进专业化、集约化,成立审计中心、集采中心、项目管理中心,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公司大力推动结构调整,全年退出控参股企业16户,产业布局持续优化。
(七)强化人才支撑,推动构建高质量发展组织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系统优化干部管理顶层设计,持续完善干部监督与教育培训体系,分层实施“启航、续航、远航、领航”品牌培训项目,干部队伍结构与能力素质不断提升。科技人才引育成效显著,建立高层次人才引才成本分摊机制,围绕公共安全、数字信息等重点领域精准引才,引进规模创历史最好水平。构建“战略科学家—首席专家—科技带头人”梯队,结合六级科技骨干人才梯队,推动青年人才向领军人才阶梯式成长。
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协同,完善“导师制+项目制”培养模式,以战代训缩短青年科研人员成长周期2—3年。公司战略科学家陈志强入选北京最高人才计划“北京学者”,多名人才入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计划,职业发展双通道与专家库建设持续推进,创新人才引育力度不断加大。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完善,全面推行“三书一协议”,强化考核结果与薪酬、岗位刚性挂钩。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推进薪酬体系规范化与全流程穿透监管,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贡献的鲜明导向,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债券代码:256001 债券简称:24同方K2
债券代码:256597 债券简称:24同方K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财资公司基本情况
(一) 财资公司基本信息
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资公司”或“财资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与《商业登记证》,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中核财资公司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中核集团直接持有中核财资公司100%股权,为其唯一股东。
企业名称: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法定代表人:胡孟
注册资本:2,11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9日
经营范围:资金管理、融资服务、国际金融服务等服务
(二)财资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 财资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中核财资公司在中核集团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内部控制体系的全面建设工作。
(一)控制环境
1.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中核财资公司建立了规范化公司治理体系。经营层向股东负责,经营层通过职能部门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企业内部控制相关工作,包括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持续改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和内部控制评价相关工作。中核财资公司执行董事专题会负责审议公司相关业务。
2.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完备
中核财资公司经营层向股东负责,通过日常运营来执行股东制定的战略决策,根据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制定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中核财资公司风险管理部是公司内控建设与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建设落实工作。执行董事专题会负责审议公司相关业务,负责组织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各部门是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执行部门,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的建设、实施和维护,按照“业务工作谁主管,内控工作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共同推进。
3.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内控制度健全
中核财资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共涉及通用管理类、专业管理类、业务类三个类别三十余项内控制度体系,制定了《法律合规管理规定》作为涵盖内控管理的制度。公司将继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根据香港公司条例、集团公司要求、内外部各项检查意见和内部职责、流程调整等,持续优化内控制度,每年及时修订相关制度。
(二)风险评估
中核财资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拟定风险管理政策,监督和评估公司整体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活动;执行董事专题会负责审议公司相关业务;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中核财资公司建立了内控建设—内控评价—缺陷整改的循环机制,每年开展内控评价,结合审计及外部监管意见,查找内控缺陷。对于执行缺陷,各部门仔细对照,以立查立改的要求推进落实整改;对于设计缺陷,风险管理部根据内控评价结果组织各部门制定年度制度修订计划,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核财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中核财资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了资金安全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中核财资公司在管理上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五)风险管理情况
中核财资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香港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持续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加强内部管理。 根据对中核财资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资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二)财资公司管理情况
中核财资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中核财资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四、上市公司在财资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核财资公司存款余额 0 亿元,在中核财资公司开展的贷款业务中财资公司自营贷款余额 0 亿元。中核财资公司未对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在中核财资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中核财资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规范日常管理,定期做好中核财资公司风险评估工作,制定中核财资公司风险处置预案,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包括存款风险、结算风险等在内的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发生存款业务期间,中核财资公司定期向公司提供月报、半年度审阅报告、年报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中核财资公司的年报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公司需求,中核财资公司为公司提供与中核财资公司业务往来的相关信息,包括存款、结算、贷款、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数据。
六、风险评估意见
中核财资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中核财资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核财资公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债券代码:256001 债券简称:24同方K2
债券代码:256597 债券简称:24同方K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淮安空港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方股份”)拟将全资子公司清华同方澳门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澳门”)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淮安空港同方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空港水务”)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中核环境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环境”),转让价格确定为18,596.01万元人民币。
● 中核环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国有产权变动登记、外汇变更登记等程序后方可实施。
● 公司不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淮安空港水务尚未偿还公司向其提供的780万元股东借款,将在股权交割前完成该笔借款本息的偿付。本次交易完成后,淮安空港水务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和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也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 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同方澳门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淮安空港水务的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中核集团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中核环境,转让价格以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为18,596.01万元人民币。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方澳门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淮安空港水务100%股权转让至中核环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泳江先生、吕希强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各项审批、备案、登记、交割等必要手续。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国有产权变动登记、外汇变更登记等程序后方可实施。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和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也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中核环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核环境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方澳门持有的淮安空港水务的100%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3)交易标的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 定价情况及依据
1、 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定价以中资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5)495号)为依据。交易双方同意按照资产评估值确认交易价格,即 100%股权对价为18,596.01万元人民币。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2)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经中资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本次交易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淮安空港水务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即100%股权)评估值为18,596.01万元。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双方一致同意,以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
(3)评估方法选择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遵循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持续经营假设等评估假设,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18,596.01万元,评估增值2,911.14万元,增值率18.56%。市场法评估的结果为20,704.03万元,评估增值5,019.16万元,增值率32.00%。由于市场法受上市公司可比案例影响较大,可比案例与被评估单位存在一定差异,故市场法不一定可以准确的反映企业的市场价值。
综上所述,考虑到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不同评估方法的优势与限制,分析两种评估方法对本项目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收益法评估结果更有利于报告使用者对评估结论做出合理的判断。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评估结果已完成资产评估备案。
评估结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淮安空港同方水务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为18,596.01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双方一致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确定为18,596.01万元。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与相关方于2026年4月2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
1、 合同主体
甲方1: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转让方):清华同方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中核环境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淮安空港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2、 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依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以2025年0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中资评(2025)第495号),认定本次交易目标股权的评估价值18,596.01万元。
3、 支付期限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中核环境分三期向同方澳门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每期支付金额为120,874,065元、45,086,035元、20,000,000元。
(1)首期转让价款支付条件
协议生效,并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税务备案、外汇变更登记与人民币跨境支付备案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核环境向同方澳门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本期股权转让价款120,874,065元。
(2)二期转让价款支付条件
协议生效,并且淮安空港水务取得西区厂不动产权证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核环境向同方澳门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本期股权转让价款45,086,035元。
(3)三期转让价款支付条件
本期股权转让价款为20,000,000元,支付触发条件为以下二者孰先达成,触发条件达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核环境应将三期转让价款支付至同方澳门指定银行账户:
①淮安空港水务办妥空港厂、西区厂全部的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手续(包括空港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以及西区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②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满18个月。
受让方按照本条约定足额支付三期转让价款后,即视为其就本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履行完毕。除本协议约定的18个月内限时追偿情形(主要包括如目标公司在交割日前有欠缴而被税务机关追缴和处罚、为取得全部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手续产生的额外支出、基准日股权评估所依据的水价标准因交割日之前发生的事项而调减进而造成实际损失、因甲方原因导致交割日前形成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及存在除协议约定的关联工程尾款外其他任何未披露的债务)外,受让方不得再向转让方提出任何扣款、减免或抵销股权转让价款的主张。
若因前述的任一情形,导致乙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遭受实际损失的,经转让方确认,可在三期转让价款中扣除或向乙方支付赔偿款。若乙方未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书面追偿主张,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等权利,甲方不再就该等情形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 交割事项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两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国有企业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目标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理完毕变更登记之日,视为股权交割之日。
5、 过渡期安排
(1)各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目标股权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为过渡期。
(2)甲方、丙方同意,除应遵守本协议其他约定外,其在过渡期内应遵守如下特别约定:
1)目标公司不进行任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异常交易或引致异常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放弃债权、对外进行担保、直接或间接出售、赠与、置换、处置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目标公司的股权或重大资产,或在目标公司的股权、重大资产上设定任何权利负担等。
2)及时将有关对目标公司、股权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交割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乙方,且甲方应于交割日前消除该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并弥补该等重大不利影响所造成的损失,确保目标公司不受损害。
(3)过渡期审计
1)各方同意,乙方委托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或核实,上述交割审计应在交割日后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完成。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各方同意目标公司过渡期所产生的损益,交易后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其间因违反5、(2)款特别约定所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新增的债务、支出或减少的净资产部分),乙方有权自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上述款项,不足部分由甲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6、 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 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陈述、保证、承诺、约定或义务,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或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或相关陈述与保证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具有误导性的,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一义务或承诺事项的,均构成违反本协议。
(2)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应付转让方的任何款项,则乙方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0.25‰)/日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偿付之日止的违约金。
(3)除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外,甲方若违反本协议造成乙方、目标公司损失的,或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应在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赔偿或支付相应款项。如甲方逾期未支付的,应按照损失金额或应付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0.25‰)/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偿付之日止的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约应足额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违约方应支付的损失赔偿包含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可能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债务、税费、损害赔偿以及可得利益损失等)和实际花费(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为提出索赔而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法院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8、其他安排
各方确认,截至基准日关于甲方1与丙方之间未披露的工程尾款,丙方应按其与甲方1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约定履行支付义务。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三期股权转让价款时,可按丙方向甲方1支付的前述未披露工程尾款的实际金额予以扣减。
(二)该项交易涉及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根据中核环境的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经查询,中核环境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失信情况,信誉良好且具备履约能力。
六、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前次转让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同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水务”)100%股权和淮安空港水务100%股权非公开协议转让至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核环境)(以下简称“前次转让”),其中同方水务已完成交割。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同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淮安空港同方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26)、2022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同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淮安空港同方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临2022-032号)。根据前次转让协议相关约定,淮安空港水务的相关转让条件未能达成,交易未能进行。目前淮安空港水务已达成相关转让条件,并与中核环境就继续推动淮安空港水务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启动本次交易。
(二)预计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同方股份淮安分公司与淮安空港水务之间仍存在未履行支付完毕的工程款项。根据同方股份淮安分公司与淮安空港水务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淮安空港水务应付同方股份工程尾款197.5万元(尚未完成竣工结算审计,最终以竣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若后续公司与淮安空港水务产生关联交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淮安空港水务存在同方股份向其提供的780万元借款尚未偿还,淮安空港水务将在股权交割前完成该笔借款本息的偿付。本次交易完成后,淮安空港水务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持续做强优势主干产业。交易完成后,淮安空港水务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预计将形成处置收益,对公司业绩带来积极影响,交易产生的财务影响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淮安空港水务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淮安空港水务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淮安空港水务将在本次交易交割前完成780万元借款的本息偿付,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方澳门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淮安空港水务100%股权转让至中核环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泳江先生、吕希强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国有产权变动登记、外汇变更登记等程序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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