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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35号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261.84万元(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04%。

  ● 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处于诉讼、仲裁过程中,尚未判决或结案,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和解,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和仲裁案件进行了统计,累计涉诉金额合计为27,261.84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新增案件已经结案的金额为6,414.62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以下简称“CRH”)为亚泰建材持股 26% 的股东。2025 年11月,CRH 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事由为公司以亚泰建材集团(合营公司)及其有关子公司资产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或抵押未经其同意,违反合营合同约定。CRH 请求认定违约并出具永久禁令,禁止后续同类违规行为。仲裁审理程序暂停至2026年4月30日。截止本报告出具日,CRH 未主张经济赔偿金额。

  二、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披露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大部分尚未判决或结案,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和解或诉讼过程中,因此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相关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信息为准。

  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2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举行,董事长陈铁志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独立董事邴正先生、毛志宏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杜婕女士、马新彦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分项表决)。

  1.邴正先生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杜婕女士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毛志宏先生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马新彦女士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黄百渠先生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均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本说明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6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6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6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6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6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事前提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树森先生、李斌先生、于来富先生、李勋女士、秦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选举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股东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陈铁志先生、刘丙球先生、杜峥平先生、李勋女士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韩冬阳先生、李斌先生、于来富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提案候选人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选举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黄百渠先生、马新彦女士、傅穹先生、赵大庆先生、徐克哲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提案候选人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吉林省建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3.7亿元,期限1年,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可循环使用的委托借款8亿元,期限1年,由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铁志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长春市土地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长春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绿园分局局长、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土地监察专员,长春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长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长春市二道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副书记、书记、一级巡视员,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刘丙球先生: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副行长,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太阳城支行副行长,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汽分中心副主任、主任,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关分中心主任,长春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3、杜峥平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产品经理、投资银行部科长、白山分行副行长、长春经开支行副行长、长春九台支行行长、长春铁路支行行长。现任吉林省净发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净月院区董事,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春净月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董事长。

  4、李勋女士:1973 年 4 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民建长春市二道区基层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春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曾获民建吉林省优秀会员、长春市“担当作为好干部”称号。曾任二道区文化馆馆长,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二道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主任,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5、韩冬阳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正高级工程师,长春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长春市二道区第十六、十七届人大代表。先后被评为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曾任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气技术员、电气负责人、技术部主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产产业部总经理助理、副主任,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产产业部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监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6、李斌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正高级工程师,长春市二道区政协委员、常委,吉林省青联委员,中国工会十七大代表。先后被评为长春市劳动模范、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曾任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监事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信息管理部总经理、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总裁助理、纪委书记、监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裁。

  7、于来富先生:1975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法律部副主任、主任、总裁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经济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黄百渠先生:1949年5月出生,获英国爱丁堡大学博士学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东北师范大学遗传与细胞研究所所长、遗传与细胞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9、马新彦女士:1958 年 10 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法学博士,吉林大学匡亚明卓越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省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傅穹先生:1970年12月出生,博士,教授,吉林省教育厅首届新世纪人文社科优秀人才,长春市市管专家,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政府经济决策(立法)咨询顾委委员,吉林省政府经济决策(立法)咨询顾委专家咨询委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聘教授。曾任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1、赵大庆先生:1963年12月出生,博士,教授,研究员,第十三届吉林省政协委员。曾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研究员,长春中医药大学中药与生物工程研究开发中心研究员、主任,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人参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现任长春中医药大学东北亚中医药研究院研究员。

  12、徐克哲先生:1977 年9月出生,硕士,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现任吉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3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1、2024年3月27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市金控”)签署了《意向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20.81%股份出售给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控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

  2、公司本次出售已经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号),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4、公司就上述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每月披露《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说明。

  5、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风险提示公告》,向市场提示风险。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筹划公告披露以来,交易各方认真梳理交易流程及细节,制定时间计划表,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关于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及2024 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在2025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在本期均已消除。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受让方证券公司股东资格尚需确认,相关事项的推进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 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事宜的推进尚存在不确定性,且目前本次交易的重组预案(草案)尚未形成,本次交易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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