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5楼5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表决事项: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听取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2026年3月25日和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载于2026年3月26日和2026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传卫、刘建军、王冬冬、易菱娜、韩冰、叶凡、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Keycorp Limited等关联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2)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3)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1)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三)凡2026年5月11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6年5月14日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
电话:0760-28138632
传真:0760-28138974
邮编:528437
联系人:郑洁珊 黄日文
电子邮箱:myse@mywind.com.cn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
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有关工作,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为持续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作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一)专注经营,保持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坚守高端装备和自主创新不动摇,坚定执行风光储氢燃一体化布局和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的总体思路,坚定深耕海上和海外两个市场,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25年度,公司实现风机对外销售18.3 GW,其中陆风 16.1GW,海风 2.2 GW,风机及相关配件销售收入310.10亿元。实现新能源电站发电收入13.54亿元,电站产品销售收入45.06亿元,同时公司在电站资产证券化领域继续进行深入探索,将公司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模式推进到下一个发展阶段。
技术创新:2025年公司启动“新领军计划”,推出新一代中速紧凑半直驱技术MCD及场景化标杆机型,正式发布全球首款50MW超大型漂浮式风电机组“Ocean X天成平台”。公司自主研制的全球首台30兆瓦级纯氢燃气轮机“木星一号”机组实现纯氢发电并保持稳定运行,标志着全球首个30MW级“电-氢-电”实证示范项目成功从蓝图迈向现实。
产品优质:2025年,多场超强台风先后登陆我国沿海,近3000台受台风侵袭的明阳风机在此期间全部稳定运行并在台风过境前后高效发电,再次验证了明阳机组卓越的抗台风性能。
国际风电权威媒体Windpower Monthly发布2025年度“全球最佳风电机组”评选结果。公司共有五款产品跻身全球最佳榜单,并获得“全球最佳海上风电机组”与“全球最佳传动链系统”两项金奖,展示了公司全球风电行业领军地位。
模式领先:2025年“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宣告设立,此项目为全国首单由民营能源公募REITs发行人设立的机构间REITs,本项目是明阳智能成功发行首单陆上风电公募REITs项目后,在多层次REITs市场的又一重要创新。通过构建公募REITs与机构间REITs并行的双平台,明阳智能实现了存量资产与资本市场的高效对接,为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战略提供可持续的权益融资渠道。
(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13次董事会、6次监事会、15次专门委员会和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职,通过线上和现场参加会议、实地考察公司情况等,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要求,组织管理层通过培训学习,强化合规意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强化经营韧性,持续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建立多维度投资者沟通,构建高效沟通机制
2025年,公司通过多维度的沟通机制,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多次参加投资者交流活动,就公司经营业绩、行业发展前景等与投资者交流,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此外,公司持续通过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邮箱等方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四)其他“提质增效重回报”的举措
2025年公司发布了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深化人才驱动、优化治理结构、改善长期发展机制。报告期内,公司以行权价格14.03元/股向259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995万份股票期权;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情况及最终缴款审验结果,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员工共计107人,最终认购份额979万份。
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等因素,自上市以来坚持每年分红派现,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合理期望:
(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执行情况
2025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4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实际参与现金分配的股本数为2,150,376,72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3,929,561.16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5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2,261,496,70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101,329,984股后,可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2,160,166,7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9,630,843.57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99,630,843.57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5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11,341,812.1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10,972,655.7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7.43%。
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深化变革,做强做优主业,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和经营业绩
2026年,公司将继续以市场导向进行组织体系优化和机制创新,形成国内、国际、战略三大条线业务架构:
国内业务:夯实风机制造主业基础,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巩固海上风电领先优势,全方位实现降本增效,提升盈利能力。
国际业务:持续发力海外市场,大力推进海外战略落地,锚定战略客户,精耕细作,专项跟进,聚焦优质订单突破。
战略业务:持续推进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项目,持续创新电站资产运营及交易模式,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能力、盈利能力。大力拓展新能源领域创新应用场景,打造重大示范工程,加快推进风光储氢燃一体化布局。
(二)持续深化全方位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强化技术创新资源整合,构建大研发体系。以应用场景创造需求,基于AI大模型的应用,打造智能化风电场运营示范工程。聚焦海洋资源与海洋经济,全力打造陆海半直驱及海上漂浮式引领性竞争优势。同时,拓展电氢氨醇新应用新场景,通过打造示范项目等形式,打通商业逻辑,推动产业化落地。
(三)坚持规范运作,筑牢合规根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持续优化治理机制,扎实做好全面风险合规管理,确保依法合规运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持续推动董事会成员构成多元化,强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支持,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稳定利润分配,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
公司将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实施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在保证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运用各类市值管理举措,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建立多维度、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渠道
公司高度重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始终致力于打造开放、透明、互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公司通过公众媒体、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渠道,积极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将持续完善多层次互动机制,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解答投资者咨询。推动高质量业绩说明会常态化召开,并通过投资者交流活动、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充分展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专项培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组织各相关方参加各类专项培训,通过监管动态及时通报、专题学习、定期培训等方式,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与监管案例的规范意识,提升其履职水平。此外,公司也将加强与独立董事的互动沟通,充分发挥其专业监督效能。
三、风险提示
本方案所涉及的工作计划及未来预期是基于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而做出的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实质承诺。公司未来的发展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公司将持续推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充分听取投资者关于改进行动方案意见建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持续稳定地提升公司价值。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非独立董事张传卫、张启应、王利民、张瑞、张超、樊元峰、林茂亮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或担任其他具体工作的,领取对应的报酬,不在公司兼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或担任其他具体工作的,领取对应的报酬,不在公司兼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独立董事朱滔、刘瑛、施少斌、王荣昌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9.6万元/年;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9.6万元/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多数的成员回避该议案,因此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传卫、张启应、张瑞、张超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其中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将提交年度股东会进行报告。
11、审议通过《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86,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业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219,4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授信额度,其中:经营类授信人民币10,960,000万元,项目类授信人民币4,259,4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1.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预计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20日在公司总部大楼5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表决事项: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朱滔、施少斌、刘瑛、王荣昌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6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916,713股,每股发行价格14.02元。截至2020年10月26日,公司实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0,311.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0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7,204.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9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481,146.03万元、本年度使用金额56,788.55万元均包含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5年7月22日起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调整明阳新民堡项目的实施完成时间至2026年6月30日,调整明阳察北项目的实施完成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经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22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
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111.2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1)公司全资子公司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2)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1、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收益情况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已于2021年建成投运,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已于2024年建成投运。
基于公司推进风电场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2021年,公司转让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2022年,公司转让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2023年,公司转让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2024年,公司转让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
对于上述五个项目,公司通过出售项目公司的形式完成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已分别出售:(1)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湖北御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194.00万元,2021年12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2,534.30万元;(2)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电投绿动融和新能源湖北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2023年6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2,50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分别出售:(1)全资子公司信阳智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360.00万元,2022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2,692.00万元;(2)全资子公司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8,280.00万元,2022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26,866.00万元。(3)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国电电力河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9,100.00万元,2024年7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6,864.00万元。
五、 其他发行事项
(一)全球存托凭证发行情况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7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1427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核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168,302,500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公司本次GDR发行数量不超过33,660,500份。
(二)GDR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70,687.05万美元,扣除承销相关费用后实际到账70,087.73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4,519.98万美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折合为20,229.21万美元(其中:利息收入4,661.47万美元,已扣除手续费0.02万美元)。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53,800.93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533,355.66万元均不包含利息收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024年10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因此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为92,472.05万元。
注2:上表中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53,800.93万元、实际累计投入金额105,859.40万元均不包含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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