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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和上网文件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4:南京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时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议案6:胥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 09:00-11:0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5月18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溧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大道199号

  联系电话:0519-67181119

  电子邮箱:zqb@shichuang.cc

  会议联系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符黎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贯彻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稳步发展。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基于谨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经审议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具体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各种因素。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能够有效规范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等的有关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等的有关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方敏、陈培良、任常瑞、赵艳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含本数)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向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并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艳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通过专注公司核心业务、突破创新提升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等多举措推动公司提升经营质量。2026年度公司将持续以“提质增效重回报”为核心,努力提升公司业绩、规范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及发展需要。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4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宏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3、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2)。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等相关公告。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93人调整为9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5.6万股调整为212.6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3.9万股调整为53.15万股。公司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6日,以13.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2.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等相关公告。

  6、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53.15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7、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3.11元/股调整为 13.065元/股。

  8、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26,000股。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70,000股;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归属条件未成就,作废81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人员)对应考核年度(即2025年度)当期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649,6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从前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78,650股。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剔除以上17名已离职的人员,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下的授予且在职的激励对象75名。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01,793.36万元,较2023年度下降41.18%;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114.57万元,较2023年度下降287.19%。因此,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对应考核年度(即2025年度)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75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含离职人员)对应考核年度(即2025年度)当期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607,25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685,900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实施本次作废事项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上午10:30-11:30

  线上互动平台: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小程序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电话会议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邮件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邮箱:zqb@shichuang.cc,也可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在报名后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同时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30-11:30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线上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上午10:30-11:30

  (二)线上互动平台: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小程序

  (三)会议召开方式:线上电话会议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符黎明先生

  董事会秘书:夏晶晶女士

  财务负责人:彭友才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参加方式

  (一)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邮件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邮箱:zqb@shichuang.cc,也可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在报名后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上午10:30-11:30通过以下方式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1.网络端/预约参会:https://s.comein.cn/zndan3bj

  2.手机端参会/预约参会:登录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小程序,搜索“688429”,进入“时创能源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会/预约参会。

  

  电话端参会:+86-01056340450(全球)

  +86-01053827000(中国)

  +852-51089680(中国香港)

  参会密码:704949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9-67181119

  邮箱:zqb@shichuang.cc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8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董事薪酬方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在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关联董事方敏、陈培良、任常瑞、赵艳作为利益相关方,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审议通过该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报酬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可参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三、薪酬结构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不单独领取津贴,其薪酬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总额的50%,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权重、所需专业能力、市场薪资行情及公司薪酬策略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综合核定。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2026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7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145,709.6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0,779,544.65元,鉴于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盈利状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2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利卡”),系公司参股公司上海鑫通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通汇”)的控股子公司,鑫通汇持有尤利卡99.987%股份,公司通过鑫通汇间接持有尤利卡41.86%股份(公司直接持有鑫通汇41.8605%的股权)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尤利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37亿元(可滚动使用)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对尤利卡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3,423.46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7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尤利卡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3,423.4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布局,为满足公司持有41.86%股份的参股公司鑫通汇下属控股子公司尤利卡的经营需要、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鑫通汇的股东拟共同为尤利卡申请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拟为尤利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7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胥光拟为尤利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此外,根据尤利卡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符黎明先生拟为尤利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7亿元(可滚动使用)。同时,尤利卡为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鑫通汇控股股东胥光由于自身资金实力情况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担保的比例不超出公司穿透后的持股比例,且被担保方为上市公司出具反担保,上市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担保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其他担保方及被担保方、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通过鑫通汇间接持股尤利卡,公司委派董事、副总经理赵艳女士在尤利卡担任董事、总经理,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尤利卡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符黎明及其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尤利卡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符黎明的本次担保不涉及股权质押,本次担保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鉴于尤利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尤利卡系公司关联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担保授信的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通过委派董事、总经理,参与尤利卡的经营管理、财务运作。公司将及时了解尤利卡的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确保其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尤利卡拟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尤利卡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7782230458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云林中路238号A1座

  4.法定代表人:胥光

  5.注册资本:15,002万元

  6.成立日期:2005-08-10

  7.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

  

  注:公司通过持有鑫通汇41.8605%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尤利卡41.86%股份。

  9.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宁波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天元审字(2026)第082号审计报告

  10.被担保人权属情况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由尤利卡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尤利卡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其经营发展。尤利卡受到其自身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的限制,融资能力相对有限,因此需要通过担保的方式提供增信措施。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后期发挥尤利卡与公司的协同优势,符合公司战略及产业布局,对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7亿元,不超过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尤利卡目前生产经营均正常开展,亦不存在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因此担保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4月28日,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布局的需要,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业务拓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并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提供担保,尤利卡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进一步降低风险、保障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为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尤利卡为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5年度,公司对尤利卡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3,423.46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7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尤利卡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13,423.46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所涉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公司。2025年度,受光伏行业整体波动情况影响,尤利卡净利润为负;截至2025年底,尤利卡净资产为负。若未来光伏行业市场供需不平衡的情况进一步加剧、产业链价格持续波动,可能对尤利卡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9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包括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应收款项等提供质押担保)等。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0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及安全性好、流动性较高的非保本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及安全性好、流动性较高的非保本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及安全性好、流动性较高的非保本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且有利于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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