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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会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委托理财,该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主要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主要用于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金融工具;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委托理财期限

  委托理财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有效。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依据《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会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公司相关部门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做好理财产品前期调研,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审计,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拟选择风险低、收益稳定、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4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以及资产负债率的要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调整为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并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公司将审慎评估相关担保风险,确保担保风险可控。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联美好生活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生活”)、北京华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传媒”)、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联”)和呼和浩特市联信达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达”)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注:担保余额以实际发放贷款余额计算。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文化传媒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5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龙背村路99号院1号楼-1层06号

  法定代表人:周剑军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影视策划;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摄影扩印服务;市场调查;销售日用杂货、服装鞋帽、箱包、化妆品、电子产品、珠宝首饰、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金属材料;文艺演出票务代理;租赁影视器材;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代理记账。

  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北京华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

  相关财务数据:文化传媒2025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9,769.77万元,负债总额14,743.3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8,608.66万元),期末净资产5,026.45万元;2025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10,135.10万元,利润总额-678.37万元,净利润-657.36万元。

  截至目前,文化传媒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华联美好生活百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联美好生活百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98号院1号楼-3至7层101内1至7层、1层101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地下三层

  法定代表人:谢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箱包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乐器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宠物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产品修理;包装服务;办公服务;电动自行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体育健康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制造;灯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美发饰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打字复印;摄影扩印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健身休闲活动;仪器仪表修理;日用电器修理;洗染服务;乐器维修、调试;艺术品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生活美容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餐饮服务;理发服务;演出场所经营;艺术品进出口;动物诊疗;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美好生活100%的股权。

  相关财务数据:美好生活2025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00,037.90万元,负债总额186,973.9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1,287.46万元),期末净资产13,063.98万元;2025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27,043.31万元,利润总额-3,765.48万元,净利润-3,279.05万元。

  截至目前,美好生活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安徽华联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06月04日

  注册资本:26,306.88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和平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庄柏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日用杂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零售;塑料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安徽华联100%股权。

  相关财务数据:安徽华联2025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8,867.81万元,负债总额99,911.1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9,247.58万元),期末净资产-11,043.36万元;2025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621.79万元,利润总额-15,422.49万元,净利润-15,416.75万元。

  截至目前,安徽华联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包头市鼎鑫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包头市鼎鑫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鼎鑫源”)

  成立日期:2013年01月25日

  注册资本:51,732.5922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S1-502

  法定代表人:王斌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商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日用百货的销售;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展览展示服务;柜台出租;停车场管理服务。

  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信达持有包头鼎鑫源100%股权。

  相关财务数据:包头鼎鑫源2025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5,543.24万元,负债总额43,091.6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3,091.60万元),期末净资产32,451.64万元;2025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3,141.38万元,利润总额-1,791.84万元,净利润-1,789.91万元。

  截至目前,包头鼎鑫源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联信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呼和浩特市联信达商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0日

  注册资本:4,5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26号金宇广场B座4楼

  法定代表人:赵泰笙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日用杂品、家具、花卉、电器设备、日用百货、健身器材设施、文化办公用品的销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计算机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经营场地出租(需审批的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联信达100%股权。

  相关财务数据:联信达2025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960.27万元,负债总额9,651.9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648.78万元),期末净资产1,308.28万元;2025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711.54万元,净利润-714.61万元。

  截至目前,联信达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六、董事会意见

  为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增强子公司的融资能力,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4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一年。若担保额度调剂到非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审慎评估相关担保风险,确保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并且董事会已经对其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26%。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9亿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4亿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所有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天燕)》(公告编号:2026-01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立文)》(公告编号:2026-0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冷垚)》(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继续执行现行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

  《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以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因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不同,公司董事会按照不同关联人类别,分别对下述子议案进行审议。

  (一)《关于2026年度与华联集团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向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及北京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SKP)百货”)、BHG Retail REIT、北京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并向华联集团和华联(SKP)百货采购商品及服务,同时与华联集团、BHG Retail REIT和北京华联精品超市有限公司存在关联租赁服务。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人2026年度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不超过23,7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与华联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华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范熙武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人,回避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6年度与华联第一太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北京华联第一太平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第一太平”)为公司旗下部分购物中心提供物业服务及停车场服务。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华联第一太平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9,000万元。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泰笙先生在华联第一太平担任董事职务,华联第一太平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泰笙先生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人,回避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53,500万元,实际发生总额为23,152.41万元,实际发生的交易总额与预计总额存在差异。董事会认为:部分按类别分的交易差异原因为公司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时,是根据2025年初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交易的金额进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上述两项子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华联集团签署的《相互融资担保协议》即将到期,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互为对方日常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协议有效期1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九亿元人民币。

  华联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水平较高,具备良好的偿还银行借款的能力,不存在贷款逾期未还事项。华联集团一直为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申请借款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公司此次与华联集团签署的《相互融资担保协议》,额度较去年持平。华联集团已安排北京华联鑫创益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本次担保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约定,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华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范熙武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与华联集团相互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情况:同意7人,回避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存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所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华联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范熙武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在财务公司日常关联存贷款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情况:同意7人,回避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结合行业费用标准确定其报酬。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不存在差异。董事会同意公司披露《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委托理财,拟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4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以及资产负债率的要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调整为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并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公司将审慎评估相关担保风险,确保担保风险可控。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项下业务品种、贷款利率、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六、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并勤勉尽责地完成审计及其他专项审核和鉴证工作。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19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二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不满足《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三款: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其中特殊情况指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即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及收购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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