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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和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30,031,085.00元,同比增长0.61%;实现营业利润809,682,718.98元,同比增加109.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9,361,046.96元,同比增长213.5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61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123,999,90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7,343,766股后的1,106,656,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221,331,227.8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公司未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即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调研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议该续聘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阮静波、茹恒、阮加春、丁兴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原《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相应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原《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相应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6-01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自查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06,656,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染料、印染助剂和化工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染料年总产能近23.8万吨,其中分散染料产能11.8万吨,活性染料产能10万吨,其他染料产能近2万吨,染料产品销售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染料市场份额前二位。

  公司纺织染料主要产品包括分散染料和活性染料。其中分散染料主要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活性染料主要用于棉纤维及其纺织品的染色和印花。

  染料制造业的上游为染料中间体制造业,染料中间体价格较容易受行业内突发事件影响致使市场供需失衡,导致价格剧烈波动。公司通过实施“后向一体化”策略,向上延伸产业链,产业链配套布局成果显著。目前公司已布局H酸、对位酯、还原物等关键中间体产能,有力地保障了原材料供给;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大对关键中间体的规划、研究、开发工作,确保公司产业链的完整性。

  染料制造业的下游为纺织印染行业。染料制造业生产能力相对集中,而印染行业生产能力较分散。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印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印染布产量同比增长0.92%。

  公司目前采用自主研发、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公司实行对定制产品以销定产和常规产品备货相结合的生产管理模式。在采购方面,公司与各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商业关系,原材料供应渠道畅通;公司采购部门会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结合原材料市场供求状况进行采购,在原材料市场价格水平处于相对低位时,会适当超过生产需求量订货。销售方面,公司直接面向市场独立销售,通过公司业务代表和经销商获取订单,公司对所有业务均建立了完整的内贸和外贸体系。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30,031,085.00元,同比增长0.61%;实现营业利润809,682,718.98元,同比增长109.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9,361,046.96元,同比增长213.54%。全年染料产量19.76万吨,同比增长2.06%;染料销售量19.27万吨,同比增长1.36%。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参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阮静波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分配依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44,996,577.4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800,220,149.16元,减2025年内已实施2024年度分配利润164,099,983.3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81,116,743.26元。

  3、分配方案:公司本年度拟以目前总股本1,123,999,90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7,343,766股后的1,106,656,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21,331,227.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年度现金分红说明: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21,331,227.8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07%。

  (二)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公司未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即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立信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朱作武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强爱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杨金晓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负责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调研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议该续聘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的证明文件;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与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联环保”)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销售材料给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华新材”),租赁房产给绍兴市上虞闰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闰兴小贷”)使用,在绍兴市上虞区闰土宾馆(以下简称“闰土宾馆”)进行业务招待,形成日常关联交易。2026年公司预计仍将与上述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阮静波、茹恒、阮加春、丁兴成回避表决。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披露索引:《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公告披露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阮金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日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表:

  单位: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众联环保系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闰土控股”)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担任闰土控股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阮加春先生近亲属系闰土控股的股东,公司董事丁兴成先生为众联环保董事,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波平先生为众联环保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二)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江伟

  注册资本:34,534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2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表:

  单位: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巍华新材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波平先生为巍华新材12个月内离任董事,公司董事丁兴成先生为巍华新材12个月内离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绍兴市上虞闰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成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镇东商业新区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服务。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表:

  单位: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闰兴小贷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财务总监周成余先生担任闰兴小贷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四)绍兴市上虞区闰土宾馆

  1、基本情况

  投资人:张爱娟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1日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

  经营范围: 餐饮服务(凭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住宿服务(凭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凭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表:

  单位: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闰土宾馆投资人张爱娟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

  3、履约能力分析:闰土宾馆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众联环保:公司委托众联环保处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固废,回收众联环保再生资源。公司2026年预计委托众联环保处理固废费用不超过1,500万元,回收众联环保再生资源费用不超过200万元。

  2、公司与巍华新材:巍华新材因其生产所需向公司子公司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采购蒸汽、氯气、电等。公司2026年预计相关销售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

  3、公司与闰兴小贷:公司将闲置房产租赁给闰兴小贷,预计2026年租金不超过30万元。

  4、公司与闰土宾馆:预计公司2026年与闰土宾馆产生的业务招待费不超过200万元。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其定价均依照市场价格,公平、公正、公允,相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1.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6年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

  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有关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有关事项之日起12个月,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后的某笔或多笔担保余额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对上述该笔或多笔担保余额的决议有效期顺延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50万美元

  住所:香港葵涌葵昌路18-24号美顺工业大厦7楼C座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和贸易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6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3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约克夏化工(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102,172.68万元,负债总额24,600.48万元,净资产77,572.20万元,营业收入86,060.16万元,净利润7,353.76万元,资产负债率24.08%。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约克夏化工(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107,725.68万元,负债总额29,356.35万元,净资产78,369.32万元,营业收入29,481.32万元,净利润1,704.44万元,资产负债率27.25%。

  2、约克夏(浙江)染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50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阮光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约克夏化工持有约克夏浙江100%的股权,公司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6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3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约克夏浙江的资产总额90,095.58万元,负债总额20,523.71万元,净资产69,571.87万元,营业收入73,968.1万元,净利润7,721.61万元,资产负债率22.78%。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约克夏浙江的资产总额98,295.25万元,负债总额26,117.97万元,净资产72,177.29万元,营业收入27,275.05万元,净利润2,564.30万元,资产负债率26.57%。

  3、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380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阮加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瑞华化工55%的股权,吉玛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瑞华化工4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吉玛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瑞华化工的资产总额191,561.17万元,负债总额38,315.70万元,净资产153,245.47万元,营业收入131,380.51万元,净利润10,755.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00%。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瑞华化工的资产总额196,880.83万元,负债总额39,581.80万元,净资产157,299.03万元,营业收入42,128.16万元,净利润3,990.88万元,资产负债率20.10%。

  4、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9,313.948万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赵伟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嘉成化工100%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嘉成化工的资产总额59,287.48万元,负债总额6,135.31万元,净资产53,152.17万元,营业收入47,336.11万元,净利润-3,877.86万元,资产负债率10.35%。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嘉成化工的资产总额60,914.15万元,负债总额7,026.90万元,净资产53,887.25万元,营业收入13,041.75万元,净利润663.99万元,资产负债率11.54%。

  5、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次氯酸钠消毒液(有效氯含量4~5%)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闰土新材料100%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闰土新材料的资产总额127,364.63万元,负债总额10,174.30万元,净资产117,190.33万元,营业收入99,515.17万元,净利润17,794.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9%。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闰土新材料的资产总额130,300.28万元,负债总额9,029.08万元,净资产121,271.20万元,营业收入20,622.34万元,净利润4,054.04万元,资产负债率6.93%。

  6、浙江迪邦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30万美元

  住所: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纬七路1号

  法定代表人:阮光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迪邦化工65%的股权,吉玛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迪邦化工3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吉玛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迪邦化工的资产总额99,330.43万元,负债总额14,604.25万元,净资产84,726.18万元,营业收入104,879.41万元,净利润3,842.62万元,资产负债率14.70%。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迪邦化工的资产总额104,990.05万元,负债总额18,522.66万元,净资产86,467.39万元,营业收入28,582.51万元,净利润1,718.55万元,资产负债率17.64%。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的担保额度仅为预计发生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与债权人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文件。如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后的一笔或多笔担保余额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对上述一笔或多笔担保余额的决议有效期顺延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核定的担保总额为123,5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2%(其中119,000万元核定的担保余额将于2026年5月23日到期)。本次公司新增对外核定的担保额度为117,000万元,对外核定的担保总额为121,5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9,004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44,500万元,公司为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4,504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0,051.98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6,370万元,公司为参股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681.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考虑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建设及经营需要,并结合上述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后,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核定担保额度。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及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购买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性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包括委托银行、信托、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的证券投资品种和衍生品交易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性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购买额度进行相关理财产品的交易;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相关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考核部负责对所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审计监督,对所投产品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并在每个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5、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2、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提升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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