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4 证券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6-23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集品牌、营销、研发、制造、服务为一体的国际化健康产业集团,主要经营包括保健按摩(按摩椅、按摩小电器)、健康环境(新风系统、空气净化器)等健康产品。公司以“服务全球消费者对健康产品、美好生活的需求”为使命,通过“挖掘需求、服务客户、自主研发、精益制造及全球品牌销售”一体化价值链经营,持续为客户创造新的健康服务价值。
经过多年全产业链能力建设和全球化自主品牌与ODM业务双轮驱动发展,目前公司旗下“OGAWA 奥佳华”“ihoco 轻松伴侣”“BRI 呼博士”“FUJI”“cozzia”“medisana”等自主品牌分别分布于亚洲、北美洲及欧洲等市场,多个品牌市场份额已跃居当地前三。ODM业务自2005年以来,连续二十年稳踞龙头,产品遍及全球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与众多国际领先健康品牌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新世纪于2025年6月27日出具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跟踪(2025)100186),下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至A+,评级展望为稳定,下调“奥佳转债”至A+信用等级。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6-21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鉴于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完成对组织架构的调整,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
主要包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奥佳华品牌营销有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本次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投资与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法律事务、内部控制监督、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主要包括:资金、采购、生产管理、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担保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00%,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00%但小于2.00%,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0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0%,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0%但小于1.5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5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主要根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2)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需要披露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6-20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6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3,000,000.00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26,415.0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226,415.09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871,911,949.46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的余额99,9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916,177.18元,具体如下:
注:含审议通过至完成补流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231.1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1、2020年3月9日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2020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1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及1,8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定期存款。
注2: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614 证券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6-28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邹剑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卫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晶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邹剑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卫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晶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6-22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74,556.16元,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6,764,325.6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76,432.5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08,276,555.6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7,772,474.63元。
根据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则,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因此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772,474.63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为了积极回报股东,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2,373,920.4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3、如本项议案最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62,373,920.4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8.1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311,764,151.10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平均净利润的520.43%,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对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与公司业务运营、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
单位:元
3、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但未超过当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慎分析,公司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0.83%,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相关决议,同意终止募投项目“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0,512.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6-32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主办,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15:4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巧巧女士、财务总监苏卫标先生、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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