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5,441,397.57元,2025年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9,110,651.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的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4,911,065.19元,公司2025年年度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9,115,585.71元,2025年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5,766,639.16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1,728,186股。
3、为了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公司利润水平、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96,108,486股为基数(按目前总股本201,728,18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5,619,700股),按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预计派发29,416,272.90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4、2025年11月,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01,728,186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5,619,700股后的196,108,4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9,610,848.60元。2025年,公司以集中竞价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9,605,352.42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年度,公司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为29,416,272.90元(含税)。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8,632,473.92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39.08%。
(二)调整原则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回购股份变动、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以公司未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按“分派(转增)比例不变,调整分派(转增)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9,169.35万元、人民币15,305.91万元,其分别占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08%、5.19%,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即在本次融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融资余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即在本次融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融资余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以及因此而进行的自有资产质押(或抵押),质押(或抵押)的额度最高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以上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自有资产质押(或抵押)、开具保函等融资业务,具体融资形式、融资金额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上述申请的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和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融资额度的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他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融资业务的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不含对外担保)、抵押、融资、质押、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与拟申请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申请融资额度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申请融资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有利于增强资金保障能力,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的开展,实现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融资额度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
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禾康”)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海禾康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1,000万元(含本数)授信,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350万元(含本数)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海禾康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况
基于参股公司海禾康的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海禾康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银行授信,用于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融资期限内,海禾康可循环使用上述融资额度,公司及海禾康控股股东浙江海昶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昶生物”)按出资比例共同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担保,即公司按35%的出资比例为海禾康提供不超过350万元(含本数)最高额担保,海昶生物按65%出资比例为海禾康提供不超过650万元(含本数)的最高额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承兑、担保、贷款承诺、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和保函等。具体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具体业务合同、借款借据及相关债权凭证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海禾康实际需求确定,以银行与海禾康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公司相关的担保合同及文件。
本次授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授权额度内的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国栋先生、孙黎明先生分别担任参股公司海禾康董事兼总经理、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海禾康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为海禾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为海禾康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海禾康系公司参股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2、股东情况
3、被担保人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参股公司海禾康资产总额为5,517.52万元,负债总额为828.2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为600.53万元,资产净额为4,689.28万元;2025年度,海禾康营业收入为266.72万元,利润总额为-1,216.01万元,净利润为-1,216.01万元。
4、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国栋先生、孙黎明先生分别担任参股公司海禾康董事兼总经理、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海禾康为公司关联法人。
5、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海禾康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新增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海禾康与有关银行及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新增的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本次审议的事项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海禾康担保额度的预计,具体担保协议由公司及参股公司海禾康与具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认,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禾康系公司与海昶生物基于HC008项目的合作平台,截止目前,双方合作开发的HC008项目正处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审评中,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350万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是为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的,同时参股公司的控股股东亦按其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认为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关于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海禾康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是出于海禾康资金需求,促使其持续稳定发展的考量。此次关联担保计划是综合考量了被担保方的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审慎研究作出的决定。本次关联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海禾康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其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公司按出资比例为海禾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为海禾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海禾康系公司参股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对被担保方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鉴于公司直接持有海禾康35%股权,且另一直接持有海禾康65%股权的海昶生物将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本次为参股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海禾康提供咨询和劳务服务、出租资产、销售水电等,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79.48万元。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已签订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合同总额为3,53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17%。若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公司担保总额度为6,59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05%,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22%。
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九、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公司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吕慧浩先生、吴哲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南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莫卫民先生、游剑先生、赵秀芳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
此外,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莫卫民先生、游剑先生、赵秀芳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上述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所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5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96,108,486股为基数(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201,728,18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5,619,700股),按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预计派发29,416,272.90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回购股份变动、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以公司未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按“分派(转增)比例不变,调整分派(转增)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3)。《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6〕1076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6〕1078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就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认了本议案。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内容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的第六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0万元/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部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因涉及全体董事自身利益,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方南平先生、吕慧浩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审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保荐机构就公司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提交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4)。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公 告编号:2026-026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中江,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余超,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康雪艳,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就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66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87万元(不含税)。2026年度相关费用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相关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人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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