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4月28日下午3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深度践行公司“脱浆”战略落地与创新药全球化布局,通过利益共享推动核心团队聚焦战略目标,全面赋能研发创新体系升级,构建研发项目核心骨干与公司之间的长效利益共享机制,增强核心团队创造力与公司竞争力,激发公司战略转型与长远发展活力;同时,通过优化公司薪酬结构,深化激励体系建设,合理配置短期、中期、长期激励资源,进一步强化激励与约束的协同作用,实现个人成长与公司发展的同频共振,吸引、留住并激励优秀人才,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Jun Xu(徐俊)先生、占德国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Jun Xu(徐俊)先生、占德国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Jun Xu(徐俊)先生、占德国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与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将原《董事薪酬与考核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整合修订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原两项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收购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职工期限的相关约定,同时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2025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剩余回购股份(45,311,952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在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股份注销、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按照《公司章程》约定,本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请夏默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期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召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398号南郊宾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R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根据海尔集团与Grifols,S.A.于2023年12月29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原协议”),以及海尔集团、海尔集团下属公司海盈康与Grifols,S.A.于2024年1月21日重新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新协议”),海盈康、Grifols,S.A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愿锁定各自持有的相关股份,锁定期限为36个月。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 不适用
2026年第一季度,血液制品行业处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阶段,公司严格落实年度经营计划,锚定“拓浆、脱浆”双轮驱动战略,依托海尔大健康生态赋能,扎实推进营销转型、创新药研发、适应症拓展及基础保障工作,经营平稳、转型成效持续释放。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9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3.16亿元,均较2025年第四季度环比有所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4.75%,主要原因是受国家增值税相关政策、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渠道库存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均有所下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3.85%,主要受以下三方面的影响:
1、国家增值税相关政策的影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血液制品中的罕见病药物(如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人凝血因子Ⅷ)仍适用3%简易征收办法,其他血液制品业务不再适用简易征收,需按13%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销项税额,同时可抵扣进项税额。该政策变化使得公司收入和利润出现了一定的下滑。对此,公司积极优化供应链管理与进项税管理,提升合规运营水平,努力降低政策带来的影响。长期来看,此举将推动行业走向规范化发展,龙头企业有望持续受益。
2、主动经营调整的影响:在行业集采政策持续推进、市场竞争加剧、渠道库存处于高位的背景下,公司战略转向以终端动销为导向,依据实际动销情况安排发货,主动放弃以价换量、追求发货规模等指标。上述调整在短期内对利润造成一定压力,属于阶段性阵痛,但目前改革已初见成效。
3、保持战略定力,持续研发投入的影响:在公司收入和利润下滑的背景下,公司依然坚定立足于“拓浆”和“脱浆”齐步走的发展战略,按照“构建‘技术+市场’生态体系,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创新研发体系”的部署,形成“血液制品+创新生物药”双擎驱动模式,六大生产主体协同联动,构建“自主创新+专利引进+技术合作”的多维研发体系,围绕血液制品核心品类升级、高附加值产品研发、创新药临床推进等方向形成研发合力,持续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夯实第二增长曲线。
(一)营销转型:终端动销驱动,经营质量环比改善
公司深化落地集团化营销体系全面变革,以终端动销驱动取代传统销售模式,通过拉动销、降库存、促回款、保发货的闭环管理,打破传统模式下的供需错配,实现经营质量的有效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动销同比、环比双增长,应收账款与回款改善,渠道库存回落、周转加快。同时,公司推进营销组织扁平化与人单合一模式落地,依托数字化精准运营,深耕医院、零售、第三终端,开展全国市场健康中国行赋能活动,营销转型效果持续兑现。
(二)创新药转型:SR604 临床突破,第二增长曲线夯实
全球首创靶向APC血友病抗体SR604取得里程碑进展:I/II 期临床数据显示年化出血次数降幅超90%,无血栓不良事件,疗效与安全性优异。此外,公司亮相世界血友病联盟(WFH)全球大会,公开发布SR604注射液I/II期关键临床研究核心数据。报告期内,SR604针对血友病A/B、先天性FVII缺乏症的IIb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全部患者入组,全面进入关键疗效验证阶段,并同步开展III期临床试验的准备工作;新增的血管性血友病适应症II期剂量探索临床试验也正在患者入组推进中。同时公司布局多款新靶点创新药,完善“传统血制品+原创生物药”格局。
(三)适应症拓展:白蛋白脑卒中研究取得高级别循证突破
公司聚焦人血白蛋白传统成熟产品的临床新场景拓展,参与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院士团队发起的血管内治疗基础上联用公司人血白蛋白产品治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临床有效性与安全性的临床研究。基于前期ARISE研究的突破性成果——联合使用公司人血白蛋白可使取栓患者术后脑梗死体积增长中位数从16.5 mL降至7.5 mL(减少约50%),90天良好功能预后(mRS 0-2)比例绝对值提高8.3%(实验组53.9% vs 对照组45.6%),且无明显不良反应。报告期内,大规模的研究者发起的该项临床研究(ARISE-2研究)已正式启动并持续稳步推进。
(四)基础保障:浆源、质量、数字化稳步推进
在浆源拓展方面,浆站落地人单合一模式,多渠道科普引流,提升运营效能与品牌认可度。在质量管理方面,统一集团核心质量流程,完成 CNAS 申报,上线智能计量系统,实现全员质量培训覆盖。在数字化建设方面,采购共享中心上线,智慧营销、业财一体化、智慧工厂系统按计划开发,构建全链路数智能力。
未来,公司将持续坚持 “拓浆固基、脱浆破局”,加速创新药上市与适应症拓展,依托海尔大健康生态,打造全球领先的 AI 赋能生物制药平台。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R 否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峥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刘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3,100股,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刘峥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峥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刘峥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刘峥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刘峥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峥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证券事务、董事会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各项相关工作平稳衔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夏默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期满。
夏默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职业素养,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夏默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22130888-217
传真:021-37515869
电子邮箱:raas@raas-corp.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邮编:20140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刘峥先生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夏默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4月出生,剑桥大学博士。曾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汇丰前海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广发证券投行兼并收购部总监。
夏默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夏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夏默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定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上海莱士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及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截至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398号南郊宾馆。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中,提案1表决通过是提案2、提案3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及其关联方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提案5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5、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6、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将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9日、5月20日(星期二、星期三,9:00-11:30,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应在2026年5月20日16点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3、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证券部
(2)联系人:孟斯妮 汤海虹
(3)联系电话:021-22130888-217
(4)传真:021-37515869
(5)邮箱:raas@raas-corp.com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252”,投票简称为“莱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在本次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进行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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