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收到税务机关支付给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部分。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加61.02%,主要是本年有收到的1000万元应收票据用于贴现所致。
2.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58.59%,主要是公司为了生产备货付款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48.94%,主要是本期建设和采购设备等付款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42.43%,主要是上年末偿还的短期借款在本期放贷所致。
5.预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76.70%,主要是上年预收的房租在本年确认了收入所致。
6.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减少20.62%,主要是客户上年提前支付的货款在本期发货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65.17%,主要是长期借款在一年内到期的金额增加较多所致。
8.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87.93%,主要是大量的长期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所致。
9.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2.25%,主要是上年同期药品再注册费用较大,而本期同类费用用较少所致。
10.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5.96%,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较大而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较少所致。
1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49.12%,主要是本期联营企业盈利增加所致。
1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234.11%,主要是持有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股票在本期变动幅度大于上年同期所致。
1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43.32%,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款收回情况较好,本期减值准备有所冲回所致。
14.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322.77%,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房产有收益产所致。
1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3.17%,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了笔补偿款而本期没有所致。
1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89.62%,主要是本年较上年同期支出的捐赠增加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6.57%,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的货款较好,应收账款减少较大,而本期应收账款减少较小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流入减少802.49%,主要是本期取得银行贷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开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开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6-018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口服固体制剂GMP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635.9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此前已结项的“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1.21万元,合计4,637.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7元,共计募集资金118,5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81.9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7,879.07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7)41号)。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2、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9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意前述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1,632,982.97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已于2023年6月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122.22万元(含利息收入),截至2026年4月15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1.2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4月15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口服固体制剂GMP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建设,公司现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2026年4月15日,公司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终止实施“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前述终止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163.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节余募集资金4,637.2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以及少量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保证金等款项,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比例为8.09%,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科学谨慎的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投入,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3、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包含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保证金等款项,由于该部分待支付款项支付周期相对较长,截至目前尚未实际支付,待后续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口服固体制剂GMP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建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635.9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已结项的“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1.21万元,合计4,637.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少量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保证金等款项,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户。募集资金相关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口服固体制剂GMP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635.9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此前已结项的“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1.21万元,合计4,637.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6-01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11,370.00万元,上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8,379.54万元。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爽、张娅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刘群、刘爽、刘维应回避表决。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长圣医药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88,102.56万元,净资产为7,621.03万元;营业收入24,853.34万元,净利润为230.48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爽先生在长圣医药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公司职工董事张娅女士在长圣医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长圣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故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对以上关联交易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遵循自愿、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以上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6-020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孙公司
提供担保及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方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3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授信额度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执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本次担保相关的协议及文件的签署。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茅箭支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
(1)天圣制药、十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融资”)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茅箭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天圣清大中药材有限公司以位于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白浪东路8号1幢的房产向十堰融资提供抵押反担保,抵押期限四年;
(3)天圣制药向十堰融资提供保证反担保。
2、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拟向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授信1,000万元。
(1)以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位于郧阳区茶店镇二道坡村、蔡家岭村天圣路1号20幢自用厂房作为抵押;
(2)以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名下“一种丹皮酚制剂的制备方法、一种降香蒸馏液的制备方法、一种丹皮酚包合物及其制备方法”3件发明专利作为质押;
(3)天圣制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郧阳支行申请授信800万元。
(1)以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的信用贷款;
(2)以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名下“一种香丹注射液的制备方法、一种包合药剂的制备方法、一种植物饮料的配方及其制备方法、一种丹参药材有效成分的提取方法、一种度他雄胺合成工艺、从含有吗啉的酸性废水中回收吗啉的方法、一种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加工过滤机构、一种呋塞米注射液的配比机构”等8件发明专利作为质押;
(3)天圣制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重庆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申请授信500万元
(1)以天圣制药位于垫江县桂溪街道工农北路1159号1幢办公楼作为抵押;
(2)天圣制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孙公司湖北天圣通药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郧阳支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
按股东持股比例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担保比例为49%,湖北惠文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比例为49%,十堰穰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比例为2%。
6、孙公司湖北天圣通药业有限公司拟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
按股东持股比例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担保比例为49%,湖北惠文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比例为49%,十堰穰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比例为2%。
7、孙公司湖北天圣通药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十堰郧阳区支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
湖北惠文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100%全额担保。
二、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254万元授信额度。公司关联方刘群先生、刘爽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本次担保相关的协议及文件的签署。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执行。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申请授信18,254万元
(1)以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北京天泰慧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通州区景盛中街甲8号院2号楼-2层至2层01、通州区马驹桥镇金桥科技产业基地作为抵押;
(2)以天圣制药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西路61号1号楼、2号楼、3号楼、值班室作为抵押;
(3)以天圣制药名下“一种中成药颗粒及其制备方法”等4件发明专利作为质押;
(4)刘群、刘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3,000万元
(1)以天圣制药位于垫江县桂溪镇石岭3、4社的房产作为抵押;
(2)以天圣制药位于长寿齐心东路2号房产作为抵押;
(3)刘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3,800万元
(1)以天圣制药位于垫江县桂溪街道石岭社区4组6号制剂车间、垫江县桂溪街道石岭村4组6号附5号提取车间作为抵押;
(2)以天圣制药位于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8号院2号楼2层的房产作为抵押;
(3)刘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拟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渝中支行申请授信12,000万元(授信期限三年)
(1)以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区一路8号作为抵押;
(2)以子公司重庆天圣生物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堡业路9号房屋及原两江新区龙兴组团B分区B9-3/02号土地作为抵押;
(3)以刘群持有的天圣制药股权3,500万股作为质押;
(4)刘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申请授信2,700万元
(1)以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位于茶店镇二道坡村、蔡家岭村天圣路1号3幢的房产与土地作为抵押;
(2)刘爽、天圣制药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子公司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拟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申请授信500万元
(1)以天圣制药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博才路5号3幢的房产作为抵押;
(2)以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空港东路303号的房产作为抵押;
(3)天圣制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经查询,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圣制药集团重庆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天圣制药集团重庆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经查询,天圣制药集团重庆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经查询,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湖北天圣通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湖北天圣通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经查询,湖北天圣通药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刘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4,590,5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8901%。刘群先生之子刘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刘群先生和刘爽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刘群先生、刘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群、刘爽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公司及子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二)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爽先生除在公司领薪、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无偿提供担保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刘群先生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无偿提供担保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刘群先生和刘爽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且未收取担保费用,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支持。降低了公司融资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七、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此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八、董事会意见
1、关联方刘群、刘爽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各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对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虽然被担保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关联方刘群、刘爽为上述申请提供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公司及子公司亦不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22,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488.55万元,占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7.9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9,944.55万元,占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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