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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96         证券简称:三瑞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 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凌燕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珍珍

  

  (3)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佳成

  

  (4)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美芬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并基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技术、社会认可度与口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并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水平和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较2025年度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拥有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立信事务所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按时完成了各项约定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专业素养及胜任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96         证券简称:三瑞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3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1,367,827.96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8,870,759.4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1,887,075.94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84,083,978.53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81,288,797.8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1,288,797.81元。

  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以当前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05,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7.4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外,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其他现金分红或股份回购事项。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截至目前上市未满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数据为2025年度的数据。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774,721,634.81元、479,010,871.86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 55.50%、50.20%,均高于50%,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总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7.47%,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50%。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尚未上市,部分闲置资金暂用于现金管理,同时公司留存充足流动资金以保障后续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未来公司将按照《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维护投资者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利,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其他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96        证券简称:三瑞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4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度内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申请(含到期授信续期)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具体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融资租赁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合作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公司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择优选择金融机构并确定具体融资安排。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一致。

  二、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96        证券简称:三瑞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5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文俊、李桂华、吴霞、万凯、万志刚、李云签署了《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合同履行情况良好。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履行上述《租赁合同》,预计2026年到2028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就该《租赁合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42.68万元,主要为向关联人租入办公场地。202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47.56万元。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敏先生、万志坚先生、万凯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除上述公司向关联方租入资产外,公司亦存在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及考核的相关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的情况。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注2:上表中房屋租赁金额系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依据公司报告期内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注3: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4:此外,公司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均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考核结果自公司或子公司领取2025年度薪酬。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一)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文俊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敏的配偶,持有“云中城”B座2401-2404室的房屋产权。

  (2)李桂华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吴杰的配偶,持有“云中城”B座2405室的房屋产权。

  (3)吴霞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敏的妹妹,持有“云中城”B座2406室的房屋产权。

  (4)万凯为本公司董事、万志刚为公司董事万凯的兄弟,二人共同持有“云中城”B座2407室的房屋产权。

  (5)李云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志坚的配偶,持有“云中城”B座2408-2410室的房屋产权。

  上述交易对方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5条规定的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自然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向上述关联人租赁房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人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平等协商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于2024年1月1日就相关租赁事项签署了《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合同已执行2年,公司拟与上述关联人于2026年至2029年继续履行上述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5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是必要的。

  2、上述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委员万凯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6年-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理,同意公司实施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敏先生、万志坚先生、万凯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三瑞智能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人对三瑞智能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96          证券简称:三瑞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7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安排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含本数,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在符合本保险方案的前提下,每年可自行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及执行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购买责任险的主体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后续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因投保对象包含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96          证券简称:三瑞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9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6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26年4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7,446,8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311,188.9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4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2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金额为12,142.83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本次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原因

  本次变更“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综合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布局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的地点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还将承担战略决策、运营管理、商务接待等核心职能,有助于公司发挥内部协同效应,更好地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建设内容等均保持不变,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888号变更为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以北、瑶湖西七路以东、子礼三路以西、太常南一路以南地块。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96          证券简称:三瑞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0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敏先生、李毅先生、万志坚先生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合计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到万元所致。

  二、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2026年度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因担任董事职务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如该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各名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含税)的方案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若2026年度因独立董事人数变更、现任独立董事离任、董事会换届等事项导致公司选举新任独立董事的,其津贴标准将在6万元/年(含税)至15万元/年(含税)范围内,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可以结合经营效益、行业周期与经营发展战略等,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公司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对其的考核情况,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的实际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绩效薪酬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根据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绩效评价情况核发,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敏先生、李毅先生、万志坚先生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96        证券简称:三瑞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2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888号18栋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YPERLINK “https://www.cninfo.com.cn“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特别说明事项:上述议案3.00、议案12.00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8.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徐莉女士、蒋阳先生、杨李娟女士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进行述职。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对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作情况说明。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参会对象于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888号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应在2026年5月18日下午16:3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拟参会股东详细填写附件三所示的参会股东登记表,电子邮件或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单位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单位持股证明、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持股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4、提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敬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事项。

  5、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888号

  联系人:叶凌超

  联系电话:0791-88113337

  电子邮箱:ir@ncsanrui.com

  邮编:330224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YPERLINK “http://wltp.cninfo.com.cn“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696”,投票简称为“三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YPERLINK “https://wltp.cninfo.com.cn“ 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愿意对受托人行使的表决权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账号:               持股数量和持股性质: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附件三: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696          证券简称:三瑞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8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拟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 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 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 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经审议,与会委员认为:此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事宜,可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2、 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议案不构成公司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承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情况、中长期发展规划、未分配利润等相关情况作出具体决定,后续是否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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