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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2026-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确认后予以核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年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类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90.64万元,因计提与转回坏账准备对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690.6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年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变现价值进行测试,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5亿元,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45亿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年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91.68万元,因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对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91.68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2026-023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同时对2025年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及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因期初数造成的影响一并追溯调整。前述调整涉及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不影响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本次追溯调整事项造成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发生盈亏性质改变,其余年度盈亏性质不发生改变。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更正后的 2023 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一、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概述

  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房地产业务面临相应挑战。近期,公司对“紫金城”项目商业区的变现方案进行了深度研究与重新论证。在此过程中,公司秉持审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的实际状况、可变现净值及公允价值进行了全面核查与重新评估。

  经自查发现,公司部分资产的会计处理存在前期差错,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货

  公司部分存货在2023年末已存在减值迹象,但当时未能充分识别并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末,公司对该部分存货计提了1.97亿元跌价准备。

  经重新评估,2023年末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9亿元,2024年末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20亿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前期差错更正要求,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2023年度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9亿元,并相应调减2024年度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77亿元(2024年度由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7亿元调整至0.20亿元)。

  二、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23年度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0.01亿元,2024年度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0.69亿元。经重新评估,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在2023年末的公允价值较原评估值有所下降,但当时未充分反映该公允价值变动。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及前期差错更正要求,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2023年度增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0.08亿元(2023年度由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0.01亿元调整至0.09亿元);并相应调减2024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0.01亿元(2024年度由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0.69亿元调整至0.68亿元)。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受影响的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三季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部分项目,不影响现金流量表的列示,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由盈利变为亏损,其余年度盈亏性质不发生改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更正后的 2023 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具体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一) 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 合并利润表

  

  4、 母公司利润表

  

  4、

  5、 更正后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6、 更正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上述对应附注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二) 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 合并利润表

  

  4、 母公司利润表

  

  5、 更正后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6、更正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上述对应附注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二)

  (三) 对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四) 对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

  3、更正后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 更正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四)

  (五) 对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上述对应附注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因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发生盈亏性质改变。公司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更正后的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策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决策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公告编号:2026-019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改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5463270

  法定代表人:张恩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经营范围: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北京兴华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其他信息:北京兴华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湖南、山东、上海、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截至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1名

  截至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6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年收入总额(经审计):91,385.92万元

  最近一年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5,436.32万元

  最近一年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6,690.63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368.66万元

  2025年度无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北京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人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刘会林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时彦禄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郭波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的审计收费为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认真核查了北京兴华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认为其审计团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较好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均满足聘任条件,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公告编号:2026-021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决议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凡2026年5月11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6年5月19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黄亚伟

  邮箱:600053@jdcapital.com

  电话:010-56570999 0791-88666003

  传真:0791-88666007

  邮编:100101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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