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会馆街55号绿地外滩中心T3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7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6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3、登记地点联系方式: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4、登记地点交通:地铁2 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4 号出口,公交01、62、562、923、44、20、825、138、71、925 路
5、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③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6、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700号
(2)邮政编码:200023
(3)联系电话:021-63600606,23296400
(4)联系传真:021-53188660*6400
(5)电子邮件:ir@ldjt.com.cn
(6)联系人:吴先生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一季度,从中央到地方狠抓“十五五”开局,宏观经济政策更加系统、精准、有效。特别是通过“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改善了市场预期。在这种背景下,公司聚焦“四进”目标,围绕“五新”方略,迅速启动“六赛六比”主题劳动竞赛活动,通过“以赛促干”,推动核心团队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掀起了千帆竞发、你追我赶的竞赛热潮。经过努力,一季度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实现了全年工作的有力开局。
(一)以主题劳动竞赛为核心抓手,推动各项工作起步起势,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一是以赛鼓劲,团队精气神极大提振。开春后第一个工作日,公司即召开主题劳动竞赛动员大会,快速营造了热火朝天抢开局的浓厚氛围。二是以赛破局,企业经营稳中有进。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亿元,利润扭亏为盈,经营呈现“承压前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房地产业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实现两位数“双增长”,是房地产行业少有的业绩增长的企业。三是以赛促干,重点工作有力突破。房地产盘活去化、资产运营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一批重点项目有效盘活;基建产业在业务结构优化、应收账款清收等重点工作上取得积极进展;数字金融、能源保供、新能源汽车出口等新赛道业务保持较快发展;在海南自贸港签署一批战略合作协议及具体合作项目,快速打开局面。四是以赛提效,创新型方法不断涌现。特别是在项目盘活、资产去化、清收回款等重点工作上,形成一批优秀方法和成功案例。
(二)房地产业狠抓高质量盘活去化、资产运营与产品提升,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果,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
1.盘活去化实现“双增长”。深挖项目价值、对接市场需求,分类推进资产盘活与高质量去化。一季度去化金额139亿元,同比增长14.8%;销售面积17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7%;回款金额115亿元,同比增长11.6%。
2.资产运营量质持续提升。将长租去化与运营提升相结合,不断提升资产运营质量与效益。一季度,资产运营净收益同比增长12%。一批商业项目实现了运营提升,如:通过加强“首店经济+场景焕新”赋能,安徽合肥GX360项目全面开业后业绩实现较好增长,上海普陀缤纷城出租率同比大幅提升。
3.项目推进总体良好。提前排布资源、细化攻坚目标、强化联动协同,加快重点项目推进。一批规模及影响较大项目如成都GIC、吴江新城7-1、太原中央广场等陆续复工,一季度实现复工面积69万平方米。此外,上海董家渡、济南国金中心、徐州会展中心、成都绿地中心T2/T3、南京湖南路等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4.产品提升实现突破。对31个产品力提升项目建立专项攻坚、分级管控、闭环落实工作机制,破解设计质量、品质升级、细节打磨等关键难题,通过“点对点”督帮和“一项目一策”推进,在盘活存量、管控品质、降本增效、创新产品等方面实现突破。加快“好房子”四代宅标准落地。
(三)基建产业克难奋进,实现了平稳开局
1.推动市场破局。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一季度新签合同额302亿元,旗下河南公路局、江苏省建、天津建工超额完成新签指标。聚焦长三角、新疆、西南等重点区域,通过“平台+合伙人”、加强央国企合作等方式,落地项目金额超130亿元。依托专业团队,签约新能源、新基建、港航疏浚等领域项目金额超65亿元。深耕“一带一路”,在马来西亚、刚果(金)、肯尼亚等国新签一批厂房、公寓楼及公路项目。
2.攻坚产值转化。狠抓节后快速复工,分类推进产值转化,一季度完成产值143亿元。建立在建项目、新签项目、停缓建项目清单化生产管控体系,细化里程碑节点,突破复工达产瓶颈,及时预警纠偏,促进产能释放。一批重大工程达成里程碑节点,焦平高速南水北调斜拉桥顺利合龙,宿连航道205国道跨航道桥顺利通车,连申线大套二线船闸主体结构全部完工。
3.狠抓清收回款。聚焦152个超千万元重点项目,压实责任抓清收,完成清收回款249亿元,推动应收余额较年初稳步下降。
(四)全面进军海南自贸港区域市场,快速落地一批项目,实现增量业务破局
签署一批合作协议。在海南自贸港封关满月之际,按照“轻资产、低投入、重经营”的思路,与海南农垦投资集团、旅游投资集团以及东方市签署一批战略合作协议及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各产业板块快速进驻。成立绿地海南自贸港区域管理总部,出台专项指导意见,推动各产业板块实现资源共享、平台共享、信息共享和利益共享。各产业板块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通过搭建合资平台、成立属地公司、派驻精干团队等形式,快速推进工作。落地一批重点项目。地产业务,积极探索多种多元开发模式,三亚悦澜湾项目取得积极进展;康养产业,与海南农垦投资集团确定3个首批试点项目;基建业务,在海南落地5个项目、合同额近18亿元;商贸业务,与海南农垦商贸物流集团达成进口亚麻籽首单合作意向,与海汽国际首批订单完成交付。
(五)新赛道业务抢抓政策和市场机遇,保持较快发展
1.金融产业加快创新转型。数字金融业务,绿联国际银行净利润同比增长158%,银行存贷款规模分别增长36%和52%,拓展了一批潜在战略投资人。数字证券业务,与合作方启动普通合伙人(GP)以及首支算力基金主体的设立。供应链金融业务,紧抓市场窗口期,能源化工供应链金融实现收入3.7亿元,超出2025年全年营收。
2.能源业务稳固业绩增长基础。实现煤炭销量280万吨、销售收入15亿元。签订年度电煤中长协。采购与销售签约量双双突破1500万吨,有效锁定了全年保供业务基本盘。拓展优质煤炭资源。与内蒙古伊东集团成立合资公司,年新增200万吨优质煤炭资源。开拓终端市场。成功推进宝钢燃煤供应的长效合作,大力拓展华南市场。提升航运业务。优化提升航运业务组织效能,合资航运公司运输规模达到200万吨。
3.汽车流通业务优化布局。出口业务调整布局持续放量。面对中东地缘局势变化,果断开拓阿尔及利亚作为非洲及中东市场新门户。落地霍尔果斯前置仓,推动中亚市场新能源汽车出口订单1.5亿元,累计订单2.1亿元。与长安汽车达成临时出口授权,获取北京现代改装授权,打通改装出口全流程。国内业务积极布局汽车新零售。利用“平台+合伙人”模式,完成汽车新零售合资公司的工商注册、团队组建和首批业务落地,打造汽车集采新零售平台。
4.大宗贸易业务积极开拓增量。抢抓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政策红利,加快构建大宗贸易新增长极。完善贸易资质。完成进出口资质增项、收发货人备案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为业务合规开展奠定基础。拓展贸易品类。依托“海南自贸港享惠主体+零关税+国内信用证”模式,积极拓展亚麻籽、铜精粉、硫磺、全脂奶粉等品类。
5.酒店旅游业务稳中有进。酒店业务,聚焦“抓营销、拓项目、强赋能、稳运营、扩会员”,年会收入、OTA渠道收入、数字营销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旅游业务,紧抓春节消费旺季,布局全球多元旅游产品矩阵,强化供应链协同与品牌升级,入境游收入保持较快发展,三家旅行社获5A授牌。会展业务,3个在营场馆共承办各类展会活动12场,展览面积12万平方米;签订一批全国性展会,业绩实现增长。
(六)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在稳流动性、降诉讼等工作上取得了积极成效
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积极推进境内外化债工作;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推进融资、贷款续展期和调整付息模式等工作;总体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力化解诉讼案件,压降被诉案件数量及金额,挽回经济损失。同时,通过主诉推动回款清收。
四、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玉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奎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玉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玉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玉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奎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玉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玉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奎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6-020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规范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附件。
本次制度制定的内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匹配,充分激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坚持依法合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推进薪酬递延支付,强化公司经营韧性,构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匹配的可持续发展体系。
(三)坚持统筹兼顾,形成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坚持国有股东督查与公司管理相结合,健全薪酬管理体制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上述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七条 公司考核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 非执行董事
1、 外部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薪金、津贴。
2、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额度津贴,按月发放。
(二)执行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执行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并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标准和业绩考核办法综合厘定。
第九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参考市场同类人员薪酬水平,统筹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及成效、薪酬策略等因素综合决定,并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三)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激励按照公司另行制定的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需要。薪酬标准可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市场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的发放根据公司制度,按月支付。
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发放。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在年度报告披露和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后,根据考核结果核定发放。其中,中长期激励分三期递延兑现。业绩考核结果应当以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为依据。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及业绩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薪金,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薪金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除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及其制定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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