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前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一)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8号)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8,253,662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6〕6-17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60,976,733股变更为479,230,39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60,976,733元变更为人民币479,230,395元。
(二)注销回购股份
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第二次回购计划回购的股票3,480,750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3,480,75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3,480,750元。
综上,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60,976,733股变更为475,749,64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60,976,733元变更为人民币475,749,645元。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后,对《公司章程》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进行变更。
二、 增加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数字技术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实际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和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基于审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为强化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进一步规范公司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18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琨、西小虹、孙富春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报告其履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考察聘任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监督内控工作执行情况等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其全面反映了公司自身运营及管理对利益相关方和环境的影响。公司坚持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了公司与利益相关方的和谐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独立性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独立董事王琨、西小虹、孙富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履职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特点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同意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姚毅、王文涛、杨艺、赵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亿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同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元客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会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无息借款部分转为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议案》
为优化苏州光工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公司以持有的对苏州光工业人民币30,000万元债权向其进行投资,本次投资款全部计入苏州光工业的资本公积,不增加苏州光工业实收资本。投资完成后,苏州光工业的实收资本、注册资本维持不变,公司仍持有苏州光工业100%的股权,苏州光工业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完成了对JAI A/S 100%股权收购,JAI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鉴于公司与JAI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存在差异,为确保披露的折旧信息的有序衔接,结合公司及JAI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实际情况,拟将公司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区间、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区间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及注销回购股份,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与公司2026年2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合并为一项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二十三) 《关于制定<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强化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进一步规范公司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3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JAI 100%股权”已实施完毕,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结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8号)同意注册,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28.2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2,545.2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982.96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2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6〕6-17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关于调减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JAI 100%股权的收购,且相关置换工作已完成,项目可予以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表中“累计已投入金额”为根据募集资金净额已完成置换金额,具体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注2:表中“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与“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一致,列示金额为测算数据,具体以实际转出为准。
该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投入,节余少量利息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先行注销北京凌云光智能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发行费用中印花税按年度申报且将自动在基本户扣缴,因此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在印花税置换完成后进行注销。公司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35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联裕展”)持有公司股份10,161,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富联裕展通过战略投资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3年7月28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富联裕展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00,0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7%(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比例不变,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个月内(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7月25日)实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股东富联裕展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主体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因上述股东的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根据股东承诺及相关规定,无需披露减持计划。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一)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联裕展”)的承诺
(1)富联裕展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1)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2)富联裕展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本企业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减持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应按届时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联裕展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33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至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ODoffice@lusterin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10:00-11: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姚毅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顾宝兴
独立董事:王琨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至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ODoffice@lusterin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
电话:010-5234 9555
邮箱:BODoffice@lusterinc.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24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
及信用证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
一、 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等一切事宜。在授权有限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 质押情况
该事项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业务提供保证金质押,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后续签订的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三、 专项意见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系基于日常经营生产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董事会认为该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27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提高投资者回报,维护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定期对方案实施进展及成效进行阶段性回顾,按时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司现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业铸优势,精益管理促增长
(一)2025年,经营业绩高增长,战略布局见成效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2亿元,同比增长30.35%;归母净利润1.61亿元,同比增长50.70%;扣非归母净利润1.23亿元,同比增长86.05%。业务增长主要来自机器视觉主业贡献,利润增速快于收入增速,主要得益于战略聚焦、规模效应释放、费用管控优化形成的综合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战略主航道:1)在工业人工智能领域,依托“视觉+AI”核心能力,持续升级相机、视觉系统到智能装备等多元化产品,凭借产品的智能化、易用性优势,在消费电子、新型显示、新能源、半导体、印刷等领域实现稳健增长。同时,公司完成对JAI的全资收购以及整合效果初步显现,进一步完善光学成像技术体系、搭建海外高端市场渠道,加速推进全球化布局。2)在具身智能领域,公司AI光学动捕系统实现产品的规模化落地,在具身机器人数据采集与训练环节被广泛采用,同时创新性打造了机器人量产环节的指标测评解决方案。3)在光纤通信领域,公司围绕AI新基建,积极布局OCS全光交换、光子引线键合、OIO等下一代产品,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2026年,抢抓机遇拓增量,全球布局再升级
公司将依托“明星产品有灵魂、凌云服务创品牌、绩效管理育英才、职能支撑创效益、事业做大有底线”五大战略举措,围绕“健康跨越上规模”的战略目标,以客户为中心,持续夯实“视觉+AI+自动化”核心能力,提供高质量、高性价比的智能视觉器件、系统与装备,深度服务消费电子、新型显示、印刷、新能源、半导体等头部行业,拓展通用检测与测量等模块在新场景新客户中的应用;同时发挥JAI全球渠道与技术协同优势,加快成熟解决方案出海,推进研产销全球化布局。在光纤通信领域,聚焦AI驱动的算力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以全光方案助力通信速率提升与资本开支节约,并稳步拓展文化元宇宙、具身智能、光通信等新兴业务,把握AI产业机遇,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深耕沉淀结硕果,研发突破启新程
(一)2025年,技术深耕拓产品,研发投入见实效
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5.11亿元,依托F.Brain深度学习算法平台,持续提升三大产品线的AI渗透率。器件端,自研相机与JAI高端相机形成完善矩阵,智能相机初步应用;系统端,形成近10个专业化视觉系统,以“AI+3D”构建八大战略控制点,覆盖复杂缺陷检测、3D点胶与组装等核心场景,推动视觉系统向产品化转型;装备端,在极限微米级缺陷检测、AI缺陷自动分类分级及3D在线检测领域取得突破,构建从2D到3D全流程闭环质量控制体系。
在重点行业研发落地方面,消费电子领域突破3D检测深水区,打造标准化智能模组实现即插即用,显示屏点灯检测新版过检率低于5%、漏检率0.1%,外观检测设备检出率超99%;印刷领域完成VisionPrint8全面升级,检测精度与速度均提升4倍以上,突破“小、弱、浅”缺陷检测难题;新能源领域针对锂电行业痛点打造AI检测设备,极耳翻折检测漏检率低于1%、过检率低于1%,有效解决人工检测一致性差难题,获龙头客户重复采购。
(二)2026,技术纵深拓边界,研发攻坚促跨越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三大新兴领域的研发攻坚。光通信方向,在“网络级+芯片级”双层布局基础上,重点推进OCS全光交换机在智算中心的规模化验证与商用落地,加速OIO光互联技术的产品化进程,并围绕PWB、TGV等先进封装工艺深化代理业务的技术协同与应用拓展。具身智能方向,依托FZMotion光学运动捕捉系统0.1毫米级精度优势,进一步优化遮挡场景下的数据采集算法,同时将机器人出厂检测体系检测时间从15分钟向更短周期突破,推动从“数据采集—量产检测”全链条技术升级。AI算力延伸方向,公司将充分发挥Visionware算法平台与F.Brain工业视觉大模型的平台化复用能力,将沉淀的通用检测、精密测量、AI识别等模块加速向汽车、AI服务器生产检测等新场景迁移落地。同时,持续打磨柔性智能制造与智能量/检测产品,以技术创新驱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全面赋能智能制造升级。
三、回报股东重实质,市值管理稳预期
(一)2025年,分红回购双驱动,注销股份增收益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分红回报,始终坚守“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2025年度,公司严格落实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政策,在满足经营发展、研发投入、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保持合理分红比例,2025年年度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40,113,849.23元(含税)。报告期内,公司启动第四次回购股份计划,2025年回购公司股份305,268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6,182.16元。如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51,110,031.39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68%。为进一步优化股本结构、增厚每股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将前期回购的252万股公司股份变更用途并予以注销,以“真金白银”的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股东权益价值。
(二)2026年,回报机制再完善,股东收益可持续
2026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坚守现金分红承诺,严格执行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政策,在满足公司发展需求的前提下,保持合理的现金分红比例,积极探索实施多次分红的可行性,增强股东回报的及时性与稳定性,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致力于构建一个“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四、践行ESG担责任,可持续发展谋长远
(一)2025年,融入运营强实践,评级提升显成效
2025年,公司将ESG理念与公司运营实践相结合,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与技术创新步伐,将可持续发展要素融入战略规划、日常运营及产业发展的全流程。自2022年7月登陆科创板开始,公司连续4年主动发布ESG报告,以透明和负责任的态度向公众展示公司的ESG实践及进展。近年来,公司在 ESG 领域持续突破、精益求精,推动 ESG 综合实力稳步提升Wind ESG评级、同花顺、商道融绿 ESG 评级。
(二)2026年,更高标准履责任,协同增值促和谐
2026年,公司将继续探索ESG可持续发展实践,以更高标准履行环境、社会与治理责任,助推内在价值持续提升,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的协同增值。作为一家有AI有温度的科技公司,我们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科技创新,以ESG理念为指引,携手各利益相关方,共同迈向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五、畅通渠道增互信,透明沟通促认同
(一)2025年,多元渠道强互动,透明沟通筑信任
2025年,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及邮箱、公司官网、宣传资料、媒体采访等法定与自主渠道,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与透明度,同时积极拓展线上互动平台,依托进门财经、官方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等新媒体工具,丰富沟通场景。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路演、反路演、策略会、现场调研等形式,累计组织沟通交流活动100余场,覆盖投资机构超100家,持续深化与资本市场的双向互动。通过系统化的投关实践,公司及时传递经营动态与长期价值,并积极吸纳投资者建议,推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深入理解与认同。此外,公司全年发布7份自愿性披露公告,涵盖ESG报告、产业基金设立、回购进展等,通过多渠道打造高效透明的沟通平台,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可,凝聚共识。
(二)2026年,信息披露重质量,市值价值趋协调
2026年,公司将系统规划年度投资者交流工作,将投资者接待日、业绩说明会、座谈会等活动纳入常态化安排,推动沟通机制更加规范有序。公司将探索线上直播形式的业绩说明会,实现与投资者的“面对面”交流,提升沟通效率,充分传递公司价值。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3分钟”活动,主动与投资者互动,有效展示公司经营成果与发展价值,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信任感与信心。持续丰富可视化解读手段,对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采用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形式进行多维解读,提升公告的可读性与传播效果。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将继续带头参与投资者交流活动,增强投资者参与度与认同感,推动公司透明度再上新台阶。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拓展沟通渠道,深化与投资者的互动频次与互动深度。公司坚信,通过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必将进一步凝聚价值共识,为长期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六、完善治理建机制,规范运作增效能
(一)治理改革见实效,规范运作上台阶
2025年,公司持续优化法人治理架构,着力提升决策效率与治理水平。顺应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对高管团队进行优化调整,增强经营管理力量,强化战略落地与执行能力。依据新《公司法》及监管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推进治理改革,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督职能,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管理制度,进一步明晰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提升内部监督效能和决策运行效率。董事会与管理层恪尽职守、稳健履职,统筹推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并购整合及全球化战略等重点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组织根基和治理保障。
(二)2026年,关键少数强约束,激励相容谋长远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公司治理建设,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一方面按期推进并完成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持续优化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的人员结构与专业配置,充分发挥其科学决策、战略引领与审慎监督职能,巩固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权的改革成效。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与责任约束,计划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线上及线下培训不少于2次,加强法律法规与业务能力学习,提升合规意识、责任意识与专业素养,切实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及董事的履职水平。同时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将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市场表现、考核结果等因素紧密挂钩,严格执行薪酬支付与追索扣回等规定,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关键少数勤勉尽责、规范履职。此外还将持续完善内控与合规管理体系,结合监管政策更新与经营发展需要,动态优化内部控制制度与业务流程,强化风险识别、预警与应对机制,提升全流程合规管理与风险管控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治理保障。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21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21.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收费为人民币49.00万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上涨超过20%,主要因收购JAI后审计范围增加。2025年审计收费定价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30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按照上述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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