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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简称:ST瑞和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67.02万元,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67.02万元,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 867.0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款项2025年12月31日末账面余额、可回收金额及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据上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12月31日末,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合计为279,177.96万元,本期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183.2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名称:应收款项账面余额:490,799.37万元;资产可收回金额:211,621.41万元;计提坏账准备余额:279,177.96万元。本期共计提坏账准备-1,183.28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 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应收款项

  对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应收账款组合采用逾期天数分析法,以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作为判定逾期的节点。本公司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统一归属于1年以内(含1年)的账龄组合中,按5%计提坏账准备。

  (二)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316.26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合理性。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ST瑞和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中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高刚先生、赵庆祥先生、杨小磊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3票同意、6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七、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八、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经营活动储备需要,公司拟向各大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汇票等业务。在人民币25亿以下额度内,期限三年以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有关协议,财务中心具体经办相关业务。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授信额度、期限以及采用的方式等以各大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十、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结合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全文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全文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ST瑞和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依据财政部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号解释”),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19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19号解释》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出售方与购买方可能作出合同约定,针对被购

  买方某些或有事项,或者特定资产或负债的某些不确定性结果,出售方给予购买

  方补偿,购买方因此获得补偿性资产。例如,出售方针对被购买方某或有事项产

  生的负债或该负债超过约定金额而引致的损失,给予购买方补偿等。

  1.会计处理

  (1)购买方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购买方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被补偿项目的同时,应当确认补偿性资产,

  以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计量。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购买方应当按照与

  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

  量;被补偿项目账面价值发生变动的,相应调整补偿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并计入

  投资收益。对于未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补偿性资产,还应单独再考虑管理

  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购买方

  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所

  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2)购买方个别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购买方获得补偿性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和本解释的规定,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补偿性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方在符合

  或有资产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即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时,确认补偿性资产,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补偿性资

  产”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购买方应

  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和本解释的规定,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同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和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补偿性资产”科目,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对于本解释施行日存在的补偿性资产,应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对于本解释施行日前已经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权利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

  (二)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

  企业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无论交

  易对手方是企业的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原合并日因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调整的资本公积,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不

  得转出至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会计处理

  企业采用电子支付系统以现金结算一项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仅当企

  业已启动付款指令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选择在结算日之前将其终止确认:

  ①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撤回、停止或取消付款指令;②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支取因付

  款指令而将用于结算的现金;③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重大。例如,

  电子支付系统是按照标准管理流程完成付款指令,且从满足前述两项条件至向交

  易对手交付现金之间的时间间隔很短。如果付款指令的执行取决于企业在结算日

  能否交付现金,则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可视为不重大。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2026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四)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1.会计处理

  (1)关于利息的构成要素。

  企业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时,可能需考

  虑利息的不同构成要素。利息的评估应当聚焦于企业基于什么获得了补偿,而非

  获得补偿的金额,尽管后者可能表明企业获得了对除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以外的

  其他要素的补偿。如果合同现金流量与非基本借贷风险或成本的变量(如权益工

  具的价值或商品的价格)挂钩,或者合同现金流量代表债务人收入或利润的一部

  分,则该合同现金流量与基本借贷安排不一致。

  (2)关于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变动。

  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在合同现金流量变动(不管现金流量变动可能

  性的大小)前后均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的,企业仍需评估或有事项的性质。如果

  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直接相关,且合同现金流量的变动

  方向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方向相同,则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

  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不直接相关(如利率随企

  业达到合同约定的碳减排量而下调约定基点的贷款),则仅当在所有可能的合同

  情景下,其合同现金流量与具有相同合同条款、但不包含该或有特征的金融工具

  所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不存在显著差异时,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

  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2026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五)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企业应当至少按类别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在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及其在报告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

  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项目等作进一步披露。其中,与报告

  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和与报告期末持有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应当

  分别披露。企业还应披露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计入权益的累计利得

  或损失的转出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19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自上述规定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编制2026

  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并对以前年度会计数据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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