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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愿景与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总结过往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释放成长动能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起步之年,是国家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国家“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提升能源资源供应保障能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为公司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公司将深耕“铁矿石、油气、新能源”三大赛道,强化“产业运营+产业投资”双轮驱动效能。铁矿石板块将着力推动转型升级,提升运营质效,稳固拳头产品产能基本盘,统筹做好各类产品稳产与拓销;油气板块将深耕优势区块,增强资源接续与开发能力,实现油气产量稳中有进;新能源板块将加强协同发力,夯实上游原材料供应基础,保障下游产能稳步释放。产业投资方面,公司将聚焦重点项目,积极推进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控股权收购顺利落地;拓展投融资渠道,与主流及特色投行、金融机构保持积极互动和合作,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关注科技发展驱动的新兴资源品种机会,强化行业前沿研究,提前布局未来赛道。

  公司2026年主要产品产量目标:铁矿石成品矿产量200万吨;油气权益产量1266万桶当量,净权益产量775万桶当量;锂精矿(品位>5%)产量11.8万吨;锂盐(氢氧化锂或碳酸锂)产量1.6万吨。

  二、推动科创及数智化建设,加速AI与业务融合

  数智化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2026年公司将通过以下举措加快数智化转型步伐,推动技术创新与业务深度融合,赋能公司生产经营。

  一是完善数智系统,完成公司整体数字化架构规划,推进数据中台建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根据业务需求迭代现有系统功能,提升系统对业务的支持效能。二是推进石碌铁矿智能矿山建设,加快推进新规划8个智能项目的上线运行,严控建设成本,注重成本与效用平衡。三是强化技术创新,健全完善公司研发管理体系,合理规划实施年度科研项目;加快推进选矿实验中心建成投用,为技术创新提供坚实平台。四是推动AI应用,构建AI组织保障,设立专家委员会,加强AI技术研究与应用;推进AI与日常业务深度协同,提升工作效率;探索AI在选矿、生产调度等关键业务的辅助应用,创造增量价值。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合规基础

  (一)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制度

  2026年,公司将全面对标新施行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紧扣“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主线,系统推进治理架构优化与规范运作升级。同步健全制度落地长效机制呼应制度顶层设计,通过培训宣贯、动态评估与适时优化,推动制度从纸面规则转化为经营管理的刚性遵循,切实防范因制度体系缺位、执行环节偏差引发的合规风险,为公司规范运作筑牢坚实的制度防线。

  (二)完善公司内控合规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合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2026年,公司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加强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监督。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全球化,公司将重点加强对海外子公司的内控监督和指导,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三)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2026年及更远的未来,公司将坚守可持续发展理念,以2030年范围一、范围二碳排放强度较2024年下降不低于10%为核心目标,统筹绿色低碳、安全运营、责任治理与社会价值创造,全面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节能降碳与清洁能源替代,稳步推进海南星之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与稳定运营,扩大绿电使用规模,完善能耗在线监测与数字化管控体系,推动生产环节能效持续提升;完善负责任供应链体系,引导合作伙伴共同提升ESG绩效,公司将建立覆盖供应商及合作方的ESG准入与评估机制,将环境合规、社会责任、廉洁诚信、安全生产等要求纳入合作标准与考核流程,推动上下游形成稳定、透明、可持续的供应链生态;将持续加大在乡村振兴、教育助学、医疗健康、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投入,深耕“乡村医生”“布谷尼美好社区”等品牌公益项目,助力区域民生改善与乡村发展。

  四、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强化董高履职监督

  2026年,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保障上市公司治理新规的要求在董高等关键少数的履职实践中落地生根:严格把控任职资格关口,构建覆盖提名甄选、履职评价、调整退出的全周期管理链条,实现对关键人员履职的追踪管理;着眼于董高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提升,年内组织董高培训不少于15人次;着力完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通过高效的信息传递沟通机制,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充分获取决策所需信息,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独立、客观、专业地发表意见;将董高薪酬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制定《董高薪酬管理制度》,将公司业已实施的符合监管最新要求的薪酬政策(如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的薪酬不低于年度薪酬的50%、部分薪酬在绩效评价和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后支付等)在制度中明确,进一步健全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绩效考核体系,推动董高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深度融合。

  五、强化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将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作为重要考量,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持续对分红机制进行优化调整。

  自2022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起,公司已连续4年实施现金分红,截至2025年末累计分派现金红利6.57亿元。2026年4月15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将现金分红标准由“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大幅提高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并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将分红周期从年度变更为半年度,增强投资者价值获得感。

  除现金分红以外,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及股价波动,积极开展股份回购。从2024年首次推出股份回购方案以来,截至本行动方案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约6860万股(其中4360万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达4.51亿元。2026年,公司将研究并适时建立常态化股份回购方案,提高股份回购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构建透明高效投关体系

  2026年,公司将继续巩固信披评价A级成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对披露关键信息的复核,坚决避免信息披露出现低级错误;严格履行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准确披露公司重大项目进展、战略规划、重大交易等事项的重要信息,主动披露对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具有重要性的信息,充分、高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情况。

  在投资者沟通方面,公司主动传递经营动态与战略进展,通过策略会、路演、投资者关系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新媒体等渠道密切与投资者的交流,构建透明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2026年,公司计划召开业绩说明会不低于4次;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回复率达到100%;公司将在发股买资产事项推进的重要节点(如草案披露、项目交割)及时组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拟于2026年四季度择机举办“投资者开放日”,邀请投资者到公司总部及石碌铁矿、锂盐产线等进行实地参观调研,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面对面交流。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与义务,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稳健增长的业绩表现、规范透明的公司治理回馈投资者的信任,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11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磊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40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1,991,931,751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5,544,865股后的总股份数1,986,386,88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8,910,950.8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五号——权益分派》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因本次权益分派无送转股份,所以送转比例为0,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是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08元/股。

  综上,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8)÷(1+0)=(前收盘价格-0.08)元/股。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不参与分配的股份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72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72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2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8元(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7482025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44,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价格指数情况

  

  *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数据来源:Wind、上海有色网、Mysteel

  (二)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生产指标情况

  

  *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石碌铁矿地采项目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整体托管,报告期内因各方交接作业,对地采原矿产量和成品矿产量均造成一定影响。

  (三) 重点建设项目进展

  1、 石碌铁矿-120m~-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报告期内完成掘进492.1米,截至报告期末井巷工程累计完成掘进28278.7米,整体井巷工程掘进进度约为92.36%。

  2、 涠洲10-3油田西区:推进平台拖航、海上安装及联调联试工作,为在第二季度内实现投产进行最后的准备工作。

  3、 星之海碳化技改项目:已完成部分设备招采,安评、环评、能评及施工规划许可等手续均已办结,土建施工已进场,计划于年中实现投产。

  4、 布谷尼锂矿二期建设项目:启动可研,推进矿块模型、征地测量及环评报告更新工作。

  (四)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

  1、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为:

  

  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2、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3日及4月15日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及激励对象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离岗待退、退休等情况,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7,422,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3.6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调整为6.31元/股。

  (五)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展

  2026年2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交易方案,并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王中喜、王琛和上海柏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69.9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包括聘用独立财务顾问、法律服务、审计和评估等中介机构,对交易各方及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推进标的资产财务审计与价值评估工作,磋商本次交易协议等。

  (六) 回购股份进展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4日及2025年3月12日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1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6,316,500股,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 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将以2026年5月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于2026年5月11日进行现金红利发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八)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锂资源上游一体化业务于2025年内实现投产,报告期末,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已基本实现月度达产。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储能及动力电池等领域需求增长,氢氧化锂产品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公司锂资源上游一体化业务扭亏为盈,实现归母净利润0.99亿元(未经审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勇达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勇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勇达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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