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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及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1,461,372.95元。具体详见下表: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存货跌价损失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025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74.29万元,主要为本公司下属企业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2、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在以前年度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2025 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1,327.41万元,主要为本公司下属企业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损失。

  3、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44.44万元,主要为:部分固定资产及工程物资闲置且无转让价值,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24.42万元和工程物资减值准备120.0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5,146.14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放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其中:2025年中期已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2025年末期拟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6年4月17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8,409,881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1,522,964.30元(含税)。

  其中:2025年中期已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92.05万元;2025年末期拟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960.25万元。

  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董事会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公司存在外币采购与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鉴于近期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交易品种: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及其他外汇掉期业务等;

  ●交易对手: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的总额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其它等值外币)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交易情况概述

  为规避外汇市场波动给公司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合理的风险管理。

  1、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及其他外汇掉期业务等。

  2、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4、业务授权及期限: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审核并签署相应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审核并签署相应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将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6、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 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本期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所协商确定,与上一期(2024年度)提供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报酬相同,自2019年度至今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已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公司控股股东胡健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审查,提名胡锦生先生、胡健先生、沈伟艺先生及杨志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胡吉明先生、章晓科先生、毛美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说明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完成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仍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

  非独立董事:

  胡锦生先生简历

  胡锦生先生: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具有多年医药、化工行业经验,曾任仙居县造漆厂厂长、台州漆胡涂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至2018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202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胡健先生简历

  胡健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门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至2018年4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代理董事会秘书、上海司太立法人代表兼执行董事、上海键合董事长、篮球俱乐部法人代表、司太立投资法人代表。202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沈伟艺先生简历

  沈伟艺先生: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2009年9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化学专业,先后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2009年9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药化部项目经理、副部长、部长,研究院副院长、院长等职务。2021年11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志军先生简历

  杨志军,男,中国籍贯,198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5年至2007年赤峰制药集团,任技术中心研究员、中试车间技术主任;2008年至2021年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分公司,任QA经理、车间主任、生产总监、常务副总兼生产总监等职;2021年3月加入司太立,历任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生产负责人,海神制药运营总监等职。现任公司API事业部运营总监。2025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胡吉明先生简历

  胡吉明先生,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学博士学历,教授高级职称。2000至2002年任浙江大学博士后;2002至2003年任香港科技大学博士后;2003年至今,任教浙江大学化学专业。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章晓科先生简历

  章晓科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台湾地区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持法律职业资格证。2003至2009年,于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德国泰乐信律师事务所、英国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任中国法顾问;2009至2019年,于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合伙人;2019年至2024年7月,任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4年7月至今,任段和段(杭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管理合伙人。2023年6月至2026年2月任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毛美英女士简历

  毛美英女士,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临海长途客运公司计财科副科长,浙江台州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经理,台州市台金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处处长。现任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司太立”)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

  ●结合2025年度担保实施情况,2026年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敞口余额不超过36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1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18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现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使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结合2025年度担保实施情况,公司2026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孙)公司可以用名下资产为自身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可以为子(孙)公司担保,子(孙)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担保,子(孙)公司可以为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少数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涉及并购贷款的,标的企业股权可以作为并购贷款质押担保,具体由董事长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上述担保敞口余额不超过36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孙)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1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18亿元。

  在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敞口余额不超过36亿元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在各子(孙)公司之间相互调剂,具体调剂原则为:①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孙)公司使用;②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孙)公司使用。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孙)公司。

  1、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2、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及反担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与结算业务的运作效率,满足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2026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2026年融资工作作出安排,拟定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及子(孙)公司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因其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带来的融资需求,将有利于各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健康经营。

  2、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3、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孙)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27,319.7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9.32%。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预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津贴)

  1、内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9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

  1、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岗位价值、承担责任等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分为月度绩效与年度绩效,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年发放。

  (三)其他补充说明

  1、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预计2026年度与研诺医药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10.00万元

  ●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司太立”)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9日,司太立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本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上海研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158号1幢303室

  法定代表人:毛文学

  注册资本金额:802.0445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424514856

  经营范围:医药科技、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医疗器械经营,实验室试剂、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毛文学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研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9,933,018.87元,净利润-13,377,765.59元,总资产177,583,764.20元,净资产153,446,620.39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研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且上述关联交易各方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2、 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产品销售等,均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均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6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胡锦生先生、沈伟艺先生、徐钢先生、毛美英女士、章晓科先生、胡吉明先生、郑方卫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健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在审议相关议案后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鉴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与财务情况,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自有资金合规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本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3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房产抵押贷款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借款手续,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分、子公司负责人在批准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相应签署有关借款文件。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拟于2026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的额度内,行使对外投资、购买股权、出售股权等审批权限,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年内有效。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预计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拟实施包括慈善公益、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对外捐赠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年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等事项。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监会公告〔2025〕18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公司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胡健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拟选举胡锦生先生、胡健先生、沈伟艺先生及杨志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前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胡健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拟选举胡吉明先生、章晓科先生、毛美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前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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