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小东门街口196号太铁广场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大会还将听取《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出席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
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四)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五)登记地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利荣、丁一
联系电话:0351-2620620
传真号码:0351-2620604
电子邮箱:dqtl@daqintielu.com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公司代码:601006 公司简称:大秦铁路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900,148,479元。按照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30元。
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140,178,76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即614,017,876元。
2、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147,177,716股,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44,098,700股。以2025年末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0,103,079,016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股利0.14元(含税),2025年末期共分配现金股利2,814,431,062.24元,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较上述分配预案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最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金额。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已实施完毕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1,611,774,217.28元,加本次拟分配的2025年末期分红金额,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426,205,279.52元。2025年现金回购股份金额247,716,101元。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加回购股份总额为4,673,921,380.5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9.22%。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铁路肩负着“交通强国、铁路先行”历史使命,是国家战略性、先导性、关键性重大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大动脉、重大民生工程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在服务和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肩负重大责任。铁路行业具有国民经济基础的国家属性和社会公共事业的社会属性,其周期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基本一致。
2025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015亿元,增长6%;投产新线3,109公里,其中高铁2,862公里,铁路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末,全国铁路营业里程16.5万公里,其中高铁5.04万公里。
2025年,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46亿人,同比增长6.7%。其中,国家铁路旅客发送量42.6亿人,同比增长4.2%;全国铁路货物发送量52.8亿吨,同比增长2%。其中,国家铁路货物发送量40.7亿吨,同比增长2.1%。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量占全国旅客运输总量的比例为26.9%,全国铁路旅客运输周转量占全国旅客运输周转量的比例为46.1%;全国铁路货物运输量占全国货物运输总量的比例为8.8%,全国铁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占全国货物运输周转量的比例为13.5%。
从铁路行业发展看,一是我国国土面积大,区域经济发展、资源分布和工业布局不均衡,长运距、大运量的大宗货物运输,以及大规模的中长途旅客运输仍对铁路存在较大需求。二是铁路作为绿色交通方式,具有大运量、低成本、占地少、节能环保等特点,发展铁路运输符合我国国情和产业导向,是国家改善交通运输条件、调整运输结构、节约自然环境成本、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先导产业。三是铁路建设投资规模大、产业链长,对于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是国家投资重点领域。根据路网规划,未来铁路建设将会继续有序推进,有利于路网功能和效益的不断提升。四是我国铁路具有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性价比高等优势,铁路作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会更好地服务和支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扩大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
从政策环境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到2035年,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25%左右”;2024年11月,交通运输部《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中提出,“到2027年,全国铁路货物运输周转量较2023年增长10%左右”;2025年6月,交通运输部联合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打通进港铁路最后一公里”、 “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实现铁路进港100%覆盖”;2026年3月,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普速铁路升级改造,加强西部地区铁路建设,推进铁路体制改革和收费公路政策优化”、“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重”。铁路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
2026年初,国铁集团工作会议确定“十五五”时期铁路工作的目标任务:“到203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8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6万公里左右,复线率和电气化率分别达到64%和78%,战略骨干通道全面加强,“八纵八横”高铁系统成网,区域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货运网络能力大幅增强,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的现代化铁路网,铁路有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支撑能力全面增强。同时,“十五五”时期,国铁集团将锚定“路网规模质量世界一流、运输保障能力世界一流、科技创新水平世界一流、企业经营质效世界一流、铁路治理体系世界一流”的目标,坚定不移加快建成世界一流铁路企业,基本实现铁路现代化。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铁路行业将继续处于良好的发展机遇期。
(一)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经营铁路货、客运输业务,同时向国内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提供服务。公司依据与旅客、托运人之间签订的铁路运输合同(旅客车票、货物运单等),依托铁路网络为旅客、托运人提供铁路运输服务并获得运输收入。
公司执行国家、行业制定的运价政策。2015年以来,国家给予铁路运输企业一定的自主定价权,建立了更加灵活的运价上下浮动机制,增加了价格弹性。
1. 货运业务
铁路货运业务是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25年铁路货运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1.09%。公司运输的货品以动力煤为主,主要承担晋、蒙、陕等省区的煤炭外运任务。运输的其他货品还包括焦炭、钢铁、矿石等大宗货物,以及集装箱、零散批量货物。
2. 客运业务
铁路客运业务是公司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公司担当开行多列以太原、大同等地为始发终到的旅客列车,通达全国大部分省市区,2025年铁路客运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3.65%。
3. 其他业务
公司同时向国内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提供服务,主要包括机车牵引、货车使用、线路使用、货车修理等,并为大西高铁、瓦日重载铁路等提供委托运输管理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公司业绩的因素主要包括业务量的波动、铁路运价浮动及经营成本的控制等。
(二)市场情况
2025年,公司货物发送量6.8亿吨,占全国铁路货运总发送量52.8亿吨的12.9%,占国家铁路货运总发送量40.7亿吨的16.7%;公司煤炭发送量5.5亿吨,占全国铁路煤炭发送量27.7亿吨的19.9%,占国家铁路煤炭发送量20.9亿吨的26.3%。公司货物运输和煤炭运输在全国铁路货运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原因:主要由于第四季度人工、大修、两端物流辅助等支出增加。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完成77,644,812,382元,同比增长4.04%。营业成本支出70,951,357,550元,同比增长12.25%;实现净利润6,849,036,31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25,253,614元,同比下降33.34%。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煤炭运量下降的影响。报告期内,货收率较高的煤炭发送量减少4,023万吨。其中,核心经营资产大秦线煤炭运输量同比减少211万吨;二是运输结构调整的影响。基于长期发展的战略考量,公司积极拓展非煤大宗市场,非煤货物运输业务量增加13%。由于非煤货物到达地多为公司管外,直通联合运输增长相应增加了货运服务费等付费支出。三是物流市场培育的影响。公司积极推进现代物流转型,发展多式联运,推进“门到站、站到门”等物流辅助服务,此项业务尚处于市场培育、让利引流阶段。四是货物运价浮动带来的影响。针对煤炭市场的变化,各运输主体采取灵活的价格策略,物流通道的选择权转向需求侧,受运价浮动的影响,公司综合吨公里收入率同比有所下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2026-013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3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055,660.3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973,944,339.62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000,000,000.00元,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9,20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1,980,80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8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906号”《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二)202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累计为人民币2,587,467,871.82元(其中: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共产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人民币361,534,504.29元)。2025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699,939,814.96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396,962,060.51元。
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171,305,811.31元。根据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已于2025年10月9日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亲贤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前身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29,396,962,060.5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请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已于2025年10月9日,将节余募集资金5,171,305,811.31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核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秦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大秦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大秦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2026-015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25年度完成及2026年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续签了《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参与国家铁路联合运输,执行行业统一的清算政策。公司与国铁集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陆勇先生、杨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其余九位董事全部投赞成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1.94%的比例审议通过该项议案。该协议履行期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陆勇先生、杨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其余九位董事全部投赞成票。
公司于 2026年4月1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根据公司与国铁集团续签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有关约定进行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的运营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㈡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⑴铁路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⑵铁路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⑷铁路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⑴铁路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⑵铁路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⑷铁路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487.29亿元,较董事会预计金额496.53亿元减少9.24亿元。
㈢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⑴铁路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⑵铁路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⑷铁路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⑴铁路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⑵铁路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⑷铁路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支出金额557.33亿元,预计收入金额140.59亿元,总计697.92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㈠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A. 与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202号,注册资本9,201,192万元,成立日期2005年4月29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2025年度,总资产46,287,740.07万元,净资产30,048,666.16万元,营业收入8,894,869.02万元,净利润-482,176.86万元。
2、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钢园路73号,注册资本6,344,100万元。主要业务大西铁路客运专线的建设和运输。2025年度,总资产8,653,084.25万元,净资产3,679,351.36万元,营业收入363,549.53万元,净利润-97,768.47万元。
3、准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等。住所为朔州市开发区梁郡路与振武街交叉口西北角,注册资本700,000.05万元。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装卸、仓储等。2025年度,总资产1,914,295.05万元,净资产138,729.70万元,营业收入136,074.06万元,净利润-44,785.40万元。
4、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等。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五龙口街新和路11号,注册资本5,190,000万元。主要业务为工程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等。2025年度,总资产8,253,990.22万元,净资产2,752,548.87万元,营业收入815,530.13万元,净利润-29,091.57万元。
5、山西铁路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196号A座12层。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要业务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铁路机车车辆维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2025年度,总资产122,269.22万元,净资产85,025.00万元,营业收入40,396.02万元,净利润-9,757.71万元。
6、山西铁路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大同市平城区局东街住宅楼区域。注册资本39,398.37万元。主要业务为煤炭批发经营;机车车辆租赁、铁路专用线运输设备设施的运营和租赁等。2025年度,总资产130,465.28万元,净资产115,151.30万元,营业收入11,357.67万元,净利润-577.61万元。
7、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206号。注册资本23,764.28万元。主要业务为食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等。2025年度,总资产134,921.89万元,净资产112,035.12万元,营业收入53,797.59万元,净利润6,991.61万元。
8、山西铁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189号。注册资本27,289.70万元。主要业务为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等。2025年度,总资产216,085.38万元,净资产193,270.46万元,营业收入76,804.77万元,净利润10,707.94万元。
9、山西铁路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公寓路9号太原站综合楼11层。注册资本34,342.32万元。主要业务为国内旅游业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等。2025年度,总资产49,908.58万元,净资产39,963.89万元,营业收入30,467.81万元,净利润881.72万元。
10、山西铁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186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业务为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服务等。2025年度,总资产96,570.65万元,净资产13,145.41万元,营业收入111,208.59万元,净利润2,695.10万元。
B. 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于2013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郭竹学,注册资本人民币173,950,000 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铁路客货运输相关服务业务等。
2、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共同出资组建,住所为北京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成立时间2015年7月24日。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等。
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4,895,969万元,成立时间1993年4月22日。经营范围公共铁路运输等。
4、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33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5,369,615万元,成立时间2005年4月29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5、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8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39,883,439万元,成立时间1994年11月15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等。
6、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5,467,144万元,成立时间1993年11月26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7、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3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4,825,990万元,成立时间1995年6月28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8、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河南省郑州市陇海中路10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9,399,093万元,成立时间1996年4月22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含高速铁路)等。
9、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2,461,591万元,成立时间2005年5月18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0、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11号,注册资本人民币33,297,040万元,成立时间1995年02月13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1、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6,858,500万元,成立时间1994年05月09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2、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366号5层,注册资本人民币1,088,159万元,成立时间2007年4月26日。主要业务为太中银铁路建设、客货运输服务。
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一)款“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四)款“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规定的关联关系。
㈢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大,业务稳定,且与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延续多年,执行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或困难。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5年12月16日,公司与国铁集团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协议履行期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且双方各自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后,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一)主要内容
公司与国家铁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将主要相互提供如下服务:
(1) 铁路运输服务: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运输服务(含路网服务);铁路基础设施及运输设备租赁、运用服务等。
(2) 铁路相关服务: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相关服务内容包括铁路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服务、机车车辆维修服务、铁路物资采购及销售、铁路后勤服务等。
(3) 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国铁集团有关的合资铁路公司委托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设施服务、运输移动设备服务、运输安全服务等。
(4)其他服务:双方相互为对方提供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财务等其他服务。
(二)定价原则
(1)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2)没有政府定价的,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国家铁路计费规则和标准确定;
(3)如没有适用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按照目前适用的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确定;
(4)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行业清算规则外,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5)没有上述标准时,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6)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以及实际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铁路运输业务具有“全程全网”,多工种、多环节密切配合的特点,需要集中统一的调度指挥。基于此,公司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相互存在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运输服务、铁路相关服务、专项委托运输服务及其他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通过协议约定,执行行业统一的清算政策,按照实际发生的计费工作量和对应的清算单价相互进行结算。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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