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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邱文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平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子年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邱文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平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子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邱文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平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子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邱文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平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子年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邱文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平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子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邱文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平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子年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46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瑞勤科技消费类电子智能终端制造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14,475.50万元,下一步使用安排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2,425,24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195.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068.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3,068.3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71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注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515.66万元,但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636.00万元,但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及“瑞勤科技消费类电子智能终端制造项目”即将结项,且剩余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475.50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考虑到“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仍有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仍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本次项目待支付合同尾款金额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完毕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如仍有节余(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瑞勤科技消费类电子智能终端制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本次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相应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组织讨论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本次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经营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44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勤技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治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8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3年12月30日对外披露了《华勤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4)。

  4、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1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勤技术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2)。

  6、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9、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0、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勤技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治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对外披露了《华勤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9)。

  4、2025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2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勤技术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6、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9、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1)鉴于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2,524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权益分派调整后);

  (2)鉴于2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0%,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本期未满足个人层面职级要求或绩效考核要求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663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权益分派调整后);

  (3)鉴于25名激励对象发生降职情形且降职后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因降职调减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86,016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权益分派调整后)。

  综上,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7,203股。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1)鉴于1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71,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权益分派调整后);

  (2)鉴于41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B”,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70%;鉴于4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0%,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本期未满足个人层面职级要求或绩效考核要求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183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权益分派调整后);

  (3)鉴于11名激励对象发生降职情形且降职后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因降职调减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7,205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权益分派调整后)。

  综上,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7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7,388股。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公司预计先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再进行本次回购注销,故公司董事会拟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审议及实施情况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若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则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拟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 -V)/(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27.04元/股(经2023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8.46元/股=(27.04元/股-1.2元/股)/(1+0.4);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33.44元/股(经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3.03元/股=(33.44元/股-1.2元/股)/(1+0.4)。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8,169,114.64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将变更为125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将变更为326人。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预计将由1,503,906,383股变更为1,503,507,956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1,503,906,383元变更为人民币1,503,507,956元。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1:公司预期授予国际承销商超额配股权,可由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及整体协调人行使,自2026年4月23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止,上述截至2026年4月29日的H股股份58,548,200股存在变动的可能。

  注2:上述预计变动前有限售条件股份(A股)数量623,342,852股系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对应的股份数量。如国际承销商行使超额配股权,则上述预计变动前、预计变动后的股份合计数量存在变动的可能。

  注3: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由284,591股调整为398,427股。

  注4:最终股本变化以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为准。

  注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及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45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A+H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503,906,383股。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此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7,203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7,388股,合计回购注销284,591股。

  因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将在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进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由284,591股调整为398,427股,即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03,906,383股(其中A股1,421, 938,903股,H 股81, 967,480股)变更为1,503,507,956股(其中A股1,421, 549,476股,H 股81, 967,48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03,906,383元变更为人民币1,503,507,956元。如国际承销商在2026年5月20日前行使超额配股权,导致公司发行的H股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则前述变更后的A+H股本总数1,503,507,956股以及变更后的注册资本1,503,507,956元将会同步发生变动。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本次注销后公司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绿科路699号华勤全球研发中心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30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冒姗昀彤

  4、联系电话:021-80221108

  5、邮箱:ir@huaqin.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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