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明添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明添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谢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明添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明添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明添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明添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22,450.73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7月10日到账,以前年度已使用257,023.35万元,本年度使用10,381.5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535.32万元。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25,648.03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日到账,以前年度已使用120,422.88万元,本年度使用66,415.5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15,077.89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之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各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2:本年度使用金额包含已开具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078.92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之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各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2:本年度使用金额包含已开具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金额3,843.68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19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202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为《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7月8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7月8日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开展的需要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公司已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并与华泰联合证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行保荐协议,因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泰联合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吴证券承接。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11月24日,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东吴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等7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2023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3年8月2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5,262.90万元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均拟使用“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2,631.45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监管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赣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2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孚能科技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
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加速公司全固态电池研发及产业化进展,公司拟增加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中的“高比能量、高安全性固态电池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加快项目推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广州孚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孚能科技”)。“高比能量、高安全性固态电池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广州孚能科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监管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广州孚能科技、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之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之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公司已于2025年12月5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6年12月9日止,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6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已完成结项。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5,441.1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441.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已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具体节余情况如下表: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之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节余资金金额系实际转出当日专户余额。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6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者保证金等额置换;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具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078.92万元。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保证金等额置换;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具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金额3,843.68万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为了更快落实新技术适配客户产品需求,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效率,缩短对核心客户的服务距离以及更好的适配未来发展规划,于2023年8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5,262.90万元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核,认为:孚能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孚能科技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133,93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340,472.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2,450.7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78085_B01号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报告参见本公告附表1。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70元。募集资金总额331,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648.0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2022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757号)。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报告参见本公告附表2和附表3。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安晏”)持有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5,106,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37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深圳安晏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4,442,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00%。其中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12,221,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00%;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24,442,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安晏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及权益变动的告知函》,深圳安晏在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862,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24%。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及其他预计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预计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预计损失的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及合理估计,2025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282.46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分析,拟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4,972.0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原因本年产出的降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
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相关受损资产在理赔确认过程中,保险理赔方案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公司结合保险赔付执行预期对原预计可获赔金额进行了合理审慎的调整,调减预计获赔金额5,137.73万元。
三、本次确认减值准备及预计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282.4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4,972.05万元,其他预计损失5,137.73万元,共计减少公司当期利润总额17,392.24万元。
本次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
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易睿德(上海)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为《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出具了审验报告。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
√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ESG管理委员会、ESG工作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
√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是公司ESG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ESG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审议及批准公司年度ESG报告和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重大ESG负面事件应对方案等,定期听取ESG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汇报。频率为每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
√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孚能科技高度重视ESG治理,建立了“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ESG管理委员会-ESG工作小组”的三级治理架构,制定发布《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可持续发展部是ESG工作专职管理部门,ESG评级等指标作为考核关键指标嵌入高级管理层、可持续发展部年度绩效考核,推动公司各部门及各生产基地将ESG理念融入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助力公司ESG目标达成。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
√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科技伦理议题不适用于公司业务,暂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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