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17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2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40,294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8%。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设计总院”)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设计总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940,29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2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安徽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了安徽省国资委《关于设计总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皖国资考分[2022]53号)文件,安徽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2022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设计总院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设计总院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由独立董事李健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 2022年4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设计总院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了《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7日,公司将包括激励对象姓名、人员类别、所在部门、岗位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个别员工向公司或监事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以及个别员工表达了希望成为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和监事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就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截至2022年2月7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其他异议。
5.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同时披露了《设计总院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时披露了《设计总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设计总院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7.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授予277名激励对象共计13,033,680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98元/股。
8.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033,680股减少至12,936,840股。
9. 2023年5月25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67,479,53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上述权益分派,《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2,936,840股增加至15,524,208股。
10.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5,524,208股减少至15,332,568股。
11.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7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138,039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5,332,568股减少至10,194,529股。
12.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0,194,529股减少至9,988,633股。
13.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013,683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9,988,633股减少至4,974,950股。
14.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将由4,974,950股减少至4,940,294股。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1.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7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138,039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5,332,568股减少至10,194,529股。
2.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013,683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9,988,633股减少至4,974,950股。
3.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时间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的1/3。《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日为2022年5月9日,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5月11日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2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40,29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8%。具体情况如下:
注释: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含激励对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转增所获股份,并剔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5月11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940,294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数据未剔除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34,656股,具体请查询2026年3月28日发布的《设计总院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共计26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940,294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940,29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与安徽交控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总院”或“公司”)拟与安徽交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交控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如有,包括该等存款余额产生的所有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与交控财务公司开展相关合作),可循环使用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与交控财务公司开展相关合作)。
交易限额
交控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控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交控财务公司发生其他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开展金融服务合作,拟与交控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交控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如有,包括该等存款余额产生的所有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与交控财务公司开展相关合作),可循环使用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与交控财务公司开展相关合作)。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日起三年。
交控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交控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交控财务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
注:2025年度,交控财务公司净利润亏损4,029.77万元。剔除计提拨备影响,净利润亏损262.79万元,主要系交控财务公司于2025年12月方正式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当期业务收入无法覆盖全年固定性成本。
(三)关联关系说明
安徽交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交控财务公司为安徽交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设计总院
乙方:交控财务公司
(一)服务项目和定价政策
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 存款服务
(1) 服务范围: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产品,具体存款种类及办理流程以乙方业务规则为准。乙方保障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并足额予以兑付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不时资金需求。
(2) 利率: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的平均执行利率。
(3) 交易额上限: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乙方的存款日最高余额(如有,包括该等存款余额产生的所有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与交控财务公司开展相关合作)。
(4) 交易额上限确定因素:
a.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现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定期存款水平;
b.本集团经营活动不时产生的预期现金流水平及经营业务的预期增长。
2. 信贷服务
(1) 服务范围:乙方按照一般商务条款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 利率: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现行市况厘定,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执行利率。
(3) 交易额上限:乙方对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与交控财务公司开展相关合作)。
(4) 交易额上限确定因素:
a.本集团目前的业务需要、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本集团以交通规划、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及相关工程总承包为主营业务,业务开展过程中需持续投入资金用于技术研发、人才建设、项目履约及产业链延伸布局;同时,本集团亦积极探索与主营业务协同互补的投资、并购及业务拓展机会,不断完善综合交通技术服务体系;
b.本集团目前的财务状况,包括其现有资产水平、现金水平及负债水平;
c.授信服务的提供将使本集团能够拓宽其潜在融资渠道,从而促进本集团在需要时获得更优惠的融资条款,本集团申请使用该等授信额度完全自主;
d.交控财务公司收取的利率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期同类授信服务给出的利率,且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拥有随时可用的信贷额度以支持本集团不时的融资需求具备潜在优势。
3. 结算服务
(1) 服务范围: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 费用:结算费用免费。
4. 其他金融业务
① 服务范围: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
② 费用:开展具体业务时另行约定收费标准,但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相同业务的收费水平。
③ 相关费用上限确定因素:
a.上文所述的其他金融服务的服务规格及服务费定价基准;
b.考虑到本集团现有及预期经营水平后,本集团目前预期可能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水平,并须注意本集团无义务在任何时间使用其他金融业务服务,且本集团可不时委聘其他服务提供商提供同范围的服务。
5.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
6. 除本协议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外,乙方为提供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承诺事项
乙方保证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律规定。如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乙方承诺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采取或配合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
1. 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等重大事项;
2. 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经营风险等事项;
3. 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6个月以上未偿还;
4. 乙方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的;
5. 乙方出现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重大情形;
6. 其他可能对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三)期限
本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并经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满后若续约,双方应重新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金融服务协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2)交控财务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总局监管,依据所有相关监管要求开展业务。能确保其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能够恪守高标准的合规要求并实施严谨的风险管理。
(3)交控财务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具备深入了解与专业认知,能够提供比国内其他主要商业银行更为高效、及时的金融服务,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紧急融资需求时可发挥重要作用。
(4)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以市场化原则为依据,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约定的存款、授信相关利率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服务费均不逊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费率标准,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交控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任毅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任毅伟、房涛、胡为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安徽交控集团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综合养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一)项目名称: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综合养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406,097.05万元,其中设计总院中标金额为19,428.08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养护设计、路况及桥隧定期检测、日常养护、以及路基路面、桥隧、交安、绿化等各类养护工程的施工。
(四)中标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安徽交控道路养护有限公司、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S37静宁至岷县高速公路通渭至陇西段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技术服务001标段服务
(一)项目名称:S37静宁至岷县高速公路通渭至陇西段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技术服务001标段服务。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4,966.80万元。
(三)中标范围:按高速公路标准,负责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交通设施、绿化及临时工程等内容的初步勘察设计。
(四)中标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三、S21霍山至怀宁高速公路安庆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标段一)
(一)项目名称:S21霍山至怀宁高速公路安庆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标段一)。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3,299.00万元。
(三)中标范围:承担全线勘察测量;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环保景观等初步及施工图设计;交通机电、房建(收费棚、服务区等)选址规划及设计;相关专项设计及报批工作。
(四)中标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S105快速化改造工程(肥东段)勘察设计
(一)项目名称:S105快速化改造工程(肥东段)勘察设计。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2,870.00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立项可研编制报批、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土地林地报批、风险评估、涉铁专项、专题报告编制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审查配合服务。
(四)中标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五、谯城区老旧片区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
(一)项目名称:谯城区老旧片区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
(二)中标金额:施工部分中标费率81.89%、设计部分中标费率75.00%;其中设计总院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2,475.00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现场排查检测、图纸深化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
(四)中标人:安徽建工水利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亳州金地建工有限公司。
六、合肥国际港务区下派多式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勘察设计1标段
(一)项目名称:合肥国际港务区下派多式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勘察设计1标段。
(二)中标金额:中标费率1.2%,其中设计总院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252.00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进港航道、码头、装卸设备及后方陆域设施(仓库、堆场、建筑、道路、水电、智能化等)的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建设阶段各类专题报告编制。
(四)中标人: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徽国顺交通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新桥大道(魏武路一淮南界)道路工程设计
(一)项目名称:新桥大道(魏武路—淮南界)道路工程设计。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2,200.00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从立项、工可、方案、初设到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设计工作,以及施工阶段的全程设计服务。
(四)中标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八、涡阳县西阳镇、高炉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项目EPC
(一)项目名称:涡阳县西阳镇、高炉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项目EPC。
(二)中标金额: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91.50%,设计费用(不含涡河大桥)设计费率1.04%,设计费用(涡河大桥部分)设计费率2.07%;其中设计总院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024.00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项目整体设计及专项深化设计,提供设计变更、现场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等内容。
(四)中标人:涡阳县恒泰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涡河建工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涡河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九、G36宁洛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望疃枢纽段改扩建工程(K246+729~K289+131段)施工图设计
(一)项目名称:G36宁洛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望疃枢纽段改扩建工程(K246+729~K289+131段)施工图设计。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918.00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既有路调查评价、地质勘察、改扩建各专业(路基路面桥隧等)施工图设计;交通机电及房建调查评估与设计;涉路涉铁等专项设计;风险评估、造价编制、招标限价及后续服务。
(四)中标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河至亳州高速公路亳州西环段施工监理
(一)项目名称:五河至亳州高速公路亳州西环段施工监理。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862.40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全线所有工程(路基、路面、桥涵、房建、交安、绿化、排水防护、钢结构等)从施工准备、实施、交竣工至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四)中标人: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十一、S24杭州至合肥高速公路宣城段二期施工图设计
(一)项目名称:S24杭州至合肥高速公路宣城段二期施工图设计。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715.58万元。
(三)中标范围: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全线房建工程和服务设施的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土地林地等专题及报批,后续服务等工作。
(四)中标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新化县智能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新化县智能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46,357.71万元,其中设计总院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618.00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标段内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及防水、电气管线、给排水、设备安装、供热供冷等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四)中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榕江至融安(黔桂界)高速公路项目中心试验室RRZXSY-02
(一)项目名称:榕江至融安(黔桂界)高速公路项目中心试验室RRZXSY-02。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562.34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标段内所有工程(临建、路基桥隧房建等)在施工各阶段的常规检测;承担监理送检样品检测并出具报告;管理施工工地试验室。
(四)中标人: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十四、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中心试验室
(一)项目名称: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中心试验室。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514.44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全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安、预制构件等实体及材料试验检测(含桩基、支座、钢结构等专项),配合交竣工验收。
(四)中标人: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十五、S36宣东高速石台至东至段项目中心试验室
(一)项目名称:S36宣东高速石台至东至段项目中心试验室。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510.32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全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安、预制构件等实体及材料试验检测(含桩基、支座、钢结构等专项),配合交竣工验收。
(四)中标人: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
十六、S48合肥至叶集高速公路德上高速至济广高速段施工监理第二总监办(HL-ZJB02)
(一)项目名称:S48合肥至叶集高速公路德上高速至济广高速段施工监理第二总监办(HL-ZJB02)。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368.00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K18+600至K33+510.317段(六安段)路基、桥涵(含钢结构)、线外工程、环保水保等准备阶段,以及全线路面、房建、交安、绿化等施工至缺陷责任期的全程监理(不含机电)。
(四)中标人: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十七、巴东至张家界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大桥)隧道工程初期支护检测BZSDJC-1标段招标BZSDJC-1标段施工
(一)项目名称:巴东至张家界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大桥)隧道工程初期支护检测BZSDJC-1标段招标BZSDJC-1标段施工。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343.67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24座隧道初期支护检测,包括初支背后空洞/密实度、钢拱架间距数量、初支厚度、系统锚杆长度/密实度/抗拔力等指标的全面检测。
(四)中标人: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
十八、S36宣东高速石台至东至段项目施工监理总监办(XD-ZJB)
(一)项目名称:S36宣东高速石台至东至段项目施工监理总监办(XD-ZJB)。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310.37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全线路基、路面、隧道、桥涵(含钢结构)、交安、绿化环保、防洪及线外工程等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四)中标人: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十九、G0323济宁至合肥高速公路响导至杨店段工可、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1标段
(一)项目名称:G0323济宁至合肥高速公路响导至杨店段工可、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1标段。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196.00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项目工可研究、全线勘察设计(含特大桥及最大单体约5000㎡的房建工程)及设计咨询服务。
(四)中标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02标段
(一)项目名称: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02标段。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135.08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全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声屏障、预制构件等实体质量及材料试验检测,配合交竣工验收检测。
(四)中标人: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
二十一、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01标段
(一)项目名称: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01标段。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134.62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沪渝怀潜段全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声屏障、预制构件等实体质量及材料试验检测,配合交竣工验收检测。
(四)中标人: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二十二、G9904南京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天长至仪征段中心试验室
(一)项目名称:G9904南京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天长至仪征段中心试验室。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931.25万元。
(三)中标范围:承担全线路基、路面、桥涵、房建、交安、绿化、机电等实体质量及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试验检测;负责桩基、支座、钢结构等专项检测;复核自检资料,配合竣工验收。
(四)中标人: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
二十三、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零碳(光伏)及数智化EPC项目(ZH-SLH-2025-011)
(一)项目名称:潍坊港疏港高速公路零碳(光伏)及数智化EPC项目(ZH-SLH-2025-011)。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41,601.67万元,其中设计总院中标金额为832.00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设备供货、系统集成、软件研发、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培训及缺陷责任期售后服务。
(四)中标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全市公路检测评价与抽检
(一)项目名称:全市公路检测评价与抽检。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566.00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市管公路检测、项目公司及区管公路抽检;完善决策分析模型,编制技术状况报告;负责数据采集、设备标定及车辆维护。
(四)中标人: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
二十五、G229饶盖线铁岭市界至五道沟岭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前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一)项目名称:G229饶盖线铁岭市界至五道沟岭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前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478.00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项目立项至施工图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涵盖可研、环评、水保、安评、社稳、勘察测量及各类用地报批服务。
(四)中标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全市城市道路检测评价与抽检项目
(一)项目名称:全市城市道路检测评价与抽检项目。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386.00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上海市全区约5000公里城市道路(含快速路、桥隧)的技术状况抽检与检测;完善分析模型,编制年度报告,负责设备标定及维护。
(四)中标人: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
上述项目仅为中标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直接送达、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4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裁)沈国栋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与安徽交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任毅伟、房涛、胡为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交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任毅伟、房涛、胡为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在安徽交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任毅伟、房涛、胡为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从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任毅伟先生、房涛先生、胡为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沈国栋先生、杨晓明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将与职代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至公司股东会选举出第五届董事会为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从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本次换届,独立董事周亚娜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离任。此外,独立董事陈艾荣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原因表示不再被提名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至公司股东会选举出第五届董事会为止。
周亚娜女士、陈艾荣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改革创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周亚娜女士、陈艾荣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纪敏女士、葛素云女士、李静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2.01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02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并更名为《总经理工作细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03修订《总经理工作报告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04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并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05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06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07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08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09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10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并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11修订《公司日常运营管理总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12修订《组织机构设立与管理基本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13修订《战略与年度目标管理基本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14修订《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15修订《财务管理基本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16修订《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17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基本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18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19修订《经理层成员选聘管理办法》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20修订《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21修订《期间费用使用定额与权限》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22修订《综合事务管理基本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23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基本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24修订《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基本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25修订《生产、经营、科研管理基本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其中议案二、五、六、八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国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副经理,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党总支委员、副主任,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总裁)。
任毅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1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巢芜公路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处长,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椒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处长,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滁州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处长,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合肥管理处党委书记、处长,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现任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广宣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房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0月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兼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项目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安徽省岳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交控驿达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胡为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庐江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六安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徽交控徽风皖韵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晓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结构室副主任、主任、经营部主任、总工程师、党总支委员、总经理、执行董事、党总支书记,现任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副总裁)。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纪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3月生,法律硕士。现任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第四届、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专家咨询库”专家、安徽大学兼职教授、安徽省律师协会第二届监事会副监事长。
葛素云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已退休。曾担任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和安徽大学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教学督导组副组长等职,安徽工商管理学院MBA特聘教师。曾任聚灿光电(300708)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润和(300339)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和汉嘉设计(300687,现更名汉嘉数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强邦新材料(股票代码001279)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兆讯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李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1月出生,博士,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长期从事经济发展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年来,先后主持国家及省部级项目10余项。第一作者或作为主要成员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四部。多次获得安徽省社会科学成果奖,并获得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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