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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9.90%股份的股东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在2026年4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经营项目”,并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派的人员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当日提交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6-013)。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3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议案4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6-01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资实业”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创发”)(持有公司29.90%股份)《关于提请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盛泰创发提议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经营项目”,并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上述提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认为: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法定职权范围,议题明确、事项具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提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酒制品生产;动物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饲料原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餐饮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总部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基础上新增“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经营项目”。

  上述新增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变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派的人员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6-01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3日以电话、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创发”)(持有公司29.90%股份)《关于提请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盛泰创发提议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经营项目”,并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法定职权范围,议题明确、事项具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6-01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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