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5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9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波琴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杭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杭2025年1月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已经整改完毕,不影响目前执业。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含税),定价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026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6-027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 重庆君豪大饭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日
至2026年6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担任公司董事以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 项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6年5月26日9:30-11:30,14:30-16:30
2、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026年5月26日16:30之前
(三)登记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大道699号2号楼A区董事会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大道699号2号楼A区
联系电话:023-61758666转8621
传真:023-61758011
联系人:周垠臻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取得下列进展:
1、2026年1月,纬利妥米单抗注射液(GR1803)的附条件上市申请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并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优先审评品种名单,适应症为:本品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三线治疗(包括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一种免疫调节剂和一种抗CD38单克隆抗体)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2、2026年2月,泰利奇拜单抗注射液(GR1802)成人季节性过敏性鼻炎适应症新药上市申请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力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刁桂梅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力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刁桂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力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刁桂梅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6-026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蒋仁生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对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人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睿投资”)
2、 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飞绿竹”)
3、 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飞龙科马”)
4、重庆美莱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莱德生物”)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发生,主要为向关联人智睿投资租赁房屋、购买燃料和动力,向智飞绿竹租赁房屋、购买燃料和动力、接受其提供的劳务,向智飞龙科马销售材料,向美莱德生物提供土地租赁等。
(二)定价依据
相关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并结合市场同类价格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实际购销行为或者服务发生时根据需要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6-025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在原有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此次授信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贷款、供应链解决方案、进岀口贸易融资、保函、远期资金交易等业务品种;用信业务根据类别可能涉及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衍生产品交易等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代表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最终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含子公司)同各家金融机构实际签署为准。为提高公司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及用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6-024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
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按承诺投向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和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等,总体累计投入进度43.51%。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项目已于2026年1月30日结项,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主体建筑已于2026年2月封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抗体药物研发项目中,赛立奇单抗注射液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均已获批上市并被纳入2025年度国家医保目录;斯乐韦米单抗注射液、唯康度塔单抗注射液、泰利奇拜单抗注射液以及纬利妥米单抗注射液均处于新药上市审评阶段。
● 公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安排合理、及时使用,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88元,共募集资金347,283.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9,140.1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了XYZH/2023BJAA11B046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相关情况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最长不超过12个月。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签署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收益分配
公司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按承诺投向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和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等,总体累计投入进度43.51%。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项目已于2026年1月30日结项,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主体建筑已于2026年2月封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抗体药物研发项目中,赛立奇单抗注射液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均已获批上市并被纳入2025年度国家医保目录;斯乐韦米单抗注射液、唯康度塔单抗注射液、泰利奇拜单抗注射液以及纬利妥米单抗注射液均处于新药上市审评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安排合理、及时使用,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
同时,适时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回报。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相关产品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目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相关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购买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等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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