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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999号迎丰股份办公大楼8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

  2、 董事会秘书姚勇先生列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者股东代表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茜芝、张晓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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