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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08                                                  公司简称:衢州发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融资环境,并结合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公司拟保有更加充裕的用于发展的资金,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房地产业(代码K70)。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2025年,国内房地产市场延续深度调整态势,行业进入筑底企稳、结构重构、模式重塑的关键转型周期。从宏观与市场环境看,在国民经济温和复苏背景下,居民购房预期与消费信心逐步修复,市场整体呈现核心城市韧性凸显、非核心区域持续承压的结构性分化,成交规模降幅较上年有所收窄,行业告别规模扩张,转向以质取胜的发展轨道。

  当前行业整体环境仍偏严峻,房企仍面临存量去化压力、投资意愿审慎、盈利空间收窄等挑战,行业出清与格局优化持续深化,央国企及稳健经营的优质房企凭借信用与资源优势巩固市场地位,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型房企加速出清,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从全年核心运行指标来看,2025年全国商品房销售仍处于调整下行通道。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8.81亿平方米,同比下降8.7%,商品房销售金额8.39万亿元,同比下降12.6%;百强房企销售金额同比下降19.8%。开发投资端仍显疲软,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同比下降17.2%。随着行业进入调整期,房企逐步从规模扩张转向品质提升与稳健经营。

  (二)新公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025年全年房地产政策坚持稳字当头,聚焦“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推进“好房子”建设,落地房票制度、优化公积金使用等举措,因城施策精准发力,同时加快风险化解与长效机制建设,引导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1月,政策开启宽松序幕,国常会将城市更新定义为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明确其四大改造范围及“用地+资金”双要素保障,同时一线城市非核心区域放宽限购、降低外地户籍社保年限,广州取消120㎡以上住宅限购,首套房商贷利率、首付比例同步下调,多地落地购房契税优惠政策。

  3月,“好房子”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高品质住宅,为行业品质转型定调。

  4月,个人住房满2年免征增值税政策落地,进一步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同时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下调至25%。

  5月,中央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城市更新八大任务,推动其进入常态化实施阶段。

  8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系统推进“好房子”建设,各地同步出台配套政策优化住宅品质。

  9月,《住房租赁条例》正式施行,深化租购同权,保障租房者合法权益。

  全年政策始终围绕“稳市场、惠民生、防风险、促转型”发力,因城施策精准调控,同时推进存量资产盘活、房企债务重组及保交楼长效化建设,构建短期纾困与长期转型并重的政策体系。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地产和投资。

  地产:期内,国内宏观经济处于趋稳的复苏阶段,房地产业延续调整态势,行业整体面临需求偏弱、库存高企、盈利收窄等多种压力,公司始终坚持审慎稳健、守正创新、品牌优先的经营策略,以现金流安全为生命线,主动顺应行业发展的新模式,精准把握政策导向与市场节奏,积极优化业务结构与资产布局,实现经营韧性与发展质量的动态平衡,为公司推进战略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投资:期内,科技投资领域持续火热,尤其是与新质生产力相关的赛道表现亮眼。公司前瞻性布局硬科技赛道,重点覆盖区块链、新材料、人工智能、大数据、高端制造等战略性产业,已构建“投资—培育—协同—退出”的全周期产业投资生态,实现了投资收益的持续增长与公司价值的稳步提升。同时,公司坚持战略转型方向,期内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将坚定战略转型目标,培育新的增长点。

  公司对经营情况等进行了分析论述,详见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1:其中515,572,084股被标记

  注2:其中381,775,300股被标记

  注3:本年度前十大股东中,部分股东无法获取其上年度持股数量,故本年度增减变动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0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参股公司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启新”)系公司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进行项目开发的实施主体。根据项目需要及股东约定,公司拟与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南通启新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在本次财务资助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公司预计向南通启新新增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禁止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参股公司南通启新系公司子公司浙江启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远实业”)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启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启璋”)共同设立进行项目开发的实施主体。根据项目需要及股东约定,公司拟与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南通启新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在本次财务资助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公司预计向南通启新新增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和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内陆续实施财务资助。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为参股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促进合作地产项目的顺利开发,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有利于开发项目的正常推进,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合作方将按股权比例同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公司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和项目公司的实际需求,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关注项目投资风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1、南通启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与上海启璋或其指定方(合称“合作方”或“绿城方”)分别向南通启新提供了44,732万元借款。南通启新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南通启新系公司参股公司,由公司子公司启远实业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启璋分别持有其50%、5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通启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启璋成立于2019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洪涛,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启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公司与绿城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南通启新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合作之初的约定,在项目公司出现自己无法解决的资金缺口时,公司、绿城方应按公司50%、绿城方50%的比例为南通启新提供股东借款,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和项目公司日常运营需要;项目公司统一按双方股东届时协商一致的标准向出借方计付借款利息,利息按季计提,按年结算。

  如任一方未按期足额提供股东投入的(“未足额投入方”),为不影响项目公司正常运营,保证目标项目开发经营顺利进行,另一方(“投入方”)可超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全部超持股比例提供的股东借款按13.5%/年的利率向项目公司计收利息。若未足额投入方在投入方超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之日起满30日仍未按持股比例投入的,则双方启动协商机制,协商期限为10日,协商期间投入方全部超持股比例提供的股东借款仍按13.5%/年的利率标准向项目公司计收利息。协商期满未协商一致,则投入方有权选择继续提供股东借款、或相应调整持股比例、或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比例。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有利于开发项目的正常推进,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合作方将按股权比例同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公司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和项目公司的实际需求,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关注项目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股东方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有利于开发项目的正常推进,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本次被资助对象经营正常,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能力,且公司将采取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本次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说明:逾期未收回的本金3.44亿元,其中:与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往来款,因其经营状况恶化,面临较多诉讼,采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累计金额3.64亿元。公司将密切关注各其他应收款对象的经营情况,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6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融资环境,并结合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公司拟保有更加充裕的用于发展的资金,故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32,717,758.91元。经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融资环境,并结合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公司拟保有更加充裕的用于发展的资金,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125,936.37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房地产市场继续底部调整,多重困难挑战交织叠加,行业周期性和结构性问题并存。在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不确定性大,市场预期较弱的多重压力下,尽管政府在供应端及需求端都出台了相应的刺激政策,监管部门“托举并用”不断释放政策利好,但受房地产周期波动的影响,居民收入预期、购房信心尚未恢复,市场观望情绪浓厚。

  期内,公司坚定发展信心,坚持以现金流为核心的经营策略,地产业务稳健推进,但行业深度调整仍给公司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27亿元,战略转型的短期压力仍然存在。

  作为具有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公司坚持推进正在开发的地产项目,落实项目“保交楼”。2026至2027年,公司多个项目计划竣工,短期内的资金需求仍然较大,需要留存更多的现金增厚公司的安全屏障,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综上,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融资环境,并结合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及市值管理的需要,积极响应“保交楼”政策,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股份回购等用途。公司将在严格把控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公司已于2026年3月开始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实施回购1795.73万股,回购总金额5682.72万元。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关注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投资者热线等形式与中小股东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目前,投资者对分红也存在分歧。部分投资者希望公司延续稳定的分红政策,从而有利于吸收长线稳定的权益性投资者;部分投资者希望公司保留充足资金应对各种市场极端情况,避免出现流动性风险。

  考虑到当前的经营环境仍充满不确定性,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经营安全,经过综合权衡,并征求主要股东意见后,拟定了前述分红预案。公司相信这一举措,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度过行业调整期。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随着地产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行业发展模式和外部环境愈加复杂多变,公司将始终坚持优秀的市场应变能力,顺势而为,持续发挥前瞻、精准、高效、灵活的优势,加快地产业务的战略转型,以度过行业调整期并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争取以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融资环境和公司发展需求等因素的前提下提出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融资环境及公司发展需求等因素,有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8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松飞,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燕,201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康雪艳,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本期公司拟支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27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5万元;另拟支付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6万元(以上报酬均不含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与上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出台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简称:《选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公司成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至今未满2年,未超过《选聘办法》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所会计师事务所不得超过8-10年的要求;同时,天健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聘请天健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6年度报酬。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5年度报酬及聘请202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5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2026年4月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允升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4,000万元。

  2026年4月7日,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众孚提供保证担保以及以公司持有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35,700万元(扣除保证金敞口金额为24,990万元)。

  2026年4月8日、4月15日、4月2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香港新湖63,400万元人民币债务本金提供质押担保。

  2026年4月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湖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平阳伟成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12,000万元。

  2026年4月29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杭州嘉秀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澜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与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保证协议》,为控股子公司新湖鸬鸟提供保证担保,另外公司与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质押协议》以公司持有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25,000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调整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其中为31家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203亿元,为5家合营和联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和联营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65亿元。担保预计的有效期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预计之日后的十二个月内(即相关协议的签署日需在此期间)(详见公司公告2025-055、57号)。

  本次担保均发生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本次担保存在额度调剂,新湖鸬鸟的担保额度从4亿元调整到5.5亿元,额度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平阳县利得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调出1.5亿元,平阳县利得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从16亿元调整到14.5亿元,其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63亿元。

  本次担保调剂发生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上海众孚实业有限公司

  

  (三)基本情况: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平阳伟成置业有限公司

  

  (五)基本情况:杭州新湖鸬鸟置业有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债权人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中,湘财股份质押担保包含后续补仓、解押和退回保证金事宜,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解除、变更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前述补仓、解押和退回保证金事宜)而受到任何影响。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被担保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贷款用于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反担保)总额为325.72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203亿元,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反)担保总额30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84%、49.14%、7.26%;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240.0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10%,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47.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79%。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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