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08 公司简称:长鸿高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85,557.6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41,127,454.9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经公司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TPES行业
全球热塑性弹性体材料产业发展不均衡,欧美发达国家及中国台湾地区产业成熟,占据中高端市场主导地位。我国TPES产业在SBS、SIS领域发展较为完善,具备规模与研发实力的企业数量逐步增多。TPES作为兼具橡胶高弹性与塑料可注塑加工特性的新型高分子材料,被称为 “第三代橡胶”,相较于传统橡胶,具有比重更轻、硬度范围更广、手感更佳、无污染物携带、加工便捷等优势,在热塑性树脂及工程塑料改性领域应用优势突出,是橡胶工业最具发展潜力的方向之一,兼具显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经过多年发展,国内企业通过在资本、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持续投入,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科研水平,整体竞争力显著增强,国内产品替代进口的趋势日益明朗,行业发展趋于成熟稳定。在全球经济复苏背景下,汽车、电子、建筑等关键下游行业增长强劲,叠加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推动,TPES材料性能持续优化,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医疗耗材升级、消费电子柔性化成为核心需求增长点。报告期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消费、支持新材料自主可控与绿色制造的政策,行业在政策护航与下游需求共振下,整体形势稳中向好,高端化、功能化、绿色化成为行业核心发展方向。
(2)PBAT/PBT行业
PBAT由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与丁二醇经缩聚反应制得,兼具优良的延展性、断裂伸长率、耐热性与冲击性能,成膜性佳、易于吹膜,适用于购物袋、快递袋、保鲜膜等各类膜袋产品,可实现完全降解,是目前全球公认综合性能最优的全生物可降解材料,在难以回收、不可回收及不可降解废弃塑料替代领域拥有巨大市场空间。
然而,受近几年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禁塑” 政策推进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可降解塑料行业需求端面临一定压力。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环保政策长期收紧趋势明确,公司坚定看好可降解塑料行业的长期发展前景,持续推进可降解塑料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布局,通过技术创新与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强化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子公司长鸿生物的生产装置为全国首套可柔性化生产装置,可根据原材料价格、利润水平、市场供需等因素综合研判,灵活切换PBAT、PBS、PBT等产品生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聚焦 PB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生产。PBT树脂广泛应用于纺织行业,下游涵盖羊毛衫、冲锋衣等服装、床上用品、高端面料等;同时,PBT树脂可通过添加剂改性或与其他树脂共混,获得优良的耐热、阻燃、电绝缘等综合性能,在电器、汽车、飞机制造、通讯、家电、交通运输等工业领域应用广泛。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PBT市场需求回暖机遇,通过技改大幅提高生产线设计产能,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效率,有效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同时开发多牌号产品,实现PBT产品全牌号覆盖,提高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在PBT市场占据更有利的竞争地位,同时为后续灵活切换产能、布局PBAT等可降解材料业务奠定坚实基础。
(3)黑色母粒行业
黑色母粒是PBAT、PBT、TPE等产品与炭黑结合形成的改性母粒产品,其用途因技术工艺、反应条件、原材料等差异而呈现多元化,下游覆盖可降解改性制品、轮胎、涂料、油墨、其他橡胶制品等领域。作为黑色母粒中间产品的炭黑,用途同样广泛,既是优质橡胶补强剂(其中轮胎领域需求量最大,可显著提升轮胎耐磨性),也可作为着色剂、紫外光屏蔽剂、抗静电剂或导电剂,应用于塑料、化纤、油墨、涂料、电子元器件、皮革化工和干电池等行业,还可作为高纯碳材料用于冶金及碳素材料行业。
报告期内黑色母粒市场先抑后扬,上游原料价格波动、下游轮胎及橡塑行业需求回暖,四季度末起,产品毛利率开始企稳回升。随着黑色母粒应用领域的不断开发,进一步支撑黑色母粒产品的品质升级与应用拓展。
(4)碳酸钙行业
碳酸钙作为日常工业生产中重要的非金属矿物类基础原料,处于产业链的最前端,有“工业粮食”之称,与国民经济和生活密切相关,是发展新兴材料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支撑材料。目前,碳酸钙已成为塑料工业中用量最大的无机填料之一。
同样是以PP、PE、PVC、PBAT等为基体材料,填料碳酸钙含量35%-40%时的共混制作出的复合材料性能更为优良,材料的拉伸强度有所增加,且提升制品的表面硬度,并提高制品的表面光泽和平整性。然而市场上一般石灰石相对杂质较多,大多碳酸钙产品含量一般为89%~92%,极少数的碳酸钙产品能达到95%,优质碳酸钙在市场上还尚属稀缺。公司碳酸钙项目选址广西贺州,贺州素有中国“重钙之都”的美誉,“贺州白”大理石的碳酸钙含量高达96%以上,其主要技术指标远超美、日等国同类产品,达到中国优等级矿水平。因此,广西贺州碳酸钙矿产相较于其他矿区,产品高附加值显著。
报告期内,碳酸钙行业加速洗牌,低端通用级碳酸钙产能过剩、同质化竞争激烈、价格持续承压,高白度、高纯度、超细改性的高端碳酸钙产品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方向,优质矿源与高端产能的稀缺性进一步凸显。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TPES)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凭借多年深耕,已成长为国内TPES领域的领军企业。热塑性弹性体应用场景广泛,几乎覆盖传统橡胶制品的潜在替代市场,目前公司TPES产能位居全国前三,在细分领域具备显著行业影响力。
为响应“双碳”战略、破解白色污染难题,公司于2020年启动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其中一期首次12万吨/年项目已于2021年12月顺利投产。同时,公司布局碳酸钙项目,目前该项目一期已建成落地。
2023年,子公司长鸿生物为降低PBT/PBAT生产能耗、拓宽盈利渠道,经充分论证后实施项目技改,新建6万吨/年PBAT黑色母粒装置。2025年母公司长鸿高科的5万吨/年TPE黑色母粒技改项目也建成投产。黑色母粒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副产的蒸汽和尾气,可直接替代PBAT/PBT 、TPES生产装置所需的天然气和外采蒸汽,大幅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业务稳步推进,TPES产品持续满足汽车、电子、建筑等领域需求;可降解塑料板块通过柔性生产装置灵活调整产能分配;黑色母粒及碳酸钙母粒项目的落地与拓展,进一步完善了产业布局,形成多业务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9.23亿元,同比增长7.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8亿元,同比下降108.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2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1元,同比下降106.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4%,同比减少5.02个百分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亿元,公司资产总额为63.23亿元,负债总额为43.28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8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8.4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3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陶春风、张亭全、张超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鸿高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的规定,现将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热拌用沥青再生剂生产量中包含内部销售给长鸿高科的15821.40吨及自用16392.93吨。销售量中不包含内部销售给长鸿高科的15821.40吨。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3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以202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的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29,989.11元(未经审计),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96,431.02元,主要系应收账款收回所致。
(二) 资产减值损失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33,558.09元,主要系一季度产品价格上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产品实现销售所致。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429,989.11元,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3,429,989.11元。本次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晖路10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6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或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陶春风、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京甬路21号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邮政编码315803;
(三)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参会请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2026年5月19日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董事会办公室送达地址详情如下:
收件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京甬路21号
邮政编码:315803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骅
联系电话:0574-55222087
电子邮箱:bh@kygroup.ltd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京甬路21号
邮政编码:315803
(二)参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0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余额及用途:鉴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完结,因公司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结算时间较久,为方便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截至2026年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募集资金余额36,441,211.76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支付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9,368,895.8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471,104.1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30号)。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2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技改项目”和“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2020年10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技改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本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因公司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结算时间较久,为方便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IPO募集资金余额36,441,211.76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支付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上述IPO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后,公司将及时注销IPO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专户注销手续,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的相关IPO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IPO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IPO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IPO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或“子公司”)、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长鸿”或“孙公司”)、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鸿”或“子公司”)、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长鸿”或“孙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11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4.37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47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无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度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2026年度拟向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1亿元的新增担保,担保形式包括:公司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以及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以抵押资产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按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预计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子(孙)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和担保总额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各项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代表各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
单位:亿元
注:在担保总额范围内,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孙)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孙)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孙)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孙)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如在年中有新增控股子(孙)公司,对新增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二) 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2JQLT1X1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滕明才
注册资本:117,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炼焦(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长鸿生物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 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MAA7WG6H7D
成立时间:2023年0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李军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高镇腾龙大道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用石加工;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广西长鸿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 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MADJPFRL9C
成立时间:2024年05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彭永强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住所:广东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保利海湾城中宇花园6号302房之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长鸿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 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C14FUB3K
成立时间:2022年10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滕明才
注册资本:200万元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一号楼二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绍兴长鸿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根据每一笔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担保期间以公司、控股子
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新增不超过11亿元。
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授权人士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所需,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然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少数股东没有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担保对象的经营和财务均归公司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担保对象的经营和财务均归公司控制,担保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9.4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33%,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34亿元,公司对全资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13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RA1本季度产量数据包含浙江长鸿自身内部耗用量;销量数据、营业收入不包含销售给宁波长鸿用于生产黑色母粒的数据。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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