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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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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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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天运[2025]审字第90011号),现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载明: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1、立案调查所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德中于2024年10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4093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4号)。根据《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截至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5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5]148号),对公司前期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做出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形,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针对该事项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所涉罚款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于2025年12月底前缴清。《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立案事项进展的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98,957,257.34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2,418,681.1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5,266,652.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6,051,8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618,163.95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10,618,163.95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总额为110,618,163.9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3000万元,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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