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2025年12月24日,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厉彩霞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签署《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向优必选以协议转让、要约收购的方式转让上市公司43.01%的股份,从而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改善资产状况,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本次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诚锋投资应向上市公司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无偿赠与现金资产人民币8,300万元,上市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优必选)》《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事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接受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三、捐赠款履行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于2026年3月11日过户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优必选,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剑。优必选于2026年3月19日通过公司披露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要约收购期限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20日。截至2026年4月23日,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本次要约收购已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2026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2026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等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诚锋投资支付的现金捐赠款8,300万元。上述款项将计入资本公积,不影响当期损益,最终以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收款回单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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