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6-22
转债代码:127113 转债简称:长高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对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为本次董事会主持人。
一、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870,751.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网电力”)100%股权转让给萍乡市电瓷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网电力股权,华网电力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减持参股上市公司富特科技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公司所持有的富特科技股票7,792,683股,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减持相关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拟择机减持参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实际与战略规划,同意将公司全称由“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变更为“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公司简称由“长高电新”变更为“长高电气”,证券代码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变更为《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6-23
转债代码:127113 转债简称:长高转债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870,751.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4号)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586,007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60.07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7,719,556.00元(含税,其中承销费增值税436,956.0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750,881,144.00元。另外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本次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共计10,199,986.8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8,400,713.1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3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审华验字CAC验字[2026]000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股东会授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48,400,713.17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鉴于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4日、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调增募集资金的相关议案,基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精神,公司将本次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日期调整为2025年5月14日。
2025年5月15日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953,364.17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10,199,986.83元,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为2,917,386.83元,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综上,2025年5月15日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953,364.17元,截至2026年4月28日使用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2,917,386.83元,合计8,870,751.00元,公司将使用8,870,751.00元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CAC核字[2026]0012号《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870,751.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6年4月28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3、《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CAC核字[2026]0012号)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6-27
转债代码:127113 转债简称:长高转债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和2026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总经理马晓先生、董事会秘书林林先生、独立董事喻朝辉女士、财务总监刘云强先生。
二、征集问题事项及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A478mRXr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6-28
转债代码:127113 转债简称:长高转债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
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1)。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孝武先生《关于提请董事会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增加临时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择机减持参股上市公司富特科技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马孝武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13.59%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股东会审议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议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2026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北路三段393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或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议案3.00、6.00、7.00、11.00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复印件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9:30-11:30、14: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处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处,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北路三段393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证券处
邮 编:410219
电话号码:0731-885850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2”,投票简称为“长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按以上格式自制的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6-29
转债代码:127113 转债简称:长高转债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74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586,007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5,860.07万元。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6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5,860.07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75,860.0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3月3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高转债”,债券代码“12711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马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云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云强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马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云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云强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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