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授权出席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康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郝家华先生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26-28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任职资格审查,拟提名刘小元先生、彭红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须经深交所事前审查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26-29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中有关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董事会现提议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30在北京节能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视频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签字版);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版)。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28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两名现任独立董事骆建华、李玲自2020年5月20日任职,将于2026年5月19日连续任职满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二人任期届满后不得继续连任。任期届满后,骆建华先生、李玲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骆建华先生、李玲女士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骆建华先生、李玲女士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谨对骆建华先生、李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业务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小元先生、彭红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经深交所事前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刘小元先生、彭红星先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小元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彭红星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任免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刘小元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1) 刘小元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
(2) 2009年12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公司治理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15年5月至2023年4月,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战略系系主任;2023年4月至2025年9月,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2025年10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副主任兼商学院副院长;
(3) 刘小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4) 刘小元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 刘小元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6) 刘小元先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 刘小元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刘小元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彭红星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1) 彭红星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经济师,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北京市属高校优秀青年人才;
(2) 2018年11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4年12月任交控科技(688015.SH)外部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3) 彭红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4) 彭红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 彭红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6) 彭红星先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 彭红星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彭红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签字版);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版)。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29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及视频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4月23日及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本次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4、公司将在本次临时股东会上说明《2026年度经理层成员薪酬方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股东应当持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出席股东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召集人和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应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2026年5月14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2(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9:00-11:30 13:00-16:30。
3、登记地点: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家华 电子邮箱:300140@cecep.cn
电 话:010-83052343 传 真:010-62269659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40”,投票简称为“环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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