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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6-25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6年4月28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实到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经10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经10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订《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经10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充实资金来源,保障“十五五”资金需求,恢复交易所市场融资路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注册发行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公司债券。具体工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6-27)。

  本议案经10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境内外审计机构。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6-28)。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经10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周五)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6-29)。

  本议案经10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意见;

  3、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6-26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2026年一季度,得益于新增煤电项目的投产以及存量机组发电效能的提升,公司上网电量同比增长18%。同时,火电机组容量电价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对冲了电力市场化竞争加剧对电价下降的不利影响,发电业务收入实现同比增长。公司深化机组节能降耗改造,加强财务成本管控,在燃料价格同比回落的有利条件下,推动发电业务毛利同比改善。新能源方面,风电业务在电量增长与电价下行的综合作用下,盈利水平同比保持稳定;光伏业务新投产项目受电力市场环境及政策影响,发电产能及效益未能充分释放,发电收入增长暂未抵消相关折旧及利息费用的增加,亏损同比扩大。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归母净利润-15,165万元,较去年同期亏损收窄。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云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维      会计机构负责人:蒙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郑云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维    会计机构负责人:蒙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6-26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实资金来源,保障“十五五”资金需求,恢复交易所市场融资路径,降低融资成本,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注册发行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公司债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一)注册及发行金额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具体单期发行金额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分期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20年(含20年),具体单期发行期限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出资、收购资产等用途,具体单期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担保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七)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存在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公司债券额度部分,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前述已提交发行申请的公司债券额度全部发行完毕之日)。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注册与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决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金额、发行品种、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的用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及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解聘或调整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事宜;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注册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五)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

  (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失信情况查询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等网站,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五、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6-28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有关规定。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境内外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1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3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邓碧涛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盖大江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3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宇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7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6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邓碧涛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盖大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宇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6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邓碧涛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盖大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宇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双方协商确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在2025年度审计范围的基础上维持审计费用735.15万元不变,并承诺2026年若有新增子公司需要委托其审计的,服务收费不超过2024年度报价文件中同类型同规模子公司报价的平均水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胜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境内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6-29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5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日(B股最后交易日与股权登记日之间的间隔时间为三个交易日),B股东应在2026年5月28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披露情况:以上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等公告(公告编号:2026-14、2026-25)。

  (四)特别指明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案1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东会召开日14:30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登记。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502室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法人股东)应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6年6月4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26年6月5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个人股东)、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B股股东应将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6年6月4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26年6月5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3)B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其权利,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商索取。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晓雯、张少敏

  联系电话:(020) 87570251

  传真:(020)85138084

  电子邮箱:huangxiaowen@ged.com.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502

  邮编:510630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9;投票简称:粤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可以为:同意、反对、弃权。

  (1)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授权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A股:

  B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授权有效期: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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