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定2026-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收入、利润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煤炭销售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2)营业利润同比增亏的主要原因:系五九集团营业利润同比增亏所致。
(3)净利润变动原因分析:
①本报告期五九集团2026年1-3月份累计生产原煤66.02万吨,销售原煤50.90万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10.03%和78.78%。2026年1-3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9亿元,同比增加34.32%。因受牙星矿煤质热值下降影响原煤单位售价同比下降,同时管理费用同比增加。2026年1-3月亏损2,412.50万元,同比增亏320.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亏损为1,230.38万元。
②本公司母公司及其他业务2026年1-3月亏损2,072.80万元,同比减亏200.26万元,主要原因为外币记账子公司因汇率变动致使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变动所致。
2、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五九集团收入同比增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和支付的税费同比减少及去年同期控股母公司缴清企业所得税费用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五九集团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和结构性存款本期到期转回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同比减少支付金融机构利息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同比减少和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3、其他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投资”)持有的五九集团4432万股,占五九集团6.08%的股权,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瑞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斐”)向五九集团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事项经本公司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关协议已签署,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披露索引: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子公司之间借款提供担保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5,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本公司与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纠纷案:2025年11月18日该案一审判决。因本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公司于2026年2月3日收到了牙克石市人民法院2026年1月30日作出的《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因该案件本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股权已被冻结。
披露索引: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与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纠纷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1、临2026-007,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8日、2026年2月3日。
3、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商贸”)因未在《民事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借款本息,2026年3月3日浙江商贸收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因该案件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大洲投资持有的五九集团股权已被冻结。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浙江商贸已偿还首批还款计划1,150万元。
披露索引: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1、临2026-010,公告日期:2026年1月6日、3月5日。
4、本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管”)债务。
为了化解上述长城资管、华夏银行逾期债务存在的被诉讼及引发质押资产被动处置风险,在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支持下,拟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沈阳和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40.20%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进行担保。质押期限为自《股权质押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上述逾期债务的欠款事宜解决完毕之日止。该事项已经本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披露索引: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收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逾期债务催收通知的公告》、《关于大股东关联方以持有股权资产质押给本公司协助解决本公司债务逾期后续风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临2026-015,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1日、2026年4月8日。
5、参与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破产重整完成债转股的事项:恒阳牛业已于2026年2月完成债转股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子公司齐齐哈尔恒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恒阳牛业股权比例为5.3976%、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恒阳牛业股权比例为0.0301%。
披露索引: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参与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完成债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公告日期:2026年2月28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韩东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韩东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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