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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2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联创转债”已于2026年3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57,598,056股。

  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十名调整为九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综上所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3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该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和2026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议案4、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采取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5月19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wq_lai@lcetron.com),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上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③信函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16:00前信函快递送达至本公司。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2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5、注意事项:a、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和签到手续的,将不得参与现场投票;b、书写时请用正楷,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君、赖文清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6年5月13日,本人(本公司)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见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1、本次股东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会结束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1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14:30在公司三楼3-1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吉勇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等事项。

  2、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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