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董事陈琛女士对议案一投弃权票,董事会会议期间提出理由:需要获取关于亏损集中、内部销售与定价、光伏玻璃业务亏损与原材料采购、组件业务与利润分布问题的完整书面回复及测算支持决策,暂无法对议案一形成充分、全?判断,对议案一投弃权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修订该项制度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公司战略目标、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及长期发展紧密结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陈琛女士对议案二投反对票,董事会会议期间提出理由:公司目前业绩明显承压的背景下,本次将较大薪酬、考核及奖惩裁量空间集中于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存在疑虑,该制度在执行口径和实际影响方面仍存在明显不确定性,且在公司明显业绩承压时点的实施可能对公司治理结构稳定及管理层合理安排产生较大实质影响,对议案二投反对票。
公司关于陈琛董事反对理由的回应:本次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结合了公司当前经营实际与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建设需要,修订后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市拓日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嘉豪先生、林晓峰先生、付红霞女士、龚艳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一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陈琛女士对议案三投弃权票,董事会会议期间提出理由:认为本议案在合规性、程序完整性和论证充分性方面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对议案三投弃权票。
4.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和本次会议第2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决定择期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该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事宜。后续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出股东会通知,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择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董事陈琛女士对议案四投反对票,董事会会议期间提出理由:建议董事会按照正常程序依法推进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并在本次会议上尽可能明确后续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安排及正式通知计划。
公司关于陈琛董事反对理由的回应:公司股东会召集、召开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尽快确定股东会参会人员的时间,发出《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简历
1、陈嘉豪:男,1994年生,深圳大学光电信息工程学士,美国波士顿大学电气与计算机工程硕士。曾获2024年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能力榜单创新杰出人物榜;2024年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青年领袖;先后获评2022年南山区十大创新工匠、深圳行业领袖新青年、“南山区企业家薪火传承思想汇”创业新星、南山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先后获评2021年深圳百名创新奋斗者、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020年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9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产业化类)优胜奖;2018年中国专利优秀奖等奖项。担任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分技术委员会(SAC/TC255/SC1)委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光电建筑专业委员会委员。2017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研发技术部总工程师。
陈嘉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五奎先生及李粉莉女士存在关联亲属关系,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五奎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李粉莉女士为母子关系,与陈琛女士为姐弟关系;陈嘉豪先生通过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64%的股份;不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林晓峰:男,1973年生,广东省外国语师范学校毕业,英美文学及对外贸易专业,大专学历,具有近30年太阳能行业经验,熟悉太阳能产品的海外市场销售。200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市场总监、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林晓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通过新余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036%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付红霞:女,1978年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2004年至2006年在深圳市高飞电讯任采购总监。2006年入职公司,历任采购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青海子公司总经理、乐山子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付红霞女士通过新余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004%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龚艳平: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法学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3年3月进入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担任集团法务经理,于2017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3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年12月开始担任集团总经理助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获得第十八届及第十九届“新财富金牌董秘”荣誉。
龚艳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 2026-02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陈琛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陈琛因对《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投弃权票,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除董事陈琛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陈琛因对《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投弃权票,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永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永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永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永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在内的多项议案。因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决定择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该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事宜。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发出股东会通知,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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