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54版)
3.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6.母公司利润表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利润表没有影响
7.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影响
(二)2025年半年度更正后财务报表附注
6.存货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14.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31.专项储备
单位:元
33.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3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36.管理费用
单位:元
37.销售费用
单位:元
44.所得税费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4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单位:元
十四、补充资料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四、2025年三季报更正后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1.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6]25017400019号﹞,2025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7,489,292.6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53,181,106.7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9,534,730.4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董事会提出: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数,合并报表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上述规定中最低分红比例和分红金额的前提条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分红范畴,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由于公司2023、2024、2025年度连续三年亏损,现金流大幅减少。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由公司董事会在确保公司具有适当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状态、当期业绩情况等多重因素后提出的,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自主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已披露的合并财务报表,不涉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2.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对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所属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神能化)2024 年度至 2025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中部分收入的确认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存在差异;部分存货的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在差异。由于会计核算处理错误,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对公司2024年度至2025年三季报期间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相关合并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也不会导致期末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公司已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开展专项鉴证工作。
追溯调整后,将导致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资产总额减少2,263.15万元,负债总额增加8,654.0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减少10,917.18万元,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5,560.62 万元。
公司 2025 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资产总额减少11,911.95万元,负债总额增加3,516.7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减少15,428.68万元,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299.08万元。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资产总额减少3,679.56万元,负债总额增加7,805.1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减少11,484.69万元,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85.86万元。
公司 2025 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资产总额减少 463.21 万元,负债减少2,877.2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 2,414.02万元,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 6,804.27 万元。
具体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 对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更正的情况
单位:元
(二) 对2025 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更正的情况
单位:元
(三) 对 2025 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更正的情况
单位:元
(四) 对 2025 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更正的情况
单位:元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以及对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结论
针对公司2024年年报差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17400099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重要的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公告编号:2026-019)。公司对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持续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七、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决议;
2.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17400099号﹞。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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