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70版)
② 国外销售 公司主要依托四大食品基地现有销售渠道,同时借助全球各大国际展会以及其他业务机会与潜在客户建立初步沟通桥梁。在确认合作意向后,公司会向客户提供报价方案,并就商品品类、规格参数、样品提供、交货期限、付款方式及账期安排等关键条款,与客户展开细致且深入的协商洽谈。合同签订后,公司会根据订单需求迅速启动生产调度或库存调配流程。在货物交付环节,经客户抽检、报检、报关等,由运输公司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
3、动物营养与饲料业务经营模式
(1)特种水产饲料业务经营模式
根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和公司自身特点,公司采取了“中心+子公司”的经营模式,设立了采购中心、生产管理中心、研发中心、财务中心、营销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建立了独立、完整、有效衔接的采购、生产、技术、财务、销售等核心业务环节,为公司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每年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和业务战略发展的关键时间节点,公司都会组织召开相关的总结、计划及动员大会,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与产业前瞻发展方向,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目标,并将工作要求和目标分解到各中心、事业部和子公司。公司推行部门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以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或超额完成。
①采购模式:公司建立了由采购中心总体管控下的“集团采购平台”和“子公司采购平台”两个采购平台,采用“集中采购和授权采购相结合”的采购管理模式。对于鱼粉、预糊化淀粉、面粉、豆粕、花生粕、菜粕等大宗、关键原材料,公司实行集中采购模式。而对于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价格较低、运输成本占比较高的辅料,以及当地具备供应优势的原材料品种,实行授权采购模式。在采购操作上,公司实行计划采购与即时采购相结合、鱼粉贸易与鱼粉存货管理相结合、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相结合等方式。
②生产模式:公司配合饲料产品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客户至少提前三天将饲料需求信息提供给营销事业部,营销事业部通过云营销系统直接向营销服务中心下达订单。营销服务中心作为订单接收部门,通过内部ERP信息系统立即将订单信息传递至生产管理中心,经部门协调后,根据成品及原材料库存信息等情况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业务实行集团营销管理委员会、营销事业部和市场部三级管理。根据国内特种水产养殖的区域分布、养殖规模、养殖模式、品种特点及市场成熟度的差异,公司采取了以经销与直销相结合为主、线上电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在养殖规模较大、市场成熟度高、养殖品种集中度高的区域,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由终端客户直接向公司购买饲料产品;而在养殖规模较小、市场成熟度低、养殖品种及养殖场分散的区域,则以经销模式为主,即终端客户通过经销商购买公司饲料产品。此外,公司还建立了线上电商销售渠道,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推荐与精准营销服务,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与品牌忠诚度。
(2)畜禽饲料业务经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华龙集团采取“集采与地采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大宗原料和主要饲料添加剂由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对于价格较低、运输成本占比较高的区域性品种则由采购中心授权子公司在本地询价采购。该采购模式充分发挥了规模采购的成本优势和地域采购的灵活优势,有效应对原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②生产模式:各子公司畜禽饲料产品的生产主要采取按订单需求生产的模式。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订单需求情况,按照区域、品种制定相应生产计划,提前安排原料采购和生产加工。在生产计划决策环节,公司主要依托新佳F3系统实时整合生产、销售、库存等信息,为生产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实现跨部门协同运作。华龙集团主要专注于配合饲料的生产和销售,对于销售半径在200公里以内的产品,鉴于其单位价值较低、销售半径较小,运输成本决定了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公司通常在当地成立子公司并采取属地生产的方式。华龙集团在生产硬件上采用了国内较先进的自动成套生产设备,能够在饲料生产的投料、粉碎、配料、混合、调制制粒、冷却、打包等生产环节中实现较为精确的生产系统控制。
③销售模式:畜禽饲料产品主要为配合饲料,通过采购玉米、豆粕等大宗饲料原料进行加工。由于畜禽饲料产品毛利率较低,且饲料生产具有“大进大出”的特点,采购、销售的物流量很大,配合饲料的销售具有一定的经济运输半径。为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提升竞争力,华龙集团通过在重点市场区域设立子公司,实行就近生产、产地销售策略。华龙集团采用“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针对众多的中小型养殖户,企业通过经销商销售饲料产品;而对于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强的养殖企业和养殖场,则更倾向于向其直接销售饲料产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历年来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或较少。本期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主要系本期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周期性调整及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叠加2025年日本鳗苗丰产导致市场供给预期增加,以及2025年10月份多米尼加共和国将南美洲鳗苗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I物种名录影响,鳗鱼终端市场价格明显下降及以前年度尾鳗出池规格相对偏小导致鳗鱼及烤鳗成本上升,与此同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以及期间费用等增加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0,084.15万元,同比增加2.51%;实现利润总额-18,452.43万元,同比减少429.6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42.98万元,同比减少789.2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980.29万元,同比减少2,127.83%。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978,868.48万元,比上年末增加8.52%;负债总额710,873.01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4.84%;资产负债率72.62%,比上年末增加3.99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贡献毛利43,486.7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297.49万元。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082.57万元,比上年减少38,244.50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公告》。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并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明确2026年度行动方案。现将2025年度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行业挑战,公司始终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在巩固全产业链优势基础上持续推进市场拓展,扎实推进各项经营工作,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势头良好,整体经营平稳有序,彰显出较强的经营韧性与抗风险能力。
(一)深耕鳗鱼主业
公司聚焦鳗鱼主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以鳗鱼为核心、以食品为新蓝海、以饲料为主基石”的产业发展格局,推动产业规模稳步扩大、产业链布局持续深化。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八大渔业产业集群、两大万亩产业基地建设和国家级现代农业(鳗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着力建设天马食品、海德食品、天马福荣食品、江西西龙食品、昌龙农牧等食品基地,活鳗出鱼量与烤鳗销量均创下历史新高,投苗量与存池量稳居全国第一。公司“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募投项目的鳗鱼养殖基地按计划顺利完成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有序投入生产。公司以鳗鱼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平台优势正逐步显现,养殖、食品、饲料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积极向好。
(二)积极开拓市场
公司稳步推进全管控、多品类的精深加工水产品为主的食品供应链建设,深度布局国内国外“双轨制”经营,打造线上线下全渠道运营模式,创立“鳗小堂”连锁品牌餐饮,打通从源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条,产品远销欧洲、美洲、亚洲等诸多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打造立足国内、辐射日韩、面向全球的活鳗营销网络体系,完成首批活鳗空运出口韩国、日本;在日本东京设有子公司“天马科技株式会社”,并推出自主品牌“犒赏鳗鱼”,进一步推动了公司全球化产业销售渠道的完善与优化。
(三)深化品牌建设
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科技促发展,以管理创效益,以服务树品牌,创世界一流企业”的企业宗旨,持续铸造世界品牌,打造一流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加渔博会、海内外食品展、饲料展等多项行业活动,加强行业交流,显著提升了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凭借卓越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影响力,公司蝉联“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殊荣,获颁首届乡村发展品牌大会“乡村发展推介品牌”,入选“2025福建省民营企业100强”“福建省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福建省创新型民营企业100强”“2025福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强”等多项权威榜单;子公司华龙集团获评“2025福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第二届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百强”。公司旗下品牌“鳗鲡堂”三度荣获“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健马”品牌四度荣登“亚洲品牌500强”榜单,并荣获“2025中国农业名片·卓越贡献奖”。公司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品牌价值持续攀升。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耕鳗鱼产业,持续联动上下游,做精做优产业链,通过优化战略布局、探索模式创新、推动业态融合与管理机制的革新,全力构筑产业竞争新优势,合力推动实现产业发展由“增产”向“增效”转变,切实提升经营质效。公司将加速推进世界级全产业链食品供应链平台建设,走渔牧产业经济“专精特”之路,助力乡村振兴,争当国家现代农业(渔业)产业的引领者、示范者。
二、聚焦市值管理,重视股东回报
(一)持续优化股东回报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平衡稳定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兼顾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推动投资者回报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合理、稳步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通过《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为持续建立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二)重视市值管理
为加强市值管理探索实践,推进市值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市值管理能力,公司于2025年4月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确定了市值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了资本运作、预期管理、信息披露优化、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等市值管理的方法与计划,努力实现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市场预期。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自增持计划公布以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金额合计为4,683.68万元。
2026年,公司将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平衡稳定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积极推动投资者回报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三、培育新质生产力,驱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持续加大科研投入
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以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专利144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98件,实用新型专利35件,外观设计专利11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15项,参与制订团体标准1项;荣获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成果奖一等奖1项,省、市科技进步奖18项,省标准贡献奖5项,省技术发明奖1项,省专利奖1项,市专利优秀奖2项,神龙福建农业科技奖1项。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的“大黄鱼疾病免疫基础与绿色防控产品创制应用”项目荣获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子公司漳州昌龙农牧有限公司参与的“鸭短喙矮小综合征病原学、诊断及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荣获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子公司福建三渔养殖有限公司参与的“名优水产养殖细菌病精准诊断及绿色防控关键技术创建与产业化应用”项目荣获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公司参与起草与制定的行业标准《饲料投料口用袋式粉尘收集器》和团体标准《东方鲀配合饲料》正式发布并实施。
(二)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
在产学研方面,公司与厦门大学、上海海洋大学、集美大学、福建省农科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达成产学研战略合作;组建了以中国科学院院士桂建芳为主任委员的科技委员会,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公司的科技战略制定、研发方向以及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公司全面推进循环水种苗繁育系统和中试基地建设,有效链接技术创新和产业需求,推动产学研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渔牧行业转型升级。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产、学、研、推”为一体,在充分发挥公司规模化、集约化和全产业链协同优势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技术、新成果、新体系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持续提升公司现代农业科技水平,积极助力现代农业鳗鱼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我国渔业绿色高效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长期价值
公司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提升透明度与市场认同。在信息披露方面,持续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读性,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清晰。2025年度,公司持续自愿性披露公司鳗鱼出池数据等经营情况。在投资者互动方面,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及时将公司经营情况和资讯传递给投资者,持续通过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及电话问询等渠道保障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平台召开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切实提升沟通质效。
2026年,公司将致力于构建更为透明、多元、高效的投资者沟通体系。在保证信息披露合规、及时的基础上,创新解读形式,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可读性,使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发展战略。公司将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及邮箱、现场接待和线上调研、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渠道,积极主动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提升沟通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内在价值及长期发展理念的认同,巩固市场信任。
五、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落实《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构建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体系,持续加强合规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及公司自身的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并落实《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新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要,对治理架构进行了重要调整,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的相应职能。同时,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整体修订,并全面梳理、修订了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在内的多项核心治理制度,确保了公司治理体系与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有效衔接,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
2026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确保公司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公司将继续在治理实践中全面贯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落实最新监管要求,结合独立董事、股东回报等相关最新规定,全面梳理并优化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与流程,确保相关要求得到细化落实。公司将持续保障投资者参与权与知情权,在涉及生产经营、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决策时,建立并健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增强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与公平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多维度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强化监督保障权益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与风险防控,持续保持与“关键少数”群体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合规与履职要求。
(一)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
公司依托常态化培训体系与监管动态跟踪机制,及时传达最新监管政策法规,组织参加内外部合规履职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合规意识与战略决策能力,强化其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公司主动向控股股东推送与控股股东相关的监管动态和重点关注事项,定期向控股股东确认规范持股情况,督促控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培训,确保“关键少数”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监管动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公司合规运营。
(二)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持续深化和完善管理层任期制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实干实绩为导向,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和签署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明确短期和中长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实现高管薪酬与绩效结果紧密挂钩,充分调动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2025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87,531股,占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87.69%。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支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种专项培训活动,确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强化合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处罚案例、市场动态等信息,强化合规意识,确保严守履职“红线”。
七、总结与展望
2025年,公司严格依照“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提升经营质量、强化股东回报、优化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均按计划取得积极成效。
2026年,公司将继续以“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指引,紧密围绕市场形势变化及公司发展战略,持续聚焦主业、深化创新驱动、提升运营效能,积极回馈投资者,全力推动公司经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更高质量的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八、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马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99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533,8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081,281.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918,705.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29日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6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2,559.3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609.23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其中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1,609.23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9,168.7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万元。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3年12月,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高山支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6月,因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广西金马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平南县官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干县湖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及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部分变更,并同意根据项目需要增设募集资金账户。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5年6月。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旨在推动公司鳗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鳗鱼养殖产业规模化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前期已结合行业格局、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公司当前业务状况及未来战略规划等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与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由于涉及在广西、江西和湖北等多个地区的养殖基地建设,所处行业及市场最新环境、资源交付进度、各基地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均有所差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节奏进行适当调整,在资金安排上采取了更为稳健的策略,建设施工阶段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叠加连续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影响及布局规划调整优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阶段性放缓。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公司对募投项目中审批、采购、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建设施工、验收、运行保障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切实确定并扎实落实项目的具体建设任务,把控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保证投资效益,保护股东权益。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密切关注内外部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已于2025年6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2.8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017号)。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该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为772.79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已将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6)第00002421号)。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马科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1: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
●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429,834.98元(人民币,下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30,353,192.15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当前整体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一)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比例上限
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本次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6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等刊登于2026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当前整体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2)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庆堂先生、陈加成先生、叶松青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曾丽莉女士、邱金谋先生、叶松青先生、郑昕先生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引起的股本变动,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十五、听取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二十六、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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