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设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作为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天职国际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信息系统审计业务等多项业务,并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
在3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天职国际构建了“按专业分工设置部门、按地域布局设立分所”“人力资源、执业标准和利益分配完全统一”的高度集中型一体化管理模式。天职国际国内网络布局合理,除北京总部外,已在上海、深圳、广州、长沙等地设置了26家分支机构。天职国际构建了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发布并实施了全所统一的《内部控制手册》,各分所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等方面实现了高度的一体化,符合国资委对央企审计机构的要求。
自2003年以来,天职国际接受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国家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等及其他部委、企业集团的委托,承办大型企业集团、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近500家,目前共担任30余家中央企业集团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师。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3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职国际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且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上述处罚不影响天职国际承接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智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徐兴宏,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胡灿,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罡,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新增。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独立性及专业性进行了充分评估,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出具了《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0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艾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瑞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樊瑞满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5年12月完成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艾华新动力电容(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因公司、艾华新动力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非暂时性控制,构成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前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全资子公司艾源达对外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南艾源达电容器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薄膜电容器及新材料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艾源达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源达”)投资建设“薄膜电容器及新材料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5,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薄膜电容器及新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截至报告期末,艾源达薄膜电容器及新材料项目累计投入24,160.33万元,项目如期推进。
2.全资子公司新疆华湘注销并完成注销登记
根据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精简投资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新疆华湘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华湘”)。2026年2月,公司收到了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出的《注销核准通知书》,已办理完成全资子公司新疆华湘的注销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并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3.收购控股子公司艾华富贤股权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为提升决策与流程效率,艾华集团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艾华富贤自然人股东周世贤购买其持有的艾华富贤3.3333%股权。公司与周世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周世贤同意将其持有的艾华富贤3.3333%股权出让给公司。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参照艾华富贤所有者权益,基于公允原则协商确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00.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艾华富贤股权比例提升至100%,艾华富贤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6年3月,艾华富贤已完成上述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收到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其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艾立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瑞满 会计机构负责人:樊瑞满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艾立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瑞满 会计机构负责人:樊瑞满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艾立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瑞满 会计机构负责人:樊瑞满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2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50号)核准,公司2018年3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艾华可转债”) 6,910,000张,期限为6年,发行价为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1,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3,930,283.0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069,716.98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3月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3月12日出具天职业字[2018]827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556,791.29元,其中: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使用1,863,167.37元,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7,693,623.92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年度取得利息收入23,165.32元,取得理财收益938,356.16元,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532.62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95,879,654.05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60,608,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3,684,4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的自筹资金1,683,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44,414,700.00元、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使用261,175,933.73元、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使用94,590,057.49元、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使用28,810,848.79元、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使用103,218,890.12元、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7,693,623.92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理财及利息收入52,025,698.26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28,438.43元,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187,322.76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695,879,654.05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7,069,716.98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8,809,937.07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51,997,259.83元、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187,322.76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桃花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鉴证结论如下:艾华集团《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艾华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附表2: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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