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7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70,000,0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67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5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66,05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706,132.08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62,343,867.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5-1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3月25日与清远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鉴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减少管理成本,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数字化升级项目,该项目以公司现有家居云工业互联网为基础,依对营销云、客服云、制造云、供应链云、产品云、设计云等平台及数据中台进行升级优化。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经销商管理、供应链管理、客户管理、产品管理等信息控制能力,优化信息资源配置,提升信息流通效率。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满足未来营运资金需求。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2,595.8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0.61万元,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32,966.48万元。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和置换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清远智能生产基地(一二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清远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志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851.27万元人民币向清远志邦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此外,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清远志邦提供借款,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期限为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资金可滚动使用,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公司将就提供借款具体事宜与清远志邦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提供借款的具体事宜。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清远志邦增资和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2025年12月3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清远智能生产基地(一二期)建设项目”“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同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清远智能生产基地(一二期)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1) 清远智能生产基地(一二期)建设项目: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盘整期,成交量下滑,成交价走低,市场信心受挫,定制家居行业增长驱动阶段性受限。目前行业正处于消费需求驱动不足,存量市场未有效释放的阶段,该阶段体现出的消费疲软和消费降级导致定制家居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本着合理、节约原则,根据业务实际市场开拓和经营发展情况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为避免产能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慎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 数字化升级项目:数字化和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迭代速度较快,为确保项目的先进性和适用性更好地利用新的数智化技术赋能企业管理,公司结合技术发展和公司产能建设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分步实施该项目。随着公司生产基地建设进度的阶段性调整,为确保数字化系统与实际生产流程、硬件设施的高度协同,避免信息化资源前置投入造成的闲置或衔接不畅,故相应顺延该项目的实施时间,以实现智能制造一体化推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慎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6月30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3) 调整募投项目“清远智能生产基地(一二期)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一方面,为适应公司整家一体化战略落地与整家展厅体验升级的需求,公司适度增加建筑工程和装修部分投入,对部分建筑材料和装修标准进行优化提升,通过采用模块化设计和装配式结构,提高环保节能建材标准,打造符合绿色工厂认证的高标准、现代化生产基地,同时提升整家一体化展厅建设标准,展示新一代整家产品的体验空间,为客户提供沉浸式的整家场景解决方案展示,强化品牌形象与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结合现有整体产能情况拟对设备方案进行优化,为避免产能闲置,暂缓部分设备投入,并合理缩减部分设备预算,通过设备资源共享与技术改造,提升设备柔性生产能力,提高整体设备利用率,从而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志邦家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志邦家居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志邦家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sHSabsfyF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29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孙志勇先生,财务总监陈升弟先生,董事会秘书孙娟女士,独立董事王文兵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sHSabsfyF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董秘办
联系电话:0551-67186564
邮箱:zbom@zbo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50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29.88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敏,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松原安全、天成自控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檀华兵,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富煌钢构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瑛瑛,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或签署了宏昌科技、浙商证券、海亮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2026年度公司会根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来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上期审计费用85万元。
四、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天健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2、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 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折合6亿元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控制经营风险。
(二)业务品种
本公告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产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折合6亿元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澳元、泰铢、港币等。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通过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选择风险可控、交易简便的品种;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当汇率发生宽幅波动且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潜在亏损时,公司将积极寻求展期等风险对冲产品,严格控制市场波动风险。
2、公司选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方都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保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财务部专人负责,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防范汇率的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的影响。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授权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四)投资方式
为严格控制风险,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本次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本次授权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情况下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中介机构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志邦家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 进展披露
(一)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2025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办理认购定期存款,已经赎回,收回本金7000万元,获得收益17.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特定风险情形
无。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8,975,842.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423,963,7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9,585,514.8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2.8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603801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孙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娟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
●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升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孙娟女士辞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孙娟女士已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了辞任职务的交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娟女士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对孙娟女士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经营和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升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升弟先生具备履行上述职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陈升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综合考虑陈升弟先生的任职履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因素,认为其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陈升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陈升弟先生简历
陈升弟先生,198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曾任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监事及总裁秘书等职务,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高级财务经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深圳市金泰克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5年12月加入公司。
截至目前,陈升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基金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充分保证资金安全及正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谨慎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基金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公司拟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金融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若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