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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6-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华特”)关联方信远杰创(嘉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远嘉善”)拟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受让杰华特持有的杭州芯宇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宇半导体”、“交易标的”)12.50%股份,同时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对芯宇半导体进行增资。

  公司非关联方初辉元景创业投资(日照)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初辉元景”)拟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受让杰华特持有的芯宇半导体12.50%股份,拟联合其相关主体日照初辉元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初辉元晟”)和同宇企业管理(日照)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宇合伙”)合计以货币出资900万元对芯宇半导体进行增资。

  上述交易完成后,信远嘉善持有芯宇半导体14.61%股权,初辉元景持有芯宇半导体14.61%股权,初辉元晟持有芯宇半导体1.95%股权,同宇合伙持有芯宇半导体0.65%股权,公司不再持有芯宇半导体股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止(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未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在未来发展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动、市场需求波动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公司参股基金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概述

  2022年10月31日,公司与杭州西湖区科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华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芯宇半导体,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50万元持有芯宇半导体25%的股权。

  经公司审慎评估了芯宇半导体现有业务拓展和盈利水平的周期,综合考虑其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协同价值,以及公司资产结构优化的现实需要,公司拟转让所持有芯宇半导体的全部股权。公司关联方信远嘉善拟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受让杰华特持有的芯宇半导体12.50%股份,同时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对芯宇半导体进行增资。同时,公司非关联方初辉元景拟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受让杰华特持有的芯宇半导体12.50%股份,并拟联合其相关主体初辉元晟和同宇合伙合计以货币出资900万元对芯宇半导体进行增资;上述交易完成后,信远嘉善持有芯宇半导体14.61%股权,初辉元景持有芯宇半导体14.61%股权,初辉元晟持有芯宇半导体1.95%股权,同宇合伙持有芯宇半导体0.65%股权。公司不再持有芯宇半导体股权。

  2、本次交易的要素

  

  (二)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止(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未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信远嘉善为公司关联方。信远嘉善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除在信远嘉善中委派了两名投资委员会委员以及共同投资外,公司与信远嘉善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交易对方(非关联方)

  

  初辉元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相应出资能力。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芯宇半导体成立于2022年10月31日,总部位于杭州,主营业务为针对数据中心、通讯等工业领域,开发设计具有高集成度、高可靠性、灵活易用的电源模块,具体下游应用场景主要是数据中心服务器(CPU/GPU供电)、边缘计算设备、光模块供电、人形机器人终端供电。

  2、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3)其他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均已放弃本次优先受让权和优先认购权。

  (二) 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采用“增资+股权转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的整体定价基于公司整体估值水平,参与交易各方经充分沟通与平等协商,综合考量交易标的未来盈利能力、经营状况、业务协同性等多重因素,最终确定交易标的的综合估值约为1亿元。股权转让在综合估值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估值折扣,最终确定为8000万元,主要考虑因素为:一是老股东通过本次转让提前实现了投资回报,锁定收益;二是受让方承担了后续退出不确定性及市场波动风险,折扣构成合理的风险补偿;三是参考可比交易惯例,老股转让通常较新股融资或整体估值存在一定折价。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定价具有商业合理性,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公正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是由参与交易的各方经充分沟通与平等协商,综合考量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经营状况、业务协同性多重因素确定。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真实反映了交易标的的实际价值,交易公正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合同主体

  受让方:信远杰创(嘉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初辉元景创业投资(日照)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对价和支付安排

  信远嘉善拟受让杰华特持有芯宇半导体12.50%的股份,对价1,000万元;初辉元景拟受让杰华特持有芯宇半导体12.50%的股份,对价1,000万元。

  信远嘉善、初辉元景应于交割先决条件满足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杰华特支付全部标的股权转让款。

  3、 主要交割先决条件

  本次投资文件已签署生效,包括增资协议、股东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以及为完成本次投资需要或应投资人要求签署的其他附属协议、决议及其他文件,且标的公司和/或相关签约方已将该等投资文件完整签署版原件提供给乙方;

  标的公司已完成本次转让所必须的所有公司内部程序,包括:(a)通过了批准本次转让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b)各股东放弃对本次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4、 生效时间

  协议经各方盖章并经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 违约责任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股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交通差旅费、律师费、担保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等全部费用)。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如受让方未能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则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转让方就应付未付款项按照每日万分之二(0.02%)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转让方足额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和逾期违约金。

  (二)本次交易涉及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的说明

  公司关联方信远嘉善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已在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信远嘉善将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本次交易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可控。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审慎评估了参股公司现有业务拓展和盈利水平的周期,综合考虑其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协同价值,以及公司资产结构优化的现实需要,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该参股公司全部股权。

  本次公司出售参股公司全部股权的事项未改变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芯宇半导体股权,但与芯宇半导体仍将基于日常经营需要,持续开展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引起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第十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转让所持参股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本原则推进开展,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会损害公司整体经营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切身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6-024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华特”)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银行信贷授信情况及2026年授信计划及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对前述授信计划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杰尔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杰华特贸易有限公司、杰华特微电子(张家港)有限公司、杰华特微电子(厦门)有限公司、无锡艾芯泽微电子有限公司、厦门杰柏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柏特”)、南京天易合芯电子有限公司、杭州领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无锡市宜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欣科技”)拟申请合计不超过8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发展需求,杰柏特、杰华特半导体科技(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半导体”)拟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以及衍生产品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本次增加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拥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同比例提供担保,主要原因在于被担保方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备实际控制权,能够有效防控相关担保风险。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增加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旨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1、公司直接持有杰柏特股权为38.48%,公司通过厦门汇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杰柏特股权为12.50%,综上,公司合计持有杰柏特股权为50.98%;2、公司直接持有宜欣科技的持股比例为46.15%。同时,公司拥有宜欣科技3名董事席位中的2名,对宜欣科技拥有重大事项决策权、影响管理层的任免,拥有对宜欣科技的控制权。因此,宜欣科技及湖州半导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厦门杰柏特半导体有限公司

  

  2、杰华特半导体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前述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总金额。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是基于其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拥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同比例提供担保,主要原因在于被担保方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备实际控制权,能够有效防控相关担保风险。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增加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旨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0,000万元(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不含本次拟审议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72.13%、20.5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快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的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启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了本次H股上市的申请;根据公司本次H股上市的时间安排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向香港联交所重新递交了本次发行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相关更新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H股上市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问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立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立恒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马问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立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立恒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问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立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立恒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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