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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1-3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66.66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4.61%;实现营业收入1.88亿元,同比下降24.2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65.92万元,同比扭亏为盈。报告期内,受重庆市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下滑影响,使得商品混凝土产品需求同比减少,进而导致公司产品销量和营业收入同比下滑,但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同比略有上升,期间费用同比减少,实现了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经营情况的重要事项如下:

  (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及其主要原材料价格情况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数据显示,2026年1-3月,重庆市商品混凝土(C30规格)不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280.67元/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20.33元/立方米;42.5级(袋装)水泥不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328.33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7.67元/吨;碎石不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72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8元/吨;特细砂不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145.67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7元/吨;机制砂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74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4.33元/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6年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干拌砂浆项目和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延期至2028年3月,具体延期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投入募集资金(不含孳息)总额51,123.72万元;

  3、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7.4亿元,公司将在相应到期日前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成琼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成琼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成琼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成琼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成琼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成琼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编制要求,并且对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按约定审计范围及要求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马海霞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春梅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合计9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2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人民币。审计收费主要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6年,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将以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基础,综合考虑市场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情况、所处行业情况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具有相关资质证明,并且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鉴于信永中和丰富的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业务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6、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按照下列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6年5月19日下午15:30前送达,书面信函或邮件登记需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书面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书面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于2026年5月19日15:30前的工作日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

  六、 其他事项

  (一)其他会务事项

  1、会议联系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联系电话:023-66241528

  3、电子信箱:security@cqsifang.com

  4、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

  (二)网络投票提示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审慎性原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需要履行的特殊审批程序。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较大且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将根据客户资质、信用状况等综合情况审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概述

  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机构为商业银行平台公司、客户指定的平台公司等具有保理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

  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

  上述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保理业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机构:商业银行的平台公司、客户指定的平台公司等具有保理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机构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的选择为准;

  (二)保理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上述合作机构转让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上述合作机构为公司提供保理业务。具体保理方式以双方签署的保理合同为准;

  (三)保理额度:累计金额不超过7亿元;

  (四)保理费率及期限等内容:以单笔保理业务中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五、开展保理业务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盘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保障公司良好的运营状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利于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企业经营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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