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4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洪枇杷,行长、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吴昕颢及财会机构负责人宋建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本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
1.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本公司于2026年3月行使赎回权赎回15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规定计算。公司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永续债。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计算。
3、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永续债利息支出-非经常性损益金额。
4、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扣除永续债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权益÷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5、在数据的变动比较上,若上期为负数或零,则同比变动比例以“不适用”表示,以下同。
6、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
1.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3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 股东信息
2.1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中2,093,600股通过沪港通方式持有,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中减少计算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在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
2.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3.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总体分析
2026年一季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与市场竞争格局,本公司紧扣“拓客群、稳增长、促增收、控风险”的核心方向,深化客户价值经营、深耕区域市场发展、强化息差精细管控、筑牢风险防控底线,经营业绩实现良好开局。
业务规模稳健增长。截至2026年3月末,本公司总资产4,688.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8%,其中,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2,591.0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52%;总负债4,353.1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94%,其中,存款总额2,527.4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75%。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2.6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7%;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0.33元,较上年末增长2.68%。
盈利同比增势良好。2026年一季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9亿元,同比增长25.05%,其中,实现利息净收入11.62亿元,同比增长23.57%,实现非利息净收入3.57亿元,同比增长30.14%;本公司实现净利润7.28亿元,同比增长9.77%。
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截至2026年3月末,本公司不良贷款率0.72%,较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07.04%,风险抵补能力保持充沛。
3.2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不适用。
四、 补充信息与数据
4.1 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表“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存款总额”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
4.2 资本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2、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3、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简化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5、本公司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3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4.4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4.5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4.6 其他监管指标
注:自2026年3月27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对本公司的拨备覆盖率和拨贷比最低监管要求分别为120%和1.5%。
五、附录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法定代表人:洪枇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昕颢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建腾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合并利润表(续)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法定代表人:洪枇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昕颢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建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法定代表人:洪枇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昕颢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建腾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6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A6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以下报告:
1.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有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四)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五)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C603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C603室(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5362971、5060112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3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4月29日,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洪枇杷、李云祥、吴昕颢、王俊彦、陈欣慰、黄金典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金额及所涉及的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要,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6月3日,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批准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注:
1. 本行与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西金租”)年末授信类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计额度存在一定偏离,该情况系本行为支持海西金租稳步发展,对海西金租流动性安全提供保障,对额度做出相应调整。
2. 本行与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年末授信类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计额度存在一定偏离,该情况系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后,增加债券及固定资产贷款等融资需求,对额度做出相应调整。
3. 本行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年末非授信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计额度存在一定偏离,该情况系:2025年本行与关联方在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未形成有效交易。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述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定义的关联方和中国证监会定义的关联方。
2.上述关联方的授信类交易预计额度余额合计不超过大额风险暴露制度要求;传统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同业授信包含利率债质押融出业务、外汇即期和黄金即期等低信用风险授信,以及同存、拆放、借款、债券投资、外汇远掉期业务等有敞口授信;同业交易包括现券交易、销售服务等非授信业务。
3.上述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滚动发生,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预计额度。对于非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发生额)合计不超过预计额度。
4.以上预计额度不构成本行对客户的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本行授权制度履行业务风险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5.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6.(1)本行2026年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授信类预计额度与上年度执行情况存在一定调整,系由于:基于前述关联方业务的发展,本行拟进一步加强与前述关联方的业务合作往来。(2)本行2026年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非授信类预计额度与上年度执行情况存在一定调整,系由于:基于对市场环境的研判及战略协同深化的规划,本行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同业非授信业务存在合作的可能性。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7503085XG)为国有企业,成立于2011年7月13日,控股股东为厦门市财政局,注册地址为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46层4610-4620单元,法定代表人李云祥,注册资本344.81亿元,主营业务包括产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管理与运营、土地综合开发与运营、以及对金融、工业、文化、服务、信息等行业的投资与运营等。截至2025年9月末合并数据,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24.09亿元,净资产472.6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5.66亿元,净利润9.13亿元。
(2)关联关系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一,本行董事李云祥先生为该企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邦金控”)及其关联方
1.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下称“富邦华一银行”)
(1)基本情况
富邦华一银行成立于1997年3月2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法定代表人为马立新,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A座101室、18楼、19楼及20楼,经营范围为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富邦华一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5亿元,其中富邦金控持股42.09%、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北富邦银行”)持股57.91%,台北富邦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司。截至2025年9月末,富邦华一银行资产总额1,552.51亿元,净资产106.14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16亿元,净利润4.56亿元。
(2)关联关系
富邦华一银行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台北富邦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司,由台北银行与富邦银行于2005年1月1日正式整并而成,董事长为蔡明兴,地址为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2段50号,主要提供各地法人、个人客户所需之存款、放款、外汇、财富管理、信托、信用卡及电子商务等金融服务。截至2025年9月末,台北富邦银行资产总额(折合人民币,下同)11,883.83亿元,净资产785.13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8.81亿元,净利润23.83亿元。11(1)2025年9月末台北富邦银行财务数据以2025年9月30日银联汇率新台币兑人民币中间价进行折算,2025年9月30日1台币=0.2352元人民币;(2)台北富邦银行2025年9月末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
(2)关联关系
台北富邦银行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是富邦金控的全资子公司,董事长为蔡明忠,地址为香港中环德辅道中38号富邦银行大厦,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优质银行服务,包括零售及商业银行、财富管理、金融市场、证券及投资服务。截至2025年6月末,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下同)1,571.47亿元,净资产156.54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41亿元,净利润6.51亿元。222025年6月末富邦银行(香港)财务数据以2025年6月30日港币兑人民币中间价进行折算,2025年6月30日1港币=0.91195元人民币。
(2)关联关系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156463765M)成立于2002年1月18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周永伟,注册资本15.00亿元,其中周永伟持股37.82%、周少雄持股31.09%、周少明持股31.09%。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晋江市金井中兴南路655号。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营涉及服装、房地产、类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其中,服装生产与销售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截至2025年9月末合并数据,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11.23亿元,净资产181.8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8.95亿元,净利润7.08亿元。
(2)关联关系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一,本行董事陈欣慰先生为该集团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2BXP11Y)成立于2018年12月14日,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曾挺毅,注册资本50亿元,注册地址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第6层。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截至2025年9月末合并数据,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3,133.21亿元,净资产1,121.8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118.62亿元,净利润12.55亿元。
(2)关联关系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厦门国有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MA2XNL6NXX),成立于2016年9月9日,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潘青松,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2号厦门银行泉州分行大厦25、26层。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金融租赁服务。截至2025年6月末,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202.36亿元;实现营收3.48亿元,净利润1.91亿元。
(2)关联关系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控股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六)关联自然人
本行关联自然人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和中国证监会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具体如下: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定义的关联自然人:
1.银行保险机构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2.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
3.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总行(总公司)和重要分行(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
4.上述第1项、第2项和第3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
5.以下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银行保险机构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2)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款第1项、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上述所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行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本行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值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行业务。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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