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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还将分别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投票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现场会议开始后不予登记。

  4、登记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电话、书面信函及电子邮箱方式。

  5、现场登记地点: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

  6、书面信函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联系方式:0791-88161979

  (三)电子邮箱:600363@lianovation.com.cn

  (四)特别提示:公司电话只接受咨询股东会相关事宜,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者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须在2026年5月18日下午17:30前送达。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减持公司股份

  2026年1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联创光电股份计划的函》,电子集团因偿还质押借款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17,76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4,558,400股股份,本次减持后,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持有公司90,177,69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子公司华联电子回购公司所持其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2026年3月1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联电子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6,699.10万元为对价回购公司所持的2,585万股股份(占华联电子总股份19.9938%)专项用于其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交易完成后,公司所持华联电子股份数由6,466万股减少为3,881万股。华联电子拟将本次交易回购的2,585万股股份通过已成立的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华轩投资、华炬投资实施本次股权激励。首批授予华轩投资1,292.50万股;第二批授予华炬投资800.00万股;第三批授予华炬投资492.50万股。第三批授予将于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2026年3月16日,公司与华智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行使华联电子股东表决权时的表决意见以公司为准。据此计算,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全部完成前后,公司可实际支配的华联电子股份表决权合计维持在50%以上。同时,华联电子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5名董事为公司提名,公司实质上拥有华联电子控制权,华联电子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回购公司所持其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华联电子已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000万元。

  3、受让控股子公司欣磊光电少数股权

  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总裁办公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受让欣磊光电外资股东26%股权相关事宜。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受让控股子公司欣磊光电外资股东普光科技有限公司、施汶成合计26%股权,受让价格1,300万元。交易完成后,欣磊光电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易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伍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云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丽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伍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云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伍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云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丽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西联创超导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超导”)自产品商业化后,业务高速发展,已向或拟向银行申请以下贷款等综合授信,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1、2026年2月13日,联创超导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为对授信额度的10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公司现拟对联创超导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授信额度的40%追加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实际担保提供反担保。

  同时,鉴于2027年2月13日联创超导的该笔授信额度将到期,根据与赣州银行的洽谈,预计该笔贷款到期后将进行续贷,公司届时拟继续为联创超导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续贷)等综合授信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实际担保提供反担保,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为对授信额度的6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

  综上,公司此次审议的为联创超导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额总计为8,000万元。

  2、联创超导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对该笔授信额度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实际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

  3、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对该笔授信额度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担保。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实际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4,800万元担保。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联创超导拟申请的贷款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联创超导系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关联法人。电子集团持有联创超导41.026%股份,公司持有联创超导40.0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伍锐先生、陈长刚先生、辜洪武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联创超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联创超导追加其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授信担保之协议

  联创超导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对授信额度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实际担保提供反担保。

  联创超导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已签署《反担保合同》,同意就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以其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存折、有价证券、知识产权、车辆、机器设备、房地产、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等)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反担保范围:

  (1)联创光电因担保合同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所代偿的融资本金及利息等全部资金。

  (2)联创光电因履行担保责任或因担保而产生的其他责任所付出的资金,自付出之日起至全部资金还清之日止,联创光电有权依照年利率6%向联创超导收取利息及违约金。

  (3)联创光电因行使追偿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与催告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和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反担保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联创超导的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联创光电向债权人代偿之日起至联创超导全部归还联创光电代偿资金之日止。

  (二)公司向联创超导提供其拟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授信担保之协议

  联创超导拟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对授信额度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实际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

  本次公司对联创超导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4,000万元信用保证担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联创超导的实际业务需求报批审核同意。同时,签约时间、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实际担保金额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以联创超导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联创超导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已签署《反担保合同》,同意就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以其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存折、有价证券、知识产权、车辆、机器设备、房地产、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等)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请参见本公告“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一) 公司向联创超导追加其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授信担保之协议”。

  (三)公司向联创超导提供其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授信担保之协议

  联创超导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对授信额度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实际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

  本次公司对联创超导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4,000万元信用保证担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联创超导的实际业务需求报批审核同意。同时,签约时间、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实际担保金额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以联创超导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联创超导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已签署《反担保合同》,同意就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以其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存折、有价证券、知识产权、车辆、机器设备、房地产、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等)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请参见本公告“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一) 公司向联创超导追加其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授信担保之协议”。

  (四)公司向联创超导提供其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授信担保之协议

  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对授信额度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担保。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实际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4,800万元担保。

  本次公司对联创超导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3,200万元信用保证担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联创超导的实际业务需求报批审核同意。同时,签约时间、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实际担保金额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以联创超导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联创超导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已签署《反担保合同》,同意就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以其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存折、有价证券、知识产权、车辆、机器设备、房地产、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等)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请参见本公告“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一) 公司向联创超导追加其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授信担保之协议”。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高温超导业务是公司落实“进而有为”战略重点发展的未来主业之一,由联创超导具体实施。联创超导的高温超导磁体技术应用于金属感应加热、磁控硅单晶生长炉、可控核聚变等领域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和节能效果,市场潜力巨大。

  由于联创超导的高温超导磁体技术在金属感应加热、磁控硅单晶生长炉等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开拓进展顺利,已陆续获得下游订单,超导产业进入商业化推广关键阶段,为利用好技术领先的窗口期,扩充超导产业产能和订单承接能力,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联创超导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公司超导产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进而有为”战略落地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加速实现“以智能控制产业为支柱,重点突出激光和超导两大产业”的产业布局。

  联创超导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业务具有加速发展趋势,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为其贷款提供40%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已对联创超导2026年2月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100%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对联创超导2027年2月拟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对联创超导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对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4,800万元担保,符合有关规定,担保方案可行、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联创超导提供的担保,由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

  五、 对外担保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本次为联创超导提供担保,并由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推动公司超导产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进而有为”战略落地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加速实现“以智能控制产业为支柱,重点突出激光和超导两大产业”的产业布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伍锐先生、陈长刚先生、辜洪武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

  联创超导不存在银行贷款逾期情形,鉴于联创超导为公司落实“进而有为”战略、聚焦发展超导产业的实际载体公司,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联创超导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公司超导产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进而有为”战略落地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加速实现“以智能控制产业为支柱,重点突出激光和超导两大产业”的产业布局;且联创超导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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