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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公司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质增效

  2025年,公司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增强产品科技属性,聚焦具备市场潜力及科技创新型行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夯实未来发展潜力。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33.42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7.66%,归母净利润4.80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99.08%。各业务板块整体盈利水平有所提升,投资收益有所增长。2026年,公司将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走高端装备、自主产权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构建“以智能控制产业为基础,重点突出激光和高温超导两大产业”的产业布局,有序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使公司成为科技领先型企业,持续为员工、股东、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二、完善公司治理,持续规范运作

  2025年,公司紧跟监管政策动态,依据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监管机构《公司法》配套制度要求,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全面梳理修订、制定上市公司共计30余项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治理和制度规则,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企业透明度。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跟踪落实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公司制度建设。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独立性。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学习培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严格落实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坚持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政策,积极回馈投资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回购注销总额为258,854,892.12元(含税),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

  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连续两年推出回购股份计划,在2024年、2025年分别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1,711,300股、2,626,000股,回购金额合计为200,257,878.49元。

  2026年,公司将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与盈利能力,坚持以股东长期利益为核心导向,积极构建稳健可持续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将发展成果持续转化为股东的实际收益,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赢得资本市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与股东的双向赋能、构建健康的投资生态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深入践行ESG理念,可持续发展能力领先

  公司切实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公司搭建完善了ESG管理体系,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发展战略中,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和流程优化,为可持续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并发布了第二份可持续发展报告。2025年7月,公司在WindESG评级为A级,公司获得财联社第六届企业ESG论坛“公司治理先锋企业奖”、价值在线2025年度“上市公司ESG价值传递奖”。

  2026年,公司将继续提升ESG治理水平,将ESG更深层次融入企业战略和业务流程。系统梳理并传播公司在绿色低碳、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亮点实践,打造公司ESG品牌形象。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高履职效能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履职工作,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定期组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江西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上述“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规范意识。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跟踪上述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督促相关方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与责任意识。同时,公司将继续组织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及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定期传递法规速递和监管动态等讯息,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关切,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积极、主动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件、券商策略会、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多样化方式持续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主动、及时征询投资者的观点和需求,以积极、认真、专业的态度回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沟通,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的基础上,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同时,公司将持续强化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借助新媒体工具探索更加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模式,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业绩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6-01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6-023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所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世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颖庆,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 龚立诚,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世盛先生曾在2024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相关项目已经按规定整改完毕,对本次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张世盛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颖庆女士、项目质量复核人龚立诚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025年度,公司审计报酬为100万元,同比增长0.00%;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同比增长0.00%。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其他信息

  2026年度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对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根据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情况,2026年度,公司预计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5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500万元。子公司联创电缆以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为公司的担保提供资产反担保。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留置、商票保兑等方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上述额度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以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签署的合同为准。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26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联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联创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尚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等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协议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6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考虑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且公司及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实行的是集团化管理,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授信额度由公司统一核定、统一使用,子公司如果有资金需求,公司将合理安排融资金额和担保方式。公司将通过网银系统,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归集,同时加强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控制,确保能够按时还本付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预计在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5,7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2.6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0,5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25%;对控股股东控制下的联创超导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2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41%。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及联创超导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6-01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存货和应收款项等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部分无法收回资产进行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存货及固定资产,2025年计提或转回各项资产减值损失总计5,372.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本次核销的资产项目主要包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2025年核销金额总计463.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各项资产项目计提依据及计提金额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各类项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58.84万元,其中应收票据-10.36万元,应收账款813.65万元、其他应收款-448.39万元,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203.94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经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359.17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54.07万元。

  综上,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5,372.08万元,将减少当期利润总额5,372.08万元,减少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108.85万元。

  三、核销资产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继续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核销资产463.66万元,减少当期利润总额0万元,减少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万元。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处理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为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2、本次资产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对相关资产的核销。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6-01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回购注销总额为258,854,892.12元(含税),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5,000万元,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38,642,531.40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49,421,943.42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9,421,943.4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12%。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200,257,878.49元(2024年回购股份于2025年注销,金额为50,835,935.0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00,257,878.4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1.7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25年,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26,000股,累计支付现金为人民币149,421,943.4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5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49,421,943.42元,占到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12%。

  鉴于公司2025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已达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项目投资建设、日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支持。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6-02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薪酬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核算,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税前报酬如下: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要求,为优化公司治理,将公平性报酬和激励性报酬结合起来,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以合理的薪酬结构支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结合市场的薪酬状况和公司经营现状研究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第九届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标准

  (1)内部董事按其实际担任的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公司对内部董事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按年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税前),具体金额由总裁根据同行业类似岗位市场化薪酬水平拟定。

  (3)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税前),按月领取。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年底发放独立董事津贴,具体金额每年由总裁根据同行业类似岗位市场化薪酬水平拟定。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其中: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等确定;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履职情况、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相挂钩,由月度绩效年薪和年度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所占比例:基本年薪占年薪总额50%,月度绩效年薪占年薪总额30%,年度绩效年薪占年薪总额的20%。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年薪外的业绩奖励:包括超额奖励及年终奖:

  (1)超额奖励,是指当完成年度净利润计划且净利润同比有所增长时,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实施的特殊奖励部分,以本年度实际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净利润相比增长部分为基数,按30%的比例提取超额奖励。超额奖励的70%用于奖励高级管理人员,30%用于奖励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2)年终奖金,按高级管理人员1-2个月的月薪标准。

  (四)其他规定

  1、公司发放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工作津贴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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