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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纳入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普通股数量3,85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4,400,000股的比例为1.4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7)。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88,014股,占公司总股本274,400,000股的比例为0.8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2元/股,最低价为7.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45,862.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情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世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平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小宁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世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平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小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世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平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小宁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0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新制药”)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29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8,761.7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28.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20日全部到位,且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6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78,181,674.03元(包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7,000,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3,513,006.92元,现金管理余额0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210,613,632.89元。

  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022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广州南鑫药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湖南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023年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10月21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70.4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5,770.45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经审核,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新制药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新制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南新制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2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充分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项应收账款、存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5,677.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二、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和估计。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523.5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进行减值测试。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1、2025年度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3,461.6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025年度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692.2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677.51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5,677.5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审计,相关金额与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保持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1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南鑫药业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信用担保、以自有房屋建筑和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抵押担保)。

  以上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期限、金额和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的担保、抵押合同约定为准。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上述2026年度银行授信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业务发生时,关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研发需要。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广州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主要原因系广州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属于国资股东,其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上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没有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52%、24.7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52%、24.7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7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70,586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570,58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7%。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4,400,000股减少至272,829,41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4,400,000元减少至人民币272,829,414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70,586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4,400,000股减少至272,829,41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4,400,000元减少至人民币272,829,414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8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9)。

  2024年1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截至2024年9月28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570,586股,占公司总股本274,400,000股的比例为0.5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24元/股,最低价为5.45元/股,回购均价为6.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136.25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股份1,570,586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时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提振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70,586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4,400,000股减少至272,829,414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备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本次注销前股份数量截至2026年4月25日。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570,58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的0.57%。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4,400,000股减少至272,829,41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4,400,000元减少至人民币272,829,414元。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鉴于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公司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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