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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9证券简称:南新制药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自查,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更正。

  ●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公司2021年至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相应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影响,最终影响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认定结果为准。

  ● 本次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 概述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新制药”)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行动,发现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事项。因此,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更正。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二、 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2021年半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1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更正事项对2021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二)更正《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1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更正事项对2021年1-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三)更正《2021年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更正事项对2021年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四)更正《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2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五)更正《2022年半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2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六)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2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七)更正《2022年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2年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八)更正《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3年1-3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九)更正《2023年半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3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更正事项对2023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十)更正《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3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更正事项对2023年1-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十一)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更正事项对2023年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十二)更正《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4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十三)更正《2024年半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4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更正事项对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十四)更正《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4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更正事项对2024年1-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十五)更正《2024年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4年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十六)更正《2025年半年度报告》

  更正事项仅对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上期数据有影响。

  (十七)更正《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正事项仅对2025年1-9月合并利润表上期数据有影响。

  上述对应附注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16330051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新制药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5年8月修订)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新制药重要的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16330051号)。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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