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表中披露的前10名股东中未列示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本报告期末,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7,393,888股,持股比例为0.48%。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璐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徐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璐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璐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璐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璐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依据财政部“财会〔2020〕20号”通知规定,公司的联营企业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保险”)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因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中华保险调整了2026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权益的其他部分,公司按权益法相应调整2026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2026年1月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中华保险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对2026年1月1日报表进行调整的结果未经审计,其最终审计结果可能与目前的调整结果存在差异,届时公司将根据中华保险的最终审计结果对2026年1月1日财务报表做出相应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6-035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春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成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成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春柳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最高额度限制: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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